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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雇员笔试作文(编外人员笔试作文思路)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编外人员笔试作文思路)

更新时间:2023-12-21 18:40:28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编外人员笔试作文思路)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一】

在司法实践中,从公司设立到公司运行,股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瑕疵出资现象大量存在。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液”,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一定的公司资本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前提,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股东瑕疵出资的行为直接后果是减少了公司的资本,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给债权人带来了潜在或者现实的威胁。因此,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追究瑕疵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所谓股东的瑕疵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虚假出资,是指公司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其实质是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段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帐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自身所有。实践中抽逃出资往往表现为以下形式:

(1)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本登记;

(3)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现行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弥补上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5)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6)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7)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二】

企业筹集的资金,按资金来源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债务资本需要偿还,而权益资本不需要偿还,只需要在有赢利时进行分配。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属于债务资本,留存收益、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本。根据以上筹资成本的分析,企业在融资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

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债务资本的比例,通过举债方式筹集一定的资金,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纳税人进行筹资筹划,除了考虑企业的节税金额和税后利润外,还要对企业资本结构通盘考虑。比如过高的资产负债率除了会带来高收益外,还会相应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

3.在权益资本筹集过程中,企业应更多地利用留存收益。因为使用企业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较少,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三】

2月26日,在衡阳县第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议上,800余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

“这次观影活动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是一剂强烈的拒腐防变清醒剂。让大家时刻明白党纪国法不容挑战,政治底线不容触碰。作为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党性原则。”观看警示录后,全体党员干部在惋惜衡阳破坏选举案中一个个领导干部堕落的同时,更多的是警醒与思考。

据悉,近年来,衡阳县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识,在“治病树”、“拔烂树”的同时,更加注重“正歪树”、“护好林”,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打开手机,有温馨的廉政短信提示;漫步街头,有醒目的廉政格言映入眼帘;重要节点,下发或转发各类文件、通报敲好警示钟;创新载体,拍摄廉政微电影《守住标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传递廉洁正能量;以案释纪,实行“一案一通报”,点名道姓曝光相关的人和事;结合“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让警钟在广大党员干部耳边时常敲响,把党章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领导干部心上。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四】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和基石,两者的结合使得现代公司的投资者实现了在尽可能减少风险的前提下追逐利润的愿望,刺激了人们对公司形式的普遍化认同。但是,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对经济秩序的实际作用却似一柄双刃剑,既为奋发进取者提供了保护伞,也充当了巧诈舞弊者的护身符。一旦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被滥用,公司即足以其法人面纱从法律上隔断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联系,其结果将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遭受损害。有鉴于此,各国现行公司法基于保障债权人正当权益和使股东权利义务相一致之考虑,在确立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同时,也对其适用条件和除外规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只要股东没有滥用公司人格,保证公司在财产上和人格上真正独立于股东时,就适用有限责任原则,否则,只要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擅自、直接支配公司财产,侵害公司债权人正当权益的,就应揭开罩在股东头上的公司面纱,否认公司的“人格”,让真正的行为者—公司股东显露原形,对自己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向债权人负无限责任,此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而纱”之理论在公司法中的运用。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五】

为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3月10日,通道县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及辅警学习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警示教育片。

该片通过以案释纪的表现形式,提醒和告诫各级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想信念、党性立场和党性原则,党纪国法不容挑战,政治底线不容触碰。该局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要把此片作为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警示教育内容;并将学习观看情况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立纪律,严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集中观影后,全局干警受到了强烈震撼和深刻教育,纷纷表示要从警示片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和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不断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守住政治“底线”。

司法雇员笔试作文【六】

根据公司制度一般理论,公司一经合法产生,就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人格就相分离,公司与股东是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不是股东的债务,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债权以公司财产受偿。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原理的适用不应是绝对的,作为例外,在公司股东存在瑕疵出资、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以及承诺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就应视为股东的债务,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