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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八年级下册第8单元英语作文)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八年级下册第8单元英语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22 07:52:37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八年级下册第8单元英语作文)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一】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二】

有一个人平凡而又伟大的人,她一直“住”在我的脑海里,她就是我的邻居——一位老奶奶。

老奶奶饱经风霜,干巴巴的手上满是皱纹,但眼睛却依然炯炯有神。时间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她的牙齿几乎掉光了,但每次见到人都是笑呵呵的,总能露出一副和蔼、亲切的样子。

老奶奶的儿女不在身边,她的老伴儿也在五年前离开了人世。老奶奶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四处借了点钱,支起了一个小店儿。顾客时常会因为老奶奶的物价太高而讨价还价。可老奶奶却地“咬”住价钱,活不肯让价。

一次,妈妈去那位老奶奶开的商店买味精,由于太匆忙,竟将找回来的钱落在了商店里。在回家的路上,妈妈猛然发现钱没拿回来,便急匆匆地跑回去,没想到妈妈刚走出几步,老奶奶竟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了妈妈的面前。只见老奶奶累得满头大汗,弯着的腰迟迟未直起来。她举起手里的钱,笑容满面地说:“这是您找回来的钱,以后可千万别忘记拿了!”说完,老奶奶把钱塞进妈妈的手里,便笑呵呵地回去了。老奶奶的背影在夕阳的照射下一点点变大、变大……

老奶奶就是我最敬佩的人,虽然她现在已经搬走了,但她那种精神却留在了那里。老奶奶那种诚实,不为私利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三】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比如天天在每个城市角落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比如每天教我们许多知识的老师、又如亲手将我养大,对我付出最大的爸爸、妈妈。可是,最令我敬佩的人,莫过于我的朋友——毛昱龙。他个头不高,说起话来还有点结巴,但是你可别小看他,他做起事来可认真了。

有一次,我去毛昱龙家做客,看见他正在写作业,我跑上去说:“喂!毛昱龙,我们先到下面的小广场上打篮球吧。”“噢,我的作业还没有写完呢,等我写好了作业,再一起下去玩吧。”“作业也可以等我们玩回来再写的。”“不、我不能没写好作业就出去的,必竟作业没写好就下去玩,再好玩的游戏,我也不觉得好玩。”“那我就坐在你旁边等你写好吧!”说着,搬来一把椅子,坐在毛昱龙的旁边看他认真写作业。可能是一道题把他给难住了。他一会儿,抓抓后脑勺,一会又望望天花板,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我把椅子向毛昱龙那边移一下,“哦!这道题我会,让我来教你吧。”说着,就要抢毛昱龙手上的笔,毛昱龙用手挡住了我的手说:“不,我要自己写,我不能老是依靠你们吧,这样我什么也没有学到。”说完,拿起笔在纸上打草稿,做演算,他一会眉头紧锁,一会自言自语,一会又快速在纸上写着什么。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毛昱龙得出了结果,写在作业本上,看着毛昱龙,我又想起了自己:毛昱龙做事认真,遇到困难也要自己解决,而我呢,一听到玩,比谁跑得都快,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想都不想就找父母教我,想到这,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同时,我的脸也羞得通红。

毛昱龙这种做事认真,勇于自己克服困难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四】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敬佩着一些人,这些人是大多品行高尚,学习好的人。而我却敬佩着我的妈妈!

妈妈,是一个可亲而又温馨的称呼!

上个星期三,我参加了一个记忆大师的培训班。那里面的张老师课讲得十分好,十分精彩。十二个数字密码让我踏上了轻松记忆法之门。可妈妈觉得还不够,就向我提议说:“宝贝,十二个数字密码太少,妈妈帮你找到全部的密码,你能全部读背吗?”

我十分豪爽地说:“没问题!”

晚上8点,妈妈和我讨论起数字密码来。一分钟,两分钟,半小时……太枯燥了,我终于忍不住了,扔下笔,往房间里跑!

我躺在床上,想到那枯燥无趣的数学密码,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心里直懊恼:早知道,当初就不该那么轻易的答应妈妈,我真后悔啊!

半夜,我起来上厕所,发现书房里透出丝丝的光亮,我以为有小偷进我们家了。我拿起扫把,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门口,一脚把门踹开。只见妈妈正在电脑前干事情了,我扫了一眼,只见文档的题目是几个大大的仿宋和黑体《110数字密码》。

我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扔下扫把,扑到妈妈身上说:“妈妈,太晚了,你别再忙了。”

妈妈笑了笑说:“没关系,为了你几分钟的记忆,妈妈愿意辛苦半夜!”

记忆密码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做好一件事,一定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妈妈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敬佩,也值得我学习!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五】

《史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纪传体史书。人们细细品读它时往往会被它的内容深深吸引住,而忽略了作者司马迁写它时的艰苦环境。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人,他是西汉史学家、散文家。他因为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司马迁在狱中饱受折磨。监狱里条件很差,吃不饱,穿不暖,再加上他身体上的创伤,换了其他人,他们一定会感到生不如,最后自了之。虽然几次司马迁也曾想自解脱,但是他却想着自己还有一本书《史记》没有写完,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于是司马迁在监狱这样艰苦卓绝的日子里继续奋笔疾书,忘记了一切困难,孜孜不倦地写着。司马迁在这样的环境中写出了这样的一本著作,他需要多坚强的毅力啊!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着实令我敬佩。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要测400米跑。随着老师一声洪亮的声音:“跑!”,我们个个似离弦之箭般飞了出去;我们个个手臂大摆,拼尽全力地大步跑着;每蹬一步大地都似乎剧烈地颤抖了一下;我们的眼睛始终炯炯地盯着前方。一圈下来,我的体力渐渐不支了,腿慢慢感到越来越沉重;我的视野也感觉到渐渐的模糊了;我的气喘地越来越快。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同学陆陆续续地超过了我,虽然他们和我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但我感觉无力追赶。我觉得自己跑不动了,内心很想放弃,就地休息。可是,司马迁和他的事迹突然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开始反省自己:为什么司马迁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都靠毅力写完了《史记》,而我就差这么点距离要放弃呢?我低着头,看着烈日下的大地,沉重的大腿艰难地抬起,蹬地,抬起,蹬地…大脑指挥着双腿机械地向前奔跑,最终达到了终点,完成了400米跑。

经过这次事情,我深深地明白了当一个人面对困难的时候,毅力对一个人来说又多么重要。我也明白了,放弃是永远不能成功,坚持你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六】

快看!那个穿蓝色衬衣的老头儿正在栽南瓜呢,哈哈,告诉你吧,那个老头就是我的爷爷!每当我想起爷爷,我心里就生出一种对爷爷的敬佩之情。

我的爷爷个子非常高,估计一下得有一米七五左右,我的爷爷虽然70多岁了,但他非常精神,像一个小伙子。但最让我敬佩的,还是的知识:

我爷爷以前当过兵,所以他的见识特别广,以我看来,爷爷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啊!现在我就来为大家讲一讲发生在我和爷爷之间的故事吧:

有一次,罗安琪约我去打羽毛球,然而我们俩打得都不太好,回到家,我对爷爷说起了这件事,我说:“爷爷,知道吗?我本来以为罗安琪打得比我好,原来我们俩是半斤八两嘛!”爷爷听到了半斤八 两这个词,对我说:“你知道半斤八两是什么意思吗?”我哑口无言,因为我光会用而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爷爷对我说:“古代计量单位一斤就是十六两,半斤就是八两,所以半斤八两是相等的,你 知道了吗!”“哦!明白了!”啊!爷爷真是神了,连古代的东西都知道!

爷爷不仅给我讲知识,还给我讲一些发生在老家的故事,有一个,我记忆深刻:

那是一则小谜语,谜语是这样的:一横下面两个点,和尚倒踩一条巾。平平常常两个字,难倒多少读书人。我猜半天猜不出,爷爷给我一一讲解,我明白了。原来谜底是:“平常”啊,原来谜语上都有 答案呀!爷爷可真厉害,这么难的谜语都能解出来。另外,爷爷还给我读一些书谣,使我的知识越来越渊博。

我很敬佩我的爷爷,虽然现在学习很忙,一年才能回去三次,只能听爷爷讲三次学问,但这些知识,会永远引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永远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使我一生受用不尽。

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的作文英语【七】

他,虽然很平凡,但是他却默默的奉献着,无论严寒酷暑,风吹雨打,他么都从不厌倦,从不低头,坚定在工作岗位上,为城市一次又一次的清洁垃圾、灰尘。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人――清洁工。

夏季的某一天,天空碧蓝如洗、骄阳似火,简直是热不可耐。实在忍不住了,便苦苦的向妈妈乞求了一元钱,买了一根冰淇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冰淇淋只剩一个包装袋了,我正在嘴里回味冰淇淋的美味,随手把垃圾扔到地上,兴高采烈的走了。

刚走几步,背后就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回头看,原来的一位清洁工在打扫着刚才被我随手扔在地上的垃圾。扫完这里,他又把扫着扫帚换到另一边扫一扫,直到街道恢复了干净他才停下来,稍作休息。

只见这位清洁工五十来岁,身穿灰色短袖上衣,外面套着工作服。由于常年在外经受风吹雨打,他脸上已经变得黑漆漆的了,手上有数不清的的裂口,脚上穿着一双破烂的布鞋。瘦弱的身子用力的摇晃着那把大扫把,烈日炎炎下,珍珠般的汗水从他身上一滴滴的流下来。他的衣服已湿透,可见他顾不上休息,仍然在摇晃着扫帚扫地。从这条街道扫到那条街道,从不嫌弃脏乱,把一桶又一桶垃圾倒进垃圾车里。看见这里我又想:明明垃圾桶就在我身边,为什么我会扔在地上呢?我的脸羞愧的红了。

后来,我无数次的见到他,他都默默无闻的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做完自己每天的工作,把干净、舒服给了城市,把肮脏、辛苦留给了自己。无私的清洁工啊!你们是多么的伟大,我一定要向你学习。努力奉献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