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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那年我12岁五年级作文)

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那年我12岁五年级作文)

更新时间:2023-05-24 05:53:11
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那年我12岁五年级作文)

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一】

一个人偷偷的喜欢另一个人,这种一厢情愿的心里只能算是个暗恋吧!我真的也暗恋过而且是三年之久,就是因为自己胆小怕事不够勇敢,错过了人生中的黄金时期。

在职业学校学习期间,我偷偷的喜欢上了我们班的班长。我在前排第二个座位,每节课上课下课班长都会从我的课桌旁经过,每次经过我都会偷偷的看着他,不胖不瘦的身材,将近一米八的个子,不黑不白的皮肤,表情总是笑咪咪的,左边脸上还有一个鸡蛋大小的半圆形的痕迹,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帅气。浑身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我始终没敢说出自己的感觉,更不用说表白了。有的时候班长和同学们去操场上和同学们打蓝球,我便爬在教室的窗前,一个人默默的注视着最帅气的班长。

这件事虽然没有结果,我却忘不了那段难忘的日子,忘不了在职业学校时的点点滴滴。后来毕业了,我们都各自结了婚,我只能把这段记忆深深的埋在心里。我想这也许是每个青春期女孩儿都有的过程吧!只要自己不说,一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是吧!

这种记忆,有的根深蒂固,永远忘不掉,有的只是瞬间,几天或几个月。

一个人一种境界,一个人一个故事,一个人一种修为。不同的是长像,相差的是身材,差不多的是环境。无论怎么样的环境,无论什么样的长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都会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些年过去了,我也想明白了,人不能刻意去想某个人某件事,因为我知道,遇见了是缘份,应该感恩,路过了就应该释怀。但是,偶尔还会在许多许多的瞬间想起,想起在学校时的日子。比如一部电影,一句歌词,一条小河,一棵小树,还有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是啊,很多时候,我就在想,一厢情愿去想某件事某个人,那不成了廉价的自己了吗!圈子不同,不能强求,道不同,不相为谋。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珍惜眼前的,做好当下的,经营好自己的,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

那些来不及细数,悄然走过的日子,在时间的褶皱里渐渐的开始蛰伏,那个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经过光阴的不停漂洗,已经无法还原了,可我还是希望用文字的形式来安慰自己,一厢情愿不是爱,那只是懵懵懂懂的青春期反应,不需要为相别而抱怨冷眉!

许多光阴过去了,我经常是在总结了一段行程后,又开始了另一段行程,穿行在每一个白天黑夜,用自己的双脚踩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自由的心灵之路,我是一个行者,也是一个路人,我的行囊中装着充实的每段日子,累,并快乐着!

时间让你看透了别人,也让我认清了自己,很多时候,都是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照顾自己!

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二】

想起那样的午后,站在窗台前,面包加牛奶充饥,楼下有几个班的男生在打篮球,阳光中明晃晃的,耳边是“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现在再也没有那样的午后了。——摘自《微博》

高一的时候,时间好像格外的充裕,我们有大把的时间来假装伤感,明明都有着明媚灿烂的笑脸,却总是在彩色的笔记本上写满了郭敬明式的爱恨离别。凌乱不堪的桌椅把教室填的满满当当,窗外翠绿的柳条把阳光剪的细碎,斑斑点点的光点折射在摊开笔记本上,隽秀或张扬的字迹赫然摆在眼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邻桌在桌兜里不停捣鼓着他新买的口琴,语文老师字正腔圆的解读着宝黛的初见,窗外操场上,不知谁有节奏的拍打着篮球,一声一声撞击在有些人的心上。

一晃眼,到了高二的初夏,空气中飘散着棉花似的柳絮,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寝室的女生趴在阳台上,俯瞰这穿梭在校园的人们,热聊着最火的八卦。教学楼前的花园里红的、黄的、粉的刺梅花盛大开放,大片大片的三叶草丛边蹲着几个小学妹,她们低头扒拉着叶子,仔细的找寻着,我想她们大概是在找象征守护幸福的四叶草吧。午饭的时候广播里总是传来一个嗲嗲的女声,感情丰富的朗读着某首小诗,前奏扰乱了拖堂的数学老师,他总是爱说再耽搁大家两分钟,然后二分钟、五分钟、十分钟,直至广播响起,他才很无奈的夹起书本扭头走了,教室哗啦啦的响起桌椅推拉的声音。打饭的窗口总是排着长队,热气腾腾的面汤整齐的放在桌台上,小商店也是人山人海,阿尔卑斯、百事可乐总是断货,而现在再也没有三块钱一碗的刀削面,也没有一块钱的菜夹馍,当然也没有了喝可乐的习惯。

书上说,一年不止有四季,还有一个毕业季。操场边合欢花开得最美的时候,我们开始进入了高考倒计时,教室后面花花绿绿放满了水壶,课桌上,窗台上堆满了各种“五三”冲刺习题,课间上个厕所,桌子就会被凌乱的试卷所覆盖,打个盹,黑板上就密密麻麻的列满了各种方程式,深夜的的宿舍楼道里、清晨的幽径路灯下总有努力地背影.....但在那段痛并快乐的时光里,依旧有明朗的笑声,有坚定的歌声,传遍教室的同学录,还有那件写签名字的蓝色校服。

高考之后,心情有释然、又忐忑,更多的是不舍。转身出校门的时候,我们互道再见,那个时候不知道,有些人再见之后真的就再难相见了……

今年我们同寝室的女生都陆陆续续结婚、生子,朋友圈一下子演变成了奶爸辣妈的秀场,看着大家的微信头像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然后再变成三个人,除了一些感动,其实更多的是感激,感激大家都没有变成年少时自己所讨厌的那个样子,感激大家在纷扰多变的社会里守住了自己的初心。那天,初一的同桌发来自己在周杰伦演唱会上的视频,在星海中,他声音嘶哑的跟着大声哼唱,他说这是对自己青春最好的告别,我突然想起了李宇春那首《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2009年的夏天,我无比憧憬的外面,2017年夏天,我无比怀念的那年。

那年我11岁作文三百字【三】

我养过许多小动物:有肥肥的小金鱼,有勤劳的蚂蚁,有又细又长的蚯蚓。其中,我最爱蜗牛了。

它有一个“家”——就是龙卷风似的壳,一副蜗牛专用的望远镜——那是它一对机灵的眼睛,一双“手”拿着望远镜——哦,这是可伸缩的触角。

有一天,它失踪了,我往阳台那边望去,有阳光的地方突然闪了一下,我想起蜗牛爬过的地方是有粘液的呀!于是我顺着粘液走啊走,它竟然躲在爸爸的花盆里呼呼大睡呢,真是调皮极了。

蜗牛进食的时候也很有趣,把一片手掌大小差不多大的叶子给它吃,它像没看见似的,我就先去做作业去了。过了一会时间我再过去看,叶子竟然不翼而飞了。

有一天晚上,我憋尿憋的慌,急急忙忙往卫生间跑,忽然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我猜它是蟑螂,要知道我很怕蟑螂的`呀,于是,我大喊了一声——“啊”。爸爸被我从美梦中惊醒了,连忙来看,问了一句“怎么啦”?我说地上有东西,爸爸开了灯,我才知道那是我的小蜗牛。因此,我明白了它是夜行动物。

就是它,给我带来了喜、恼、悲、乐,让我天天有不同的心情,让我更加喜欢它了,让我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