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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写自己会做和不会做的英语作文)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写自己会做和不会做的英语作文)

更新时间:2023-06-14 18:31:43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写自己会做和不会做的英语作文)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一】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二】

By the time you read this you will be 30. At the age of 18 I had so many hopes and dreams about where you'd be, what you'd be doing and with whom you'd spend your life with.

Right now I hope that you have traveled and seen everything you've always wanted to, both in Canada and overseas, and maybe even settled down somewhere in Australia doing some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biology (genetics.

I hope you're married to the man of your dreams. The man of mine is Gwynn. He is originally from South Africa (another place I wish to visit.

You'll probably have two children of your own – a girl(Michaela Anne and a boy (name yet to be decided.

If everything goes according to plan you'll be living in Australia in a big house in a small town outside of a big city with a lot of land, a dog, Gwynn and your two beautiful children. Hopefully you have a career in the medical field, maybe doing research in genetics. Gwynn will be a computer programmer and you will be doing alright for yourselves.

However, if things don't go according to plan for you, I wish you all the love, happiness and joy in the world and don't settle for anything less than the best since that is absolutely what you deserve.

Live long, be happy and live life to it's fullest.

Love Sherri "18″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三】

这个星期五,做中午饭时,爸爸让我去买东西大饼和豆腐。我去小区的超市买完后一直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自己去花钱了!我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用自己的钱买我喜欢的东西呢?”妈妈说:“到五六年级吧!”我觉得有点晚,不过还是很高兴。

洗衣服

今天,红红的太阳把小区烤的像个火炉。我和爸爸去买菜,回到家里我忽然看见自己的小背心脏了,就连忙端来水洗。我先把小背心泡湿,然后再搓,搓好了再漂洗,洗的可起劲了,弄的哪里都是泡泡。我洗呀洗,洗呀洗,换了四盆水才把小背心洗干净。把水拧干后,把它晾在衣服架上。啊!洗背心真有趣呀!

擦皮鞋

今天下午,我给爸爸擦大头皮鞋。这双皮鞋已经很久没穿了。我先把爸爸的大头皮鞋用餐巾纸擦一遍,把上面的灰尘擦去,再涂上鞋油,最后用妈妈的旧袜子把皮鞋擦亮。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擦好一只鞋。我一看自己的手黑乎乎的,就像两只小乌贼。平时,看妈妈做起来好像很轻松,自己做起来才知道真不容易。

洗碗

今天吃完午饭,我开始帮妈妈洗碗。我先把洗洁精倒在抹布上,洗起碗来。洗呀洗呀,把碗上的脏东西全洗个精光。再用香皂把我的油油的小手洗干净。最后,我把洗得干干净净的碗一个一个放进柜子里。

叠被子

暑假里,妈妈很忙。每天起床要叠被子。做早饭。还要接送我画画、跳舞。我想:妈妈这么忙,我得帮帮她。于是,今天早上起床,我就开始帮妈妈叠被子。一折,两折,三折,四折,我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

妈妈说:“你真乖,帮妈妈做了一件事情。”

倒垃圾

今天下午,家里的垃圾袋装满了垃圾。爸爸对我说:“垚垚,把这些垃圾去倒了吧。”我说:“是。”我拎了拎袋子说:“好沉啊。”我使劲地把袋子拎起来。妈妈说:“不要碰到衣服,累了换一只手。”我按照妈妈说的,小心地把垃圾给倒了。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四】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五】

暑假的一个星期六上午,我想让房子变得更加干净明亮,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所以就在家里做家务,扫扫地,拖拖地。

第一项工程是扫地。我拿出扫帚,眼睛在家里看来看去。呀!沙发下面好多灰啊!我就从这里开始吧!不过,这要把风扇关掉,不然扫出来的灰尘会“长了翅膀”的哦!如果还会有灰尘四处飞扬,那就洒点水应该可以了。

我拿着扫帚,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把里面的灰尘向外扒着,灰褐色的灰尘就一点一点被我赶了出来。我真没想到,沙发下面居然藏了这么多不速之客。说实话,灰尘它们真像一群小魔鬼,一会儿在地上,一会儿在天上,一会儿飞起来,一会儿落下去,甚至空气中都还有肉眼看不到的灰尘。最后,这些灰尘“偷渡者”一起住进了它们的最佳住所--垃圾桶。

第一项工程完成了,接着是第二项工程--拖地。我先把拖把放入卫生间的水池中,让它浸湿,再踩干一点,拖把似乎怕痒,每踩一下,都“咯吱”笑一声,等拖把不滴水了,我就将拖把拿出来,从客厅开始拖起。我从门口开始工作,我推磨一样,推一下,扯一下,一直拖到最后一个地方--副卧室的电脑桌那儿。在电脑桌下面,有一块黑黑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我得好好地拖一拖。不过,我用拖把在上面碾了好几下,发现处理它很困难,因为它粘在地面太紧了。不过,再难我也要试试,我可不想半途而废。我把拖把放在黑色东西上面,用脚踩在拖把上,劲用脚蹭了蹭,终于把黑色的东西蹭掉了。我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块口香糖!这是谁干的好事啊!我猛然记起,这不是我上周吐在地上的吗?我立刻脸红了。

干完这一切以后,我已经汗流浃背了,而且手臂酸痛不已。原来做清洁那么辛苦,我才做了一次清洁就累得像狗一样,可妈妈几乎每天都要做清洁,妈妈啊妈妈,您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多少劳累啊!以后,我一定要多帮妈妈分担家务,让妈妈减轻负担。

爸爸妈妈回到家,眼前一亮,看到家里那么干净,给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和大大的拥抱,我的心里也暖暖的!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六】

今天妈妈买了一把新的笤帚,是我帮妈妈挑选的一种,毛软软的。我很喜欢。回到家我提议:“从今天起我来打扫屋子。”妈妈高兴地说:“好啊,我们家的小星星长大了!”

下午放学回到家,我取出笤帚,开始打扫。由于我没开灯,地面的光线有些暗,我看不请因此地面打扫得不太干净。不过扫着扫着,我觉得还挺有意思。我先把卧室扫出来,然后把客厅里扫干净,接着再把客厅和卧室的乱东西一起扫到把院子里,最后用簸萁倒掉。这样很有条理也不重复劳动。

做完家务,妈妈说:“要点什么?”我说:“要求不高,买个像皮就行。”

昨天下午,我闲的没事干,就帮妈妈做家务。这是放暑假以来,我第一次主动帮妈妈做家务。

首先是扫地,我从厨房拿来扫把和簸箕,然后把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干净,桌子底下,沙发底下,门后边……不一会儿功夫,所有的垃圾都被我“请”了出来,再用簸箕把垃圾搓起来,倒进垃圾桶里。

然后是给冰箱除霜。我先把冰箱的插座拔下来切断电源,这样会安全些,再把冰箱门打开。这时,一股凉气从里面扑出来,好凉呀,我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放到厨房里。我看到,冰箱里面结了一层厚厚的霜,好像里面铺上了雪白的毛毯。我从厨房找出两个盆放到冰箱里,接水用。半个小时过去了,冰箱里的霜开始慢慢融化,然后我用勺子一点一点的把冰抠出来放到盆里,妈妈说:“你别太使劲了,这样会把管子弄断了。”“知道了。”我回答说。过了一会,我不耐烦的问妈妈:“怎么还没化完?”妈妈耐心点对我说:“不要着急哦,要化开总得等一段时间。再等等。”半个小时过去了,只听哐当的一声,冰块掉下来,吓了我一跳,我赶紧把冰块收拾起来,放到盆里,再用抹布把落下来的水擦干。就这样,我终于把冰箱里的霜除干净了,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需要时间和耐心,急于求成是做不好事情的。

帮妈妈做家务可以让妈妈休息休息,放松一下。以后,我要多帮妈妈做家务。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七】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自己不会做的英语作文【八】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一本好书像是拥有魔法的仙女,她轻轻挥动仙棒,就能让你心中充满了激情,久久回荡,而后留下一种深深的感动,或喜或悲。一本好书他能赋予你力量,或影响人生路,或改变价值观……而《活着》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这几天我读了余华的《活着》,真是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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