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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孩子作文(日本孩子的作文)

混血孩子作文(日本孩子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4-06-06 05:43:34
混血孩子作文(日本孩子的作文)

混孩子作文【一】

读完了《混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混孩子作文【二】

昨天我刚看完一本叫《混豺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他是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书非常多,所以多次获得奖状。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他写的书都很有趣。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大概的意思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豺,它叫:白眉儿。它的主人养了它和另一只狗,叫黑虎。黑虎是真正的狗,是地道狗,而白眉儿却是一匹豺,它是装扮成狗来骗主人的。而主人却迷惑不解的.觉得它就是狗,地道狗。自从小眉来了之后,主人就不理黑虎了。

他们的故事是:主人总是逗小眉,给小眉吃最好的东西,让小眉带路。把黑虎甩在一旁,黑虎很孤单,想咬眉儿。有一次,来了一只豺,主人让这两只狗分别去追。可是当小眉看清楚那是只养过她的豺娘,小眉非常不忍心下毒手。可是又不敢暴露自己是只豺的秘密,所以只好垂着脸去追它。

当那只豺钻进了泥沟里之后,眉儿也跟着钻进泥沟里。眉儿看着它,它也看着小眉。因为豺娘认出它来了。它们互相舔来舔去。当黑虎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有一次,当黑虎为了证实一下小眉是匹豺,所以咬开自己的肚子,自后。主人很伤心,认为是眉儿的错,所以赶它走。可怜的它只好回到以前的豺群里,最后它当上了豺王。

可是有一天,它看见曾经想它的主人被一群狼困着,不好逃生。为了拯救主人,它不顾一切的牺牲了自己。

总之: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什么事要真实,不能欺骗人。而且我们同时也要像白眉儿学习,它竟然为了想救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自己,值得我们学习,希望大家多多看这种知识很高的书。再见!

混孩子作文【三】

在人们看来,豺是凶猛的动物,会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豺从不吃人,世界上也没有豺吃人的记录,尽管这样,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

《混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混孩子作文【四】

??豺王续写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沈石溪的《混豺王》吧!当夏索尔重新登上了王位,虽然除掉了最强有力的对手白眉儿,但心里仍然有点恐惧。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答案即将揭晓。

白眉儿生前为了救孩子,丧生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前,他告诉妻子蓝尾尖,等儿女黄圆、黑圈长大之后帮他一雪前耻,这个场景被豺王看了个一清二楚,于是他决定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在深冬的时候,豺群一连几天都没找到食物,蓝尾尖和宝贝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偶然一个机会,黄圆发现了一只山耗子,尽管拼命地追逐,但还是让耗子溜走了。夏索尔借此机会将黄圆咬为众豺解恨,要知道,在严寒季节的\'食物是多么得珍贵呀!第一道障碍被扫光了,该实行第二项计划了。豺的发情期到了,夏索尔试图与蓝尾尖接近,于是想方设法将蓝尾尖身边的黑圈支开,以便好下手。“亲爱的蓝尾尖,我原来的做法十分恶劣,我向你道歉,请问可以原谅我吗?”起初蓝尾尖对他的示好不理不问,但渐渐地,渐渐地,蓝尾尖被豺王的魅力征服了,她有些迟疑,这让夏索尔更加欢喜,等了一段时间过后,蓝尾尖被彻底迷住了。当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的时候,夏索尔决定开启他的收网计划。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夏索尔偷偷来到黑圈身旁,准备痛下手之际,黑圈被惊醒了。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王位争夺拉开了序幕。虽然豺王身经百战,但爆发力好又耐力不错的黑圈更占上风,毕竟肩负着报仇雪恨的使命,不一会儿夏索尔就被打得头破流。可黑圈仍不给豺王喘息的机会,他使出吃奶的劲儿奋力朝前一撞,夏索尔就被顶下了深渊。就这样,黑圈为爸爸和姐姐报了大仇,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

混孩子作文【五】

即便众书迷都认为《哈利·波特与混王子》是小说里最不精彩的一本,但我依然认为电影可以比现在的.电影版《哈6》更精彩,更灵动感,能更多展现魔法世界的神奇。现在电影版《哈6》基本就是一篇不带任何形容词的小说缩写大纲,感觉银幕上所有人物都在机械版的念台词,不情愿地在完成各自的工作,而感受不到任何人对这个系列电影应有的激情。之前的确听说过罗琳对电影改编参与越来越多的意见,甚至很早就听说选择大卫·叶茨做导演就是因为他最听话,不然为什么《哈5》还没拍完就宣布后面三部电影导演都是他?看完《哈5》时候就有不详预感,但好歹《哈5》还有凤凰社成员的几场大战撑场,给最后小天狼星的做足了铺垫,那次真的有被感动。

而《哈6》全片就像一场有预谋的葬礼进行曲,而且还是没有任何旋律的那种,最后老邓被斯内普干掉时,我感到的只有困意。且不说前面有众多可以适合电影表现的段落,却被电影完全略过,单就最后一场老邓英勇就义的戏,原小说也已提供了足够强大的气场和氛围,电影还是把情绪重点放在之前在山洞寻找“神器”的段落上,结果最后一场对决戏相当的泄气和潦草。

最要命的是,到现在我也想不出《哈6》有什么地方能让我去夸赞一下,制作水准?还是电影配乐?这些对于这样一部制作费过亿美元的超级娱乐大片来说,是最基本的底线吧。对这样的电影,实在没必要胸怀对国产片的宽容与博爱,生硬地找来一些可以自我激励的积极角度。对我来说,《哈6》让观众不能爽到,就是最大的过错。如果全片没有激烈的动作戏,也没关系,只要气质做得足够黑暗,人物足够精彩,能让观众看到一部少年版《黑暗骑士》,那也行。但《哈6》都干了什么?揭示少年伏地魔的秘密和混王子身份两条重要线索轻描淡写,大部分时间都在展现哈利·波特对马尔福的跟踪和怀疑,然后就是冗长地展现两对怎么看怎么拧巴的爱情戏。拧巴的关键原因小说人物年轻跟银幕上实际年龄实在差太大,英国男孩19岁,看着就跟国内小青年大学毕业一样,结果他们还在银幕上装着中学生的情窦初开,我对“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再喜欢,但看着满眼成年人还在装扮魔法世界的萝莉和正太,我也只能浑身发麻了。

《哈6》就像是一个改退休还活赖着不下岗的老年食徒当导演拍的电影,而且还是一个特别无聊又拼命假装自己有幽默感的食徒,但即使影片彻底证明了大卫·叶茨是一个庸才导演,我还是要说这种板子要打到投资人、制片人,特别是很可能打在小说作者罗琳身上。在好莱坞体制下,不可能所有人看走眼,把一个庸才导演捧成天才,力挺这样一个导演来执导四部好莱坞历史上最赚钱的系列电影,但现实是这种晕招的决策就真的出现了,而且居然拍得一部比一部烂都愿意承受,我只能从观众和影评人的角度说一句:我不愿承受,或许我会继续看后面两集电影,但我坚决不会去看第二遍《哈6》,哪怕是IMAX3D版。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多年来我对“哈利·波特”系列的敬意。

混孩子作文【六】

混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混孩子作文【七】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

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

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