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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小学作文)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小学作文)

更新时间:2023-08-09 20:48:37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小学作文)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一】

一、全面发展的好队员。

迈入初中大门,站在树人堂下,树人堂沧桑的历史,优秀校友光荣的事迹更激励着他为了理想不断奋进,换上大号红领巾,涂竞一更明白了他的责任。经过中队竞选、大队公开演讲竞选,涂竞一当选为校少先队大队长、中队长,2015年在学校团代会上又光荣地当选为校团委委员。在少先队活动中,他多次担任升旗手、校报主编、文艺活动的总策划和主持人。多样的校际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了他全面、细致、周到的组织策划能力。

——他热心团队活动,带领同学们寻访树人堂,学习散文名家朱自清先生的精神与气节,参观朱自清故居,在他的带领下,中队队员一齐努力,成功争创为学校第十届“朱自清中队”,从朱自清先生嫡孙朱小涛手中接过这面光荣的旗帜。

——他组织采访中国工程院程顺和院士,在程爷爷亲自指点下,激发大家更多的学习热情和奋发追求的勇气。

——他口才出众,品学兼优,收获颇丰:2011年7月,获扬州市“红领巾寻访党的足迹”演讲比赛一等奖,被江苏省少工委表彰为“四好少年”;2011年10月在江苏省“先锋颂”宣讲活动中被授予“红领巾故事大王”的称号; 2013年获“扬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称号,2014年获“扬州市十佳少先队员”称号。

二、热爱科学的小院士

涂竞一从小热爱科学,有良好的创新素养,对发明创造有着浓厚的兴趣,积极动手,深入思考,勇于探索。进入中学,扬中校友中杰出的院士更激发了他科学报国的理想,立志从现在做起,从争当小院士做起,在学校少科院中,他积极参与、成功竞选成为校少年科学院爱因斯坦分院副院长。

——他广泛涉猎、阅读各类科学书籍,徜徉在《时间简史》、《创新与发明》、《环球科学》、《汽车博览》、《科幻世界》、《中国国家地理》等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追求。

——他积极参加科普实验活动,着重观察力、想象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的学习、提高。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他取得了多个优秀科技小成果: 2013年4月代表学校参加江苏省“校园之间”智力竞技比赛获一等奖;2014年2月获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喜获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称号;2014年12月荣获全国“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学生类作品二等奖”。

——他总能在繁忙的学习中安排好时间,专心于他的“研发”工作。他树立了努力成为“飞机设计师”的梦想,在航模制作、模型设计方面动手操作,不断探索。2015年3月,他的作品“一种新型的人力飞机螺旋桨布局及相关设计”入围了“第11届中国青少年创造力大赛”暨“第67届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中国区选拔赛总决赛”。

三、勤奋学习的排头兵

涂竞一始终认为,只有掌握过硬的本领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奋学习的他从不要老师和家长额外的操心和督促。

——他有着良好的自主学习的习惯,按照自己的方法掌握科学的学习节奏。他立足于自学,自我探索和追求。他积极参加班级学习小组讨论,带动小组同学共同进步。

——他培养了良好的读书写作的习惯,无论是天文地理、经典名篇、美文专刊,还是时事文摘、科幻故事,他都读得进、看得通、理得透。广泛的阅读,大大拓宽了他的知识面,提高了他的写作水平。他坚持每日小练笔,写下了数本随想笔记,他的作文时常被老师作为范文讲评。

——他勤于思考,勇于钻研,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年年被学校评为“三好生”。2013年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二等奖,2014年获得了树人学校一等奖学金。

四、多彩活动的主力军

涂竞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得到了锻炼,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扬州市“百佳社团”评选活动、扬州电视台“淘喜宝六一晚会”等活动中担任节目主持人;在两届“全国中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暨树人学校展示活动中担任主持人,编排部分节目,播放音频、幻灯片,确保了活动的圆满成功。

——他爱好书法,勤练不缀,2011年12月获“中日韩青少年书画大赛”特等奖。

古城扬州深厚的人文底蕴的情操陶冶,萌发了涂竞一探索、追寻的兴趣;树人学校“立德树人、自强不息”的浓厚氛围更促使他养成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优秀学风。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他将更加发奋努力,勤思善学,朝着理想的彼岸踏实迈进,绽放青春之花,实现“飞行”之梦,更为中国梦增光添彩!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二】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 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同时,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糜烂,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糜烂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蕴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三】

时光飞逝,迎风招展的队旗下,我已经在母校度过了五个春夏秋冬,那每一个成长的脚印都留下了我的欢声笑语——啊!我们在校园中流连

阳光明媚的春天,我总忘不了我挂上红领巾的那一刻。鸟语花香,彩蝶飞舞,那一位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手中的是什么?鲜红鲜红的,似轻纱漫舞、又似玫瑰盛开——是红领巾!我的心情激动了,双手微微颤抖。望着那些中队长手中的队旗,我笑了,笑的比花还甜。当那鲜艳的红领巾挂在脖子上时,我长大了,不再是娇声娇气的小孩子了,而是一位真正的少先队员。我们肃立在操场上,那飘扬的国旗和队旗,伴随了我五年。啊!那队旗是鲜红的。

夏天,我们放暑假了,在欢笑声中,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校园,当教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刻,我不会忘记再多望队旗几眼。啊!那队旗是亮莹莹的。

秋天,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召开了,当我们的班长高举着队旗到”检阅台“前时,那队旗一下子让我们班精神了,我又一次感到了它的力量。啊!那队旗是光荣的。

冬天,那纷纷扬扬的雪花把队旗衬托得更加美丽了。啊!那队旗是傲然的。

队旗伴随了我四季,校园伴随了我四季;我在校园中成长,我在队旗下光荣地成长。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四】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通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来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马上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马上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来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窥一二,可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我在红旗下成长的小学生作文【五】

时间似流沙,一点一滴地流走,日子久了,我对书的兴趣也越加越深。啊!这些亲爱的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像一叶自由的扁舟,立刻就在这片海洋里徜徉。这是一个多么极其美妙的世界,我又体会到了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寻找到了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的豪情,理解到了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

这里,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小说好似一棵茁壮成长的大树,诗歌又好比在春风下起舞的嫩草,散文散发出迷人芳香的鲜花。这里,充满了美丽,充满了生气,充满了人生的奇迹。这里,飞出诱惑,泌出芳香,吐出黎明。好一个文学的天堂!

我喜欢在烟雨蒙蒙的周末,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品一杯茗茶,翻一卷书,优雅的心情和感觉渐渐滋生。还记得,那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令我感慨万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它们三人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用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同样也回报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力欧,帮助马力欧一家脱离险境······

生活里没了书籍,就好像没了阳光;智慧力没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我爱书,因为它让我变得好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