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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自己发明的东西作文小学生)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自己发明的东西作文小学生)

更新时间:2023-07-11 15:46:02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自己发明的东西作文小学生)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一】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二】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毛绒玩具,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过生日时姑姑送我的小玩具熊――胖头。为什么把它叫胖头呢?因为胖头长着一个硕大的脑袋,非常可爱。

胖头全身洁白,没有一点污渍。胖头的耳朵上有一个蓝色的小蝴蝶结,小蝴蝶结上有很多小熊图案,配上许多五颜六色的点点,简直漂亮极了!

胖头的眼睛炯炯有神的,在太阳的照射下,像水晶一样闪闪发亮。有时,我一摸它的头,它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在对我说:你瞧我多可爱呀!胖头的鼻子很好玩,粉红粉红的.,好像生气了似的。胖头最有特点的地方是它的鼻子下面居然没有嘴巴,这让我怎么和它怎么说话呀!?胖头的身上穿着一件碎花裙子,裙子上面也有许多小熊图案,裙子上还镶着几颗钻石,这让裙子显得更漂亮了。胖头穿上这样的裙子,就像一个美丽的白熊公主。胖头的手上还有一个绿色的手链,这个手链花了我一年的零花钱给胖头买的,我给自己都舍不得买呢!胖头的腿上还裹着层花布,因为冬天来了,我怕她冷啊,看看我多关心胖头呀。胖头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小布鞋,鞋上有几颗黑色的小珠子,每颗小珠子上都刻着"LOVE"这个单词。小布鞋上还有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可爱极了!

我生气是,总是那胖头出气,比如:揪揪它的耳朵、拍拍它的头、冲它大喊大叫,可胖头总是默默的承受这,想到那个情景,我还真对不起胖头。

胖头还是我知心的伙伴呢!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外面忽然下起了暴雨,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吓得我大哭起来,我连忙抱住了胖头,胖头那柔软的身子就像妈妈的怀抱一样温暖,看着胖头黑黑的眼睛,好像在对我说:别怕,有我陪着你。在胖头的陪伴下,我慢慢的停止了哭声,并和胖头做起了游戏。

胖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我非常喜欢她。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三】

我,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表现。

原来的我不太喜欢看书,总是一写完作业就开始玩,可现在的我不一样了,写完作业以后就开始读书,一读便读到晚上九点钟,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开始睡觉。

原来的我,总是上学的时候赖床,一到星期日,早上五点钟便睁开眼睛。但现在的我不一样了,晚上九点睡觉,早上六点起床,开始洗脸刷牙,以前我洗脸刷牙要好几分钟,慢慢吞吞的,吃个饭要二十多分钟,现在,只需要十分钟,就可以完成洗脸刷牙吃早饭。

原来的我特别小气,别人让我借他一块橡皮我都不想借。现在的我变了,变的大方了,只要你问我借东西,如果我有的话,我一定会借给你。

如果朋友有什么伤心事,我以前只会给他说一句“别哭了”,但现在我会在他旁边安慰他,直到他不哭为止。就这样,我有了许多和我玩耍的伙伴,在我遇到伤心事的时候,他们也会过来安慰我、关心我。

这就是现在的我,一个全新的我,一个不一样的我。

我发明一样东西的作文【四】

我,千变万化;我,在哪儿都不一样;我,有许多样儿!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个——不一样的我!

千变万化之一——见风使舵

上一次我叫刘思凡出来玩,那是一个下雪的“好”天气,我们就兴冲冲地来到体育馆。刘思凡来到地板砖的大台阶,碰见一个小孩在台阶上滑倒了。刘思凡捧腹大笑。我这位“损友”的机会到了!复仇时刻——我一推,他就一下子栽倒了土堆里。我哈哈大笑。刘思凡火冒三丈,我见势不妙,以超音速般跑掉了。

千变万化之二——博览群书

老爸对我要求很高,没事儿就看书。这不,习惯成自然,我爱上了书。渐渐地,我成了一只小书虫,没事儿就在书这块大饼上东啃西啃,从百页书到了千页书。现在我看的是青春著名作家江南的热小说《龙族》。这本书听介绍,被誉为“全面超越《哈利波特》”呢!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我把这本书的前几部借给了刘思凡,刘思凡整天给我谈故事情节。看来,这本书的魅力谁也抵不住!就连我去哪玩儿,我也带着它!

千变万化之——结束

这就是我,千变万化,爱变就变,全面超越“七十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