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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字左右)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3-12-15 07:22:03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字左右)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一】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习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二】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三】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四】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五】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平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六】

??不喜欢猫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作文我不喜欢做的事300字【七】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