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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23 20:52:39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一】

爷爷是一只“老鼠”。同学们都知道老鼠早上休息,晚上行动的特点吧,而爷爷恰好就是这样。这一阶段,他上班的小区里老是值夜班。这样,每天放学回家,我总是看到他在“呼呼”大睡。我想跟他玩玩,可怎么叫都叫不醒他,只好对他说一句“贪睡的小老鼠”了。

爸爸是一条“蛇”。提到蛇,你们一定会想到它的.毒牙和凶劲儿吧。不过请放心,我爸他没毒牙,凶吗,倒是有一点,但是,如果不遇到不称心的事,就会显得很和气。蛇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速度快。老爸他以前在部队服役时,在长跑比赛中得过第三名呢!

妈妈是一条“龙”,她的脑袋中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每次放学回家,妈妈都会认真地指导我复习,仔细地给我检查作业。碰到难题,妈妈也会给我指点,使许多的难题迎刃而解。

我是一匹“马”。作为大队委,我全心全意地为班级服务,有什么活动,我都积极参加,给班级争光。马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速度快。在每个学期的运动会上,我都取得了男子组一百米第一名的好成绩,为班级团体总分立下汗马功劳。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愿意到我家来参观这个有趣的“动物园”吗?我会热情的招待大家。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二】

我奶奶家刚养了一只性格百变、动作灵活的小猫。

它有一身灰白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一双瞪得大大的绿莹莹的眼睛,倒了晚上,犹如两颗闪闪发亮的绿宝石。它的黑色小鼻子极其灵敏,一闻到鱼腥味就会“喵喵”直叫,不禁馋的嚼嚼嘴,咽咽口水。而灵敏的鼻子下面就是张贪吃的小嘴巴,一张口就露出了又尖又白的牙齿,十分锋利。它的脸颊旁各长着几根又细又长的胡须,简直就是老虎的亚种。

小猫总是喜欢在白天懒洋洋地睡大觉,无论你怎么叫喊它,它也不会起来,真是“目中无人”;可一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它便会竭尽全力地捕捉老鼠。

小猫的攀爬技术很高,它只需轻轻一跃,就能跳到高高的柜子或者书桌上,让人可望而不可及。有一次,我想逗它玩,就追着它,可我刚走到它旁边想要捉住它时,它就像神仙一般腾空跃起,跳到很高的柜子上,然后用一种怒气冲冲的眼神瞪着我,好像在警告我:“别过来,我可是不好惹的!”而有时小猫也会十分温顺、可爱。没事的时候,它就经常蜷缩在我的脚边,温柔可亲地蹭着我的脚,“喵呜——喵呜——”地向我撒娇地低声的呼唤。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怜爱起它,抚摸它柔顺的毛,或者把它抱在我的

怀里,充满睡意的它,总会在我的怀抱中睡着。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三】

想起那次和表哥遭遇狗的情形,我至今仍心有余悸。

那天,我们一路上欢蹦乱跳,你追我赶,经过一个村口时,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我定睛一看,只见一条大黑狗箭一般地向我们扑过来。我吓得哇哇直叫,顺手拽着表哥的衣襟,连忙往后躲。表哥张开双臂,一把将我拦在身后,同时喊道:“蹲下!快蹲下!”说着,他倏地蹲下来,一手护着我,一手在地上摸索着什么。我猫着腰,手紧拽表哥的衣角不放,两眼惊恐地盯着狗。狗朝我们狂吠不止,眼睛里露出咄咄逼人的凶光。表哥在地上只抓到几片草叶儿,但他仍抡起来嗨地一声朝狗掷去。狗本能地往后退了退,可狡猾的狗见没有被“砸”到,又转身反扑过来,叫得更凶了……

“甭理它!咱们慢慢退!”表哥一边说着,一边护着我往后退。狗步步紧逼,汪汪直叫。哎哟,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打了一个趔趄。我低头一看,不禁眼前一亮:原来是一块土坷垃。我随手捡了起来,递给表哥。表哥接过土坷垃,吩咐我待在这儿千万别跑。他一手端着土坷垃,一手掰下一块,又喊了一声嗨,猛地向狗砸去。狗连忙躲闪着退却,土坷垃落在地上,它竟冲着土坷垃一阵狂吠。趁此机会,表哥又掰了好几块连续“炮击”,其中一块正中狗的脑壳儿,狗疼得惨叫,夹着尾巴退回老巢……

“走!快从这儿岔过去!”表哥撤回后对我说。他领着我沿一座小桥疾步走到沟渠的另一端。几乎就在同时,又传来急促的狗叫声,一阵盖过一阵,一阵紧似一阵。哎呀,我的妈呀!原来不只是一条,它还带来了“帮凶”:黑狗、黄狗、白狗、花狗……至少有七八条哩!可是,这会儿它们已经来晚了,只能干吼了——

因为有沟渠这道“天堑”的阻隔,况且我们过桥时已顺手从篱笆旁各抽出一根竹竿哩!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四】

之所以说是一个失败的比喻,是因为作者似乎从头到尾都在有意将韩新月比作奥菲利亚,将楚雁潮比作哈姆雷特,就连最后郑晓京在新月之墓前都煞有介事地说了一句:“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本以为这一句有什么深意,没想到她淡淡地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你忘了吗?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这部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缺点也是喜欢各种引经据典,导致文章十分冗长和啰嗦,这一点后面会说)如果说新月与奥菲利亚的共同点是她们都纯洁如白纸、善良近乎博爱,那么哈姆雷特的复仇对象是谁呢?难道要感叹一句“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吗?显然不是。既然本无此意,那么就不该反复出现这个比喻。奥卡姆剃刀原理说的好:“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后来又仔细一想,假如按照这个比喻来的话,那么韩子奇难不成是克劳狄斯?这真的是细思恐极。

此外小说的辞藻过于复杂,本来没必要的`引经据典在这里频频出现,且对推动剧情发展没有任何作用,就比如上文提到的郑晓京在新月之墓前说的那句:“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紧接着又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你忘了吗?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和《月亮与六便士》里那句未说出口的圣经以及“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相比这一段话的高下立见。《六便士》的结尾不仅读来让人心潮澎湃,而且回味悠长。还是那句话,“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那么为什么还要拿出来提一下呢?徒增文字而已了。

有点像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反复向读者强调:我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读过这些东西!虽然与主角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必然关系但是就很想向你们科普一下!这个特点最明显的在新月的葬礼,本来非常悲伤的情绪都已经给渲染上来了,生生被那个繁复的葬礼仪式给冷下去了,不知道作者究竟想渲染个怎样的氛围,神圣吗?那就只需要把那些诵唱的经文用简单易懂的文字描述出来,或是于无声处彰显力量,而不是用那些看起来非常蹩脚的阿拉伯文的音译大费周章地给读者介绍葬礼流程。其实很多处介绍穆斯林传统的描写都有这个弊病,所谓气氛破坏者,说的就是这个了。读者可以百度的东西,就不要和百度一样写得那么程式化,(不过为作者辩解一下,她创作的那个年代还没有百度)至少要贴合剧情,否则就好像一块贴纸,随便找了一块墙贴上去,尽管很好看,却与雪白的墙面相比十分突兀。你要想藏一朵花,就应该把它藏在花丛中,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五】

鼓掌是一种肯定,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尊重。因此,我们要学会鼓掌,为别人,为自己鼓掌,为彩色的世界,丰富的人生,伟大的精神鼓掌。

有一天,我到操场上玩,无意间发现了一个蚂蚁洞,洞边有好多蚂蚁跑来跑去,我看得正入迷的时候,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把蚂蚁洞填上。想到这儿,我便开始填洞了,填这么小的洞能费多大劲?我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

谁料,小小的蚂蚁竟然用他那微弱的力量将土块一块一块地搬走,一个接一个,不紧不慢。多么有节奏感。都那么有协调性啊!我震惊了,没想到这小小的蚂蚁都这么有毅力,搬动土块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可蚂蚁的力量远远不及我们的千分之一啊!它们能在自己巢穴被毁后,仍然保持着这种从容的态度,带着我们人类少有的节奏感和协调性修复自己的家园。要是把这件事放在我们身上,不仅做不到这样,反而会慌慌忙忙把家园搞得一团糟,与蚂蚁的团队精神相比,我们差远了!

我鼓掌了,这是我第一次为动物鼓掌,而且是为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微不足道的生命——蚂蚁鼓掌!不,应该是为我尊重的、伟大的生命——蚂蚁鼓掌,为他那伟大的精神而鼓掌!鼓掌谁做不到,但是真心鼓掌的又有几个人呢?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对不起蚂蚁,但使我对蚂蚁的印象深了许多,我敬佩蚂蚁,它送给我启示,我给予它掌声,我要以蚂蚁为榜样,向蚂蚁学习!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六】

今年暑假期,我在爷爷家结识了一只可爱时尚的绅士小狗,名叫——“杰夫”,它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家的开心果。为什么说它时尚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记得妈妈曾说过“期末考试都考96分以上,老妈立刻给你买一只小狗。”而我也终于不负众望取得了好成绩,这不今年暑假我们全家都去选狗了,刚一踏进宠物间我便看见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它一边对我叫,一边使劲地摇尾巴。哇,它多么漂亮啊,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像刚成熟的葡萄一样圆溜溜的,发着亮光的小肉鼻让我不由地想去摸摸它,樱桃似的小嘴巴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快点把我抱回家,我会以我的可爱征服你的!”妈妈也很喜欢这只小狗,便马上就把它买回了家,这可能就是我们的缘分吧。

回家我仔细观察了几天,它那么白,那么可爱,我就帮他取了一个名字,叫“洁富”,就是“洁白富足”的意思,爸爸说这个名字好是好,但不够洋气,于是它就有了英文名,叫“杰夫”。有了英文名的小狗也变得时尚起来,不过这可都是我妈的功劳。我妈每次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狗打扮打扮,先把两个耳朵上系一朵小花,再把眼睛架在狗鼻子上,多么漂亮的狗啊,难怪它每次走在大街上都有许多狗为它保驾护航,我最喜欢它吃东西的样子,它不像别的狗一样狼吞虎咽,而是放在嘴里优雅地细嚼慢咽,一看就特别的绅士,有品位。

比喻家庭成员是动物的作文【七】

我家有一只小猫名字叫花花,这是 它身上的颜色 种,黄的、白的、黑的等等。

花花刚来我家的时候很小,身体很弱,叫起来咪 咪的,让人疼爱。以后长大了就好看了。花花的两只小耳朵是三角形的,当听到声音时就竖的很直。两个眼睛就像玻璃球一样,晚上发出绿色的光很可怕。胡须很长。

花花贪吃,还想吃好的,吃火腿肠和肉食多了,就不想吃素食了。

花花贪睡,喜欢晒太阳,冬天的时候他经常趴在床上,里窗子很近,把头 四肢里面,卷缩着身体睡大觉。夏天 ,有太阳的地方多,他睡觉的地方也多了。有时候睡够了就起来伸个懒腰,溜达一圈后再睡。

花花贪玩,最喜欢的是毛茸茸的东西了。妈妈外出旅游的时候给我买的 毛茸茸的小背包,他玩的可 了,一会儿用嘴叼着摔打,一会儿用前爪子摁着,再用嘴撕扯。 上午就玩烂了,我很生气,又拿他办法。

花花会讨人喜欢,在看电视的时候,他就会跳到我的身上让我抱着,舔舔我的手并轻轻的叫几声, 非常的温顺。

花花爱干净,上厕所的时候先用脚扒 小坑,完事后再盖上土,而且常在院子的那棵香椿树的下面,位置 固定。他讲为生的习惯比小狗好多了。

花花很警惕,不管是在睡觉的时候, 在玩的时候,只要听到有很小的声音,都会警惕地竖起耳朵,瞪起眼竟来,嘴里还有呜呜的声音。

花花的事情还有 ,只要 观察,还会 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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