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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学生作文(台湾学生作文我的好朋友)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台湾学生作文我的好朋友)

更新时间:2023-08-11 17:00:57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台湾学生作文我的好朋友)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自荐信,同时,我也很荣幸能有这次机会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xx,今年23岁,是广西中医药大学2011级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来自美丽的广西北流市。

三年多来, 在老师同学的帮助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理论知识;取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和计算机二级证书。具备扎实的英语交流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也掌握了排版等技术。相信我的知识能让我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增添色彩,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学校内外各种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加强与提升。

另外,我也通过做各种兼职来提升自己对销售的认识和锻炼我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发传单,在学校摆地摊,向同学推销兼职卡,银行卡等.在暑假的话,我也去了广西昊天有限公司手机卖场进行手机销售,还有在1235工作室销售电子产品的经历等。让我的销售能力及各方面的素质得到很好的锻炼。

这次我选择这个职位除了专业对口以外,我觉得我也十分喜欢这个职位,相信它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我也认为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贵公司事业发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

2014年5月11日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二】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三】

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四】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五】

《一九八四》是英国左翼作者乔治·奥威尔于1949年出版的反乌托邦式政治小说。小说刻画了一个令人感到窒息和恐怖的,以追逐权力为最终目标的假想的极权主义社会。1984年的世界被三个超级大国所瓜分,三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不断,国家内部社会结构被彻底打破,均实行高度集权统治,以改变历史、改变语言、打破家庭等极端手段钳制人们的思想和本能,以具有监视与监听功能的“电幕”控制人们的行为,以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和对国内外敌人的仇恨维持社会的运转。故事中主人公所在的国家“大洋国”只有一个政党——英格兰社会主义,。社会也根据与党的关系被分为核心党员、外围党员和无产者三个阶层。政府机构分为四个部门:和平部负责军备和战争,友爱部负责维持秩序、镇压和严刑拷打,真理部负责宣传、文教和篡改历史,富裕部负责生产和分配。在大洋国“真理部”从事篡改历史工作的外围党员温斯顿因为在工作中逐渐对其所处的社会和领袖“老大哥”产生怀疑,并与另一位外围党员裘利亚产生感情,因而成为思想犯,在经历了专门负责内部清洗的“友爱部”的思想改造之后最终成为了“思想纯洁者”。

整个小说的剧情颇为极端夸张,甚至还有一些荒诞。你无法想像那样一种生活:人与人之间没有情感的交流,每个人身上看不到人性,每天都是麻木的生活全心全意的信奉着他们的“老大哥”;按时出操,按时工作,按时吃饭睡觉,每个人都过着看似井井有条的同样的生活,却又显得那么压抑,他们的生活中看不到一丝自由。这就是乔治·奥威尔想要向我们展现的一种极权统治之下的高压生活,整个国家就像一座监狱,电幕、巡警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人们的一举一动,但更有过于监狱的是集权政府对思想的钳制,即“老大哥”鼓吹的“双重思想”——一个人的脑子里同时拥有两种相反的信念,并且两种都接受。人民一方面面对科学时抱有客观的态度,但一旦面对政治便无条件的信奉“老大哥”。这样的思想钳制是最为可怕的,因为它割离开了人们的理性,让人们在看似清醒的状态下放弃了对真相的追求。所有人都别有用心地编织着谎言,却又真心实意地相信着谎言。真相是什么,真相就是谎言包装下的谎言,记忆扭曲下的记忆。

但是人们是否真的被关在社会大监狱里就从未想过越狱。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愚弄了吗?非也。事实上,许许多多的人十分享受这样一种思想被奴役的感觉。“思想警察”奥布兰就是如此。他清楚地知道社会在倒退,谎言充满世界,却甘愿做体制机器里的一颗螺丝钉,同时又受着“老大哥”的监视。奥布兰所理解的自由不仅是对自己的统治,还有对别人的支配。然而,这种病态的自由既是对自由精神的异化,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同时,他又把极权社会所宣扬的“真理”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把自己镶嵌在这个病态的体制中,将自己的自由体现为对他人的控制,成为环境的一部分。他受制于环境,又依靠着环境,甚至享受着环境。可以说,像奥布兰这类人,是一种在长期奴役中被异化的人。

台湾大学学生作文【六】

十月,金秋送爽的日子。我在这个季节里读了《格林》中的《白雪与红玫》,并领悟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白雪与红玫》主要讲了两个女孩儿,白雪和红玫,救济了一头黑熊,并让它在家里住了一段日子。后来,黑熊走了,两个女孩又发同情心三次救了一个脾气暴躁的小矮人。就在第三次,小矮人不停的咒骂两个女孩儿的时候,黑熊出来了,并打了矮人。这头熊突然变成了王子。原来是矮人是妖术变得。后来,两个女孩分别嫁给了王子和他的哥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了这篇文章后,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使这两个原本平凡的女孩变得这么幸运?想了半天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结论:是她们那颗善良的心帮助了她们。如果不是他们的同情心,也许就没有后来那幸福的结局了。所以说,人必须具备的就是一颗善良的心,这颗心在帮助了别人后也同样会帮助我们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我以前也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强盗在火车上抢了一个人的钱包,被乘警发现了,于是他连忙逃走。等到了最后一节车厢时,他被逼得无路可逃,便抓过来了一个人当人质,准备跳车。正当他往窗边退的时候,那个人猛地叫了起来,原来那是一个准备回老家的孕妇,她的临产期到了。这时候,那个强盗犹豫了,一边是监禁,一边是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他投降了。事后,那名乘警说,强盗还真是幸运,他要跳车的地方,两边是深不见底的大峡谷。这又一次反映了帮助别人=帮助自己。

当然,我们也不要使我们的同情心过于泛滥,导致该帮的帮了,不该帮的也帮了。那样的话,只会使你落下一个不好听的名号:共犯!

想象一下,如果世界上没有“帮助”这个词,那我们将生活在怎样的黑暗之中呀!人们整天阴着一张脸,笑容仿佛已被从灵魂中吸走,只剩下一副躯壳。在上司面前才会露出一点点僵硬的笑容,我们自己因为不帮助别人而得不到一点幸运。可怕,太可怕了!

帮助别人,是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帮助别人,是我们人生中最好的一位老师;帮助别人,是幸运的前提;帮助别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必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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