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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以自己喜欢的事物开头的作文)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以自己喜欢的事物开头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15 12:36:16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以自己喜欢的事物开头的作文)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一】

我有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它不是买的,而是别人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有一双玻璃做的眼睛,还有又细又长的眉毛,一张樱桃小嘴,扎着一个马尾辫,头上还戴着纱巾。它穿着一件粉色的裙子,上面还有宝石做的花,像一位仙女一样。它还有一双粉色的发光的高跟鞋,上面还有许多的形状,有爱心形、星星形、花朵形……

我和芭比娃娃之间还发生过许多事呢!一次,我考试考了87.5,我觉得我考得很差,回到家后,我在房间里哭了起来。这时,芭比娃娃眼神好像告诉我:别哭了,小主人,只要认真听老师讲,回家认真的复习,一定能取得好的成绩。我听了停止了哭,决定好好学习,在我学习的过程中,芭比娃娃也和我一起学习。终于在一次考试中取得了好的成绩,非常非常的感谢芭比娃娃。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都和芭比娃娃一起玩耍,和它一起玩拍手掌,一起唱歌和跳舞;每当我回到家,都要和芭比娃娃说一说在课堂上学到了什么,它每次都要认认真真的听我讲。当我讲完了才可以写作业。

我很喜欢这个漂亮的芭比娃娃,我要爱护它、珍惜它。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二】

我有一个小闹钟,它是我过生日时同学送给我的。

它有黄色边框,里面有黑色的数字,和指针。还有两个耳朵,指针门不分日夜地跑着为我报时,从没问我要回报。

它每天为我报时,让我早睡早起,不管我睡得多沉,它都会把我叫醒,让我起床,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给我报时,为我服务。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叫我起床,而我的闹钟把我叫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和闹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我的作业特别多,写了很久很久,睡晚了,早上小闹钟却没有响,我第二天迟到了,才知道它坏了,于是我把我让爷爷把修好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它是我的朋友,它陪我成长,我很喜欢它。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三】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今天是奶奶的生日,你去给奶奶买蛋糕好吗?”“好啊!”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可是我一次也没单独买过东西呀,我能行吗?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担忧,给我鼓劲:“我们家雨蝶一定会做好这件事的,妈妈相信你。”“嗯!”我笑着回答。妈妈给了我一百元钱,并嘱咐我靠右行走,过马路要小心,走人行道。

我带着妈妈的嘱咐,带着对奶奶生日的祝福,唱着歌儿开开心心地出门了。我走在马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心里很是紧张,我就紧紧靠着路边小心翼翼地往街上走。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蛋糕店,我心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蛋糕店门前没有人。我就大声地说:“买蛋糕!”这时一个阿姨从里屋走出来问:“小妹妹,你要买什么样的蛋糕呢?”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我要,我要买……”阿姨见我很紧张,就主动温和地给我介绍起蛋糕的大小,种类,最后我选择了一个喜欢的付了钱,提着蛋糕,怀着喜悦的心情了回家。

晚上,全家人在一起给奶奶过生日,看着大家开心地吃着蛋糕,我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的甜,我觉得自己好幸福!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四】

我的小闹钟就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它会叫我起床,让我睡觉,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我的小闹钟是黄色的,梨子的形状,中间还有一个小钟表,上面有时针、分针、秒针,还有1到12的数字,外壳是塑料的。

这一个小闹钟会准时喊我起床,准时叫我睡觉,准时叫我写作业……给了它,我上学再也不会迟到了。

星期六,我觉得太无聊了,于是,我就跑到我自己的房间里玩我的小闹钟,我玩着玩着忽然发现了一个可以扭动的东西,我扭了一圈,发现小闹钟没有一点儿反应,过了一会儿,闹钟忽然响起,我跑过去想关掉闹钟,闹钟还是不停地叫着,我只好让妈妈帮我关掉,妈妈把它关掉之后就对我说:闹钟是用来报时的,不是当玩具玩的。

我的小闹钟可真好,有了它就不怕上学迟到了。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五】

“简陋的小院,关不住他嘹亮的歌声。”

屏幕上出现这么一行字,背景是一个穿着军大衣的农村汉子。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沸腾了《综艺满天星》的舞台,震惊了人们的心,“大衣哥”朱之文火了!

“来的时候拍冷就从家里穿个大衣省的冷。”

当主持人狐疑的眼神扎着朱之文身着的大衣时,他带着浓浓的山东土话口音如是说。

“他触动我们内心深处了,这么朴素的外表下有这么华丽的内容!”评委地抓着话筒喊出来。

舞台上炫彩的灯光闪烁着,洒在朱之文脸上,他两只有点内陷的眼皮紧张地眨着,眉上的一滴汗紧紧地挂着,他抽动了一下鼻子,鼻翼旁的皱纹瞬间拉伸了一下,又恢复了黑色松弛的状态。那滴汗顺着鼻梁滑在他的嘴唇上,干了。眼前荧幕上回访的是朱之文刚通过初赛的第二轮比赛。现场的观众好多都踮着脚瞪圆了眼相互挤凑着像看什么稀罕事似地看着朱之文,儿身为焦点的他却一副迷茫不知下一步会怎样的样子。

朴素的朱之文唱着华丽的歌。他是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有一双“搬砖的手”,但这些都不是应该得到照顾的资本,朱之文是靠自己的歌喉征服了人们的听觉!

他毫不粉饰自身那寒酸、落魄的身份,毫不掩饰“俺是菏泽单县人”,挺直了身子展出高歌。他的“火”没有炒作的成分,因为那是多余的。

朱之文被万人拥簇着,巨大的光环照在他身上,可这也是多余的,减去多余的部分,他依旧是为朴实、勤劳、爱唱歌的农民,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记者去他家采访时,好多邻居围着他,有说有笑的,有个女人说他家很穷,说他不容易,接着就说自己多么“可怜”这些“穷人”!!!我看着那个女人恶心的表情,真想对她说,你早干嘛来?人家出名了,你才来“可怜”?!人家用得着你“可怜”吗?别玩这虚里了!多余!

罗丹说:“艺术就是减去多余的部分。”

朱之文是个例子。

现实中,这样的人太少了,更多的人是追求那些“多余的部分”,艺术高于生活,没错,但不要忘了,艺术来源于生活。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六】

我的小闹钟是我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我可高兴了。

它带着一顶小帽子,两只蓝色的大耳朵,披着一件粉红色的衣裳,两条短短的腿,钟面是蓝色的,上面有十二个刻度,钟表上有秒针、分针、时针。

它可以准时叫我起床,不让我迟到,晚上叫我准时睡觉,让我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有一次我妈妈给了我一元钱,让我买铅笔,我却买了小零食,妈妈问:你买的铅笔呢?我低下头说:我……我放在学校了。说完,我就进了我的房间,我坐在书桌前,小闹钟看了看我,好像在说:主人,你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哟。于是,我去找妈妈说明了情况,我说:妈妈,其实我拿钱买小零食了。妈妈微笑的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小闹钟默默地为我们奉献,我太喜欢它了。

喜欢某种东西的作文开头【七】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去。我想或许它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