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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喜欢的歌手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喜欢的歌手作文600字)

更新时间:2023-11-24 00:25:54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喜欢的歌手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一】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谁呢?让我想想,哦,是他,他的确让我喜欢。

他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看上去好像很有神,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爱吃零食的小嘴,白里透红的小脸,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个子不太高,身子也不胖不瘦。

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大家在放学之前把练习册里的练习5做完,在那一个练习里有一道非常非常难的题,全班同学都不会,而他却做了出来,于是,他开始给同学讲做这道题的方法,让一部分的同学也把这道题做了出来。

记得还有一次,他和别人比赛骑车,他先让别人骑在他前面,自己骑在后面,当在一个拐弯口,他超过了别人,在前面挡来挡去,不让别人过去,别人怕撞到他,刚想刹车,但是没有把好把,直接从车上摔了下来,乐得他和刚从旁边路过的人哈哈大笑起来,而和他比赛的那个人气愤的像是一只老虎,准备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撕成碎片。

说到这里,你可能早喜欢上他了,这个可爱、聪明、勇敢的他,老实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谈得上去爱老师、同学、父母呢?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二】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佟吉喆。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高高的鼻梁,高大的身材,长的可漂亮了!

有一天,上美术课时,我忘记带画纸了,可是老师是检查上次的作业带来了没有,顺便看看带画纸了没有。正在我为难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佟吉喆就急忙把画纸给了我,我赶紧说了声:“谢谢!”她帮助我躲过了老师的严厉批评。

我的好朋友佟吉喆既乐于助人,又刻苦学习。

有一次上课,我看见她那么认真的听课,下课时我有一个不明白的题不知怎么做,她就一字不漏得讲给我听,直到我学会了为止。

我多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三】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不是别人,而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年龄是39岁,性格活泼,开朗,喜欢唱歌,看书。我喜欢她的原因是:她温柔,善良。

有一次,我在吃冰激凌,妈妈从我旁边走过,一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把我的冰激凌碰到了地上,我顿时大哭大闹,要妈妈给我赔,其实,我假装哭起来,眯着眼睛看妈妈的反应,我以为妈妈会像往常一样哄我两句,但是妈妈不光哄我,还买了两个炸鸡腿给我,我接过鸡腿,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妈妈,我不应该怪你,刚才我是假哭,请您原谅。”妈妈笑着说:“没事,你及时认识到错误,诚实,勇敢,这就是好的,这两个鸡腿,就奖励给你吧!”我听了后,喜笑颜开。

我的妈妈也很严厉,骂我的时候也不心软,但我不知道她骂完后,为什么总是有些伤心,可能是她同情我了吧。

我有一个好妈妈。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四】

“高效课堂伴我行,我的课堂我做主。”一阵响亮的口号从我们班传出,大家请注意,我们班的精彩展示即将闪亮登场。

这堂课,我们学的是诗圣杜甫的《春夜喜雨》。我们采用高效课堂的教学模式上课。在上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自学这首诗,并在小组内进行了展示,还分配了这节课在班里进行的展示任务。作为组长的 我开始立即思考怎样完成这个任务。不一会儿,我便胸有成竹。于是,我把组员们叫过来,给他们做了具体的安排。课下,组员们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万事俱备,就等着今天的展示。

上课一开始,各组的组员就纷纷上台板书,快速书写着自己组里要展示的主要内容,有写生字词的;有写含义深刻得句子的;有写文章中心思想的;有写……他们的板书都是那么美观大方。展示开始了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发表着自己的观点,每个同学都积极参与,就连我们班平时上课爱发愣、爱做小动作的同学也都在专心致志地倾听。终于轮到我们小组展示了,我迅速喊出口号:“聚焦 !”全班同学声音响亮地齐声回答: “迅速!”我接着喊:“倾听!”全班同学齐答:“认真!”同学们响亮的应答给了我们极大地鼓励,我对组员们说:“前面的小组展示的都很精彩,我们有没有信 心超过他们?”“有!”组员们齐声回答。展示开始了,我不慌不忙地说:“我们组探究的问题是:文章的标题《春夜喜雨》中,为什么说‘喜雨’?” 我的问题刚一抛出,就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 吕之璠行动最快:“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喜雨’中的‘喜’字说明这场雨下得很及时,作者心里很高兴。”他的话音未落,另一个同学马上接着说:“我还有补充……”。我们组展示完毕,教室 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学习还在继续,大家情绪高昂,课堂活力四射,充满了快乐!

我的课堂我做主,我们在这样的课堂上收获的更多:我们表达,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了;我们参与,组织能力提高了;我们合作,交际水平提高了……这样的课堂,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五】

他是近代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

他曾经说:S=X+Y+Z,S代表成功,X代表艰苦的劳动,Y代表正确的方法,Z代表少说空话。

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

这个叔叔说:“直角三角形ABC中,AB2+BC2=AC2,这是一个著名的定理,两千年前就已经证明了。孩子,你能不能也证证看?”

这实在是对小孩子好奇心的一种挑逗,阿尔伯特跃跃欲试了。

他独自关在屋子里,双手支在桌子上,在琢磨:这是为什么?怎么证明呢?他一动不动地坐在自己的小书桌前,翻着所能看懂的代数书,练着证明这道题的方法。

三周过去了,他终于证明出来了,他高兴得跳了起来。当他把这个结果拿给那位叔叔看时,那位叔叔几乎惊住了。他对这个小孩子的数学天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接着又出了一些难题,阿尔伯特都一一做了出来。

也就是这一年,阿尔伯特偶然看到一本欧几里得平面几何学,他手捧着这本“神圣”的小书,读得如痴如醉,那一个个严密的几何定理,竟使人不能产生半点怀疑。他对其中所包含的许多严整规律和宽广的.世界肃然起敬。

他就是大科学家,爱因斯坦。

我对他的敬佩源自他说的一名话,因此也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地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是善、美和真。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六】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教我一至四年级数学的李海燕老师。我喜欢她有点沙哑、特别亲切的嗓音;我喜欢她心细如发特别较真的品质。

我的这位李老师个头中等,皮肤黝黑粗糙。从她脸上你就能轻易看出,因为她从不涂脂抹粉。它的眼睛很大,鼻子很直很挺,五官搭配的非常和谐。一年四季她一直是齐耳短发,由于他从不抹发胶一类的,所以风一吹就显得有点乱。有这样的外形,你一定感觉他是一个粗犷的人吧,这样想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他虽然不修边幅,却是个心细如发,特别较真的人哟!

记得有一次,我做数学问答题,我不小心把单位“米/分”错写成“米”。在第二天作业评讲的时候,李老师严正指出来,从这两个单位表示的书面意思到现实生活中它们不同的意义讲的头头是道。最后老师就简而言之的说:“我知道一人走路5米/分,就能知道任何一段时间他走的路,如果我知道一个人走5米,我们就不知道他走路的时间,更不知道某段时间他走了多少路。”李老师不仅能把我们班的同学的小错揪出来、放大,他还能说出哪些同学做作业的时候是蒙混过关,缺乏认真,哪些同学作业是抄袭,还能说出哪些同学是笨鸟先飞。李老师就像孙悟空一样,在她的火眼金睛下我们的小聪明、小缺点无处藏身。

除上述品质外,我的李老师还有一项——大妈式苦口婆心精神。如果有哪位同学有不会的地方,我的李老师常常会讲到嘴角泛起一小团唾沫,如果还不懂,老师会干脆站在你的旁边用笔画着,用手指着,直到你会了她才离开。

虽然李老师不教我已大半年了,可她的形象在我的心中还是那么清晰、难忘。我喜欢你,李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七】

在结束了有趣的暑假,回到学校时,老师上的第一堂课程,不是语文课,不是数学课,也不是社会课,而是“说话课”。听了老师的解说,我们才明白,这堂课所要学习的是-说话的技巧,老师要我们上台去报告暑假中最难忘的事,利用五分钟的时间,诉说自己在暑假时的心情。刚开始,大家对这堂课十分的排斥,而我也不例外,但渐渐的,“说话课”却成为我最难忘的一堂课。

每一位同学对于这堂课都抱着紧张的心情,就好像那热锅上的蚂蚁,害怕得不得了,有人上台后支支吾吾,什么都说不出口,有人不知所措,而焦急的不停落泪,还有人说话像连珠炮,又快又急,没有人了解他说的话。看到这情形,更令我害怕得直发抖,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的脑筋一片空白,在台下所想的台词全都忘记,手脚都不停的发抖。我缓缓的走上台,看见了台下朋友们对我鼓励的眼神,我告诉自己要加油,便不急不徐的将台词都说出口,虽然手脚依旧发抖,但听到台下的哄堂大笑,我知道我成功了。

结束了我的报告,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抱着如释重负的心情回到座位,并且回想自己的表现,原来,上台报告是这么简单的事,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轮到别人报告时,我仔细的聆听每一个小细节,沉醉于这些报告中,和他们一起玩耍,一起笑,并将每一个好句子都印着脑海里,把每一个小故事都记在心里。听完大家的报告,我彷佛绕了地球一圈,跟随着大家的脚步,一起享受出游的乐趣。

这堂“说话课”不但让我感染到朋友出游的开心,更让我到,任何困难只要能踏出第一步,一切都变得简单。从开始对这堂课的厌恶到融入这堂课的喜悦,我学了很多,这堂课是我最难忘的一堂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作文【八】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