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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她真的很爱跳舞作文)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她真的很爱跳舞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17 16:10:21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她真的很爱跳舞作文)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一】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二】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三】

夜,拥有神秘的美,它不像白天那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明亮温暖,它的美,是一种孤寂。

——题记

在夜幕下,每个人都完成了一天的工作或学习,进入梦乡。

而我,就喜欢在夜幕来临时,看看天,看看那只有在夜幕来临时才能看到的点点星光,寻找着那传说中灿烂的银河。

如果说白天的阳光拥有让所有黑暗无所遁形的力量,那夜晚就是一切黑暗力量的归属,更是黑暗的代名词。

在夜晚,关上灯,屋里黑漆漆一片,在午夜,更是伸手不见五指,眼睛失去了作用,耳朵却变得异常敏感,能听到楼下小动物行走时的脚步声,远处的蝉鸣,和楼上空调流下的水滴滴到阳台上的声音,甚至好像还能听到远处青蛙的叫声。

夜晚,永远是人们在一天的繁忙后最盼望的。也只有在这时,劳累的人们才能休息。伴随着夜幕,人们一个个都进入了梦乡,这是在白天所不能享受到的宁静与舒畅。

我喜欢夜,喜欢他的一切,喜欢他能在我学习完一天的知识后能有片刻的休息,让我有充足的经历迎接明天的挑战;喜欢它能让我暂时忘掉白天的不愉快,安逸的进入梦乡;喜欢它带给我的一个又一个梦境,让我在梦中发泄掉一切悲伤,生气与苦恼;喜欢他的颜色,神秘的黑色,浓重的黑色,在黑色里,让我有种被隐藏了的感觉,感觉心中的秘密永远也不会被人知道,永远也不会被人看穿的感觉。喜欢他的声音,没有了白天的喧闹,只剩下了静谧与小动物的声音,好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让我觉得放松,不用再像白天那样神经绷得的,想着这个知识点一定要听懂,这个内容一定要会运用,这篇古文一定要背熟,定义一等要背下来……

在夜晚,可以放纵自己做些喜欢的事,别如说看些课外书,画一些画,看看搞笑视频,把丝巾花布这样的东西围在身上,想象着自己就是神话故事里的公主。可以再梦境里与自己的.偶像说说话,诉诉苦……

夜晚,可以干太多白天所不能干的事,白天,对于我来说,就是两个字,学习,上初中了,学业更重了,甚至要用晚上的时间来学习,在我以前放松心灵静听夜声的时候,现在正在用功的学习,但这是有回报的,这是为了,再将来,在我已经老了的时候,可以静静的,幸福的,在夜幕下,静听……

她不仅喜欢唱歌而且喜欢跳舞作文【四】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