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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视觉听觉的作文(听觉视觉触觉写自己感受的作文)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听觉视觉触觉写自己感受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27 19:46:48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听觉视觉触觉写自己感受的作文)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一】

感光细胞分为杆状细胞和锥状细胞。杆状细胞只能感觉到黑白和形状,锥状细胞可以感觉到色彩。这两种细胞在视网膜表面并不是平均分布的,杆状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在视觉感知中其重要作用的锥状细胞大部分集中在视网膜中心的下凹部分,叫做黄斑。越往视网膜两边,锥状细胞就越少。我们在观看景物和阅读时,晶状体将光线聚焦在这里成像,因此注意力只是集中在视野范围一半不到的区域。

一个视力正常的人能分辨在视网膜上来自不同事物的影响,这种能力称为“视觉敏感度”。黄斑是视觉敏感度最高的位置。当我们要看清一个对象时,我们会转动眼球,直至影像聚焦在黄斑上。离开黄斑越远,感光细胞越少,影像越不清晰。如果影像聚焦在黄斑以外的地方,我们用眼睛的余光可以感知到意见对象的存在,但是看不清这间对象是什么。

在视觉神经和视网膜连接的部位没有感光细胞,因此在这个位置存在一个视野的盲点。但是我们无法用眼睛觉察到这个盲点,因为大脑在形成图像感知的时候自动把它掩盖起来了。

眼睛必须在眼球静止的状态下才能成像,眼部肌肉收缩或拉伸调节晶体状的形状,直到清晰的影像呈现在视网膜上,这叫做“定影”。我们对文字的感知就是由一系列的定影形成的。眼睛每停顿一下。就聚焦一次,形成一个定影,并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当眼球移动的时候,大脑无法捕捉到任何信息。也许你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们转动眼球环顾四周的时候能够看到东西呢?因为眼球停顿、聚焦、定影、把信息传达给大脑的时间只需要1/4秒。

一次定影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次定影紧接着前一次定影,这样自动地继续下去,所以我们没有感知到间断。也就是所我们的眼睛,感受到的是一系列静止的图片,每一张图片都是独立的,但是由于它们产生的时间间隔非常短,所以我们感觉到的是移动的影像。

一次定影中接收到的内容越多,你阅读的速度就越快。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你每次眼球停顿都把焦点放在一两个词语上,那么你需要多次定影才能看完一句话。如果你把视野放宽,每次定影看一句话或半句话,那么你的阅读速度就会大大加快。

眼球外围与眼窝之间有一组6条肌肉,当需要改变视线方向的时候,位于哪个方向上的肌肉收缩,视线就像哪个方向转动。如果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方向则需要扭动头部。阅读时并不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扭动头部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阅读时,应该保持头部不动,只通过眼部6条肌肉的收缩来改变视线。

眼睛并不知道应该在哪里聚焦,或者把视线转向哪里,它接收来自大脑的指令,聚焦之后再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大脑接收到你希望看到的影像信息的同时,也接收到了焦点之外的视觉信息,由此可以判断出下一次聚焦的位置。也许你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块石子或别的东西向你飞来,尽管它并没有进入你聚焦的范围,但是你也会本能地做出躲避的反应,因为大脑在有意识地注视它之前,已经感知到它的存在了。

在阅读的时候,大脑也是用这个机制来扫视文字的。无论是盯住一个生词,还是快速扫过一个句子或一个段落,这种观察机制实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什么是你需要着重关注的,什么是你需要忽略掉的,大脑自动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完成。

形成影响并不是感知的全部过程,看到图像只是感知的开始。感知的过程至少要经过6次神经细胞间的信息交换,有数亿个细胞参与其中,在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之间进行大量的信息转换,然后由视觉神经把信息传递给大脑。来自左眼的信息进入右侧大脑,来自右眼的信息进入左侧大脑,两部分功能完全独立,最后由大脑完成对事物的整体认知。

视网膜中大概有1.37亿个感光细胞,其中杆状细胞有1.3亿个,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锥状细胞有700万个,分布在视网膜的中心部位。我们平时看东西或阅读的时候,主要使用位于视网膜中心部位的700万个感光细胞,其余大部分细胞都没有发挥作用。

你有没有玩儿过三维立体图的游戏?

三维立体图是20世纪中叶视觉研究领域的一项惊人的发现。研究人员贝拉·朱尔兹发现了人类的“第三只眼”。他设计了一些由彩色短线构成的图片,双眼正常看时,图像保持不变,只用左眼看时,图象保持不变,只用右眼看时,图象仍然保持不变。如果你把双眼的焦点散开时。就会有奇怪的事发生——大脑把左眼和右眼看到的图象重叠起来,当视觉角度合适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立体图像,仿佛你进入了一个异常清晰的魔幻世界。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视觉系统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会对双眼看到的事物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图像。明白这一点之后,在阅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让自己的视野更开阔,不要把目光的焦点集中在一个字、一个词上,而应纵览全文。这种方法可以加强我们的眼睛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助于加快阅读速度。

那么,一般人的视知觉范围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潜力可以挖掘呢?众多中外阅读学的实验结果表明,在0.1秒时间内,成人一般能够感知6~8个黑色圆点或4~6个彼此不相联系的外文字母,也就是说,一分钟可以感知到4,200个点。

如果我们把一个字看作一个点的话,那么,一分钟就可以看到4,200个字。这是未经过训练者的能力。美国空军的心理学家和战术教育专家用速视仪进行的训练证明,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可以在1/500秒的时间辨认4个英文字母。那么,一秒钟即可辨认120,000个英文字母。根据统计,英文单词的平均字母数为6个,也就是说,经过训练的人可以在一分钟辨认20,000个英文单词。

视知觉范围的扩大,或者说整体感知能力的提高,完全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如把一些短语或短句写在卡片上,在极短时间内在眼前闪示,然后说出上面的内容。熟练后逐渐加长卡片上的短语或句子,缩短卡片闪示的时间,就可以使视知觉范围逐步扩大,瞬间感知能力渐渐提高。

对于快速阅读来说,扩大视幅的广度和范围要比加快眼球运动速度更为重要,如果这两个方面经过正确而持续的训练,同时提高,就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能真正做到“一目十行”。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二】

Benedict Cumberbatch饰演的是一个接受过十几年精英教育的医学博士,只接挑战性案例的顶级神经外科医生,自信满满,住纽约市中心,戴积家表,开兰博基尼。简直是最典型知识精英形象。

然而一场车祸改变了他的人生,那双拿柳叶刀的手被碎玻璃扎断了神经,连剃须刀都握不稳了。

接下来当然是套路:尝试、失败,再尝试、再失败,于是沉沦,于是颓废,直到最亲密的朋友也失望离去。

绝望之中的博士听说神秘的加德满都有人可能会治好自己的手疾,病急乱投医,他孤注一掷拿最后的钱买了机票,飞往东方。

一番套路后,他遇到了Tilda Swinton所饰的古一法师,原漫画中的古一法师是出生在喜马拉雅山麓的亚洲人,电影中却选择了白人来饰演,不过还有一些东方设定没有改变,古一法师用茶待客,手里摩挲着一把折扇,向博士说明法术义理,展示的是一本带人体穴位图的医书。

博士虽然落魄,但却没有忘记自己所接受的教育。他对这种巫医玩意嗤之以鼻,自嘲真是脑子坏了,竟然想到要来求助这种无聊玩意。在博士与法师的激辩中,出现了一些非常代表性的话语。

你完全是歪理学说!——“你以为你了解世界的运作方式么?”

劝说身体自己痊愈完全不符合医学规律!——“如果我告诉你,你知道的现实只是冰山一角呢?”

激辩了几个回合,古一法师突然向博士展现了“神迹”——她一掌击出了博士的“灵体”,使博士体验到灵魂出窍的感觉。然而博士依然不相信,他认为法师给他的茶里有致幻剂。第二次展示神迹,法师干脆来了个大的,她把博士推入了“异次时空”,影片在这里运用了CG手段,重现了混合2001太空漫游式时空隧道、盗梦空间式建筑折叠和东方万花筒式的瑰丽画面。观众和博士都在这种“神迹”中被折服了。博士跪下拜服,恳求法师收其为徒。

古一法师一掌击出博士“灵体”。

以上的一些语句,可能会一些人解读为“东西方哲学观念的对碰”。但细究下来,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在我们熟悉的社会中,更加类似于这种话语的,是各种新兴宗教传播的话术。

传教对象往往是经过挑选的:本来就一无所有的人,和遇到重大挫折的人,都更容易相信宗教,博士属于后者,但他先前的知识结构决定了他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说服。古一法师在传教中先是运用了传统的话术:“世界并不是你所以为的那样,你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发起对他原有世界观的攻击,无效。

于是她开始展现神迹,这几乎是所有宗教都会使用的手段,从古至今人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神迹形式:神乎其神的圣迹故事,走刀山,试油锅,口喷火,裤裆藏蛇,灵魂出窍,天神附体,点石成金,到了现代,你还可以看到新手段助力的崭新神迹,比如PS合成的“佛光”图片。当然,这种形式不仅为宗教所用,在直销会场上,你也一定能看到诸如从轮椅上站起来的瘫痪者,或是一台好像能包治百病的治疗仪。一次神迹不够就再来一次,当看到身边越来越多相信时,很多人也会在情绪感染中相信。

博士相信了那一神迹,拜法师为徒。这是成为信众的第一步,紧接着,就是给予信众以优越感,让他们“分享”自己的权力。“你是被神选中的人”,“我们是隐居在世间的守护者,这世界的秘密由我们所掌握”,“我会传授你世界的真理,我会传授给你威力巨大的法术”诸如此类。

给予优越感的同时也要注重仪式感的体验,仪式可以是大家共同修习攻课、对圣物的观摩、导师极其严肃的面授机宜、团体成员之间不许隐藏任何信息的相互评价等等。在分享秘密和权力的过程中,信徒逐渐深信不疑,融入了已有的团体,产生了极强的依赖感。这时候,传教基本完成,一个合格的信徒诞生了。

让我们回到影片中的神秘法术,不谈CG奇观,只谈片中的法术理论:从普通人看不见的世界汲取能量,这能量能改变实在物体、压缩空间、逆转时间,还能让人长生不老。这套路是不是有点熟悉?

更好玩的是,Mads Mikkelsen所饰的反派法师叛出原来的'教门,拖走一帮信徒,另立门户,这两派互相攻击,指责对方是举世大骗子,是异端学说。吵得不可开交。而在外人看来,他们两派教义差别太小,根本难以分辨。这种事在现实社会的宗教传播中简直是家常便饭的事,新宗教的诞生往往是在旧宗教传播中裂变而来,新教主稍微改一下教义,增添一点内容,就能把新宗教的解释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进而培植自己的宗教势力,形成与旧宗教势力竞争的态势。

宗教之争,与其说是教义之争,不如说是人心之争。宗教思想也常常充满了智慧和美,能给修行者带来至善的心灵体验。但宗教组织却并不是一片净土,任何能攫取利益的地方,总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深不可测是人心。

宗教可能能够从绝望中拯救一个人,但固守教义做一个忠诚的信徒并不能让你成为更棒的人。学术生涯中所养成的思维习惯和自学能力,使得博士成为法师门下进步最快的人,古一法师在临终前与博士长谈:你大师兄性情古板,不能继承我业,而你天赋异禀,头脑灵活,倘若能像你师兄一样坚毅,把平时所学融会贯通,或可承继我的事业。此后博士虽频频遇险,在与反派法师的斗争中处于劣势,但每每关键时刻,他却能机智化解——被击伤心脏,就传送自己到医院,借用现代医学力量拯救自己的生命;在“灵体”对抗中身处下风时,偶然发现心脏电击治疗能够增加“灵体”威力,就马上利用这一点,顺势解决敌人。

最后决战,反派大BOSS简直就是地球大器,他超越了时间,还拥有绝对的力量,没有人打得过他。只知道法术教义的大师兄和图书馆管理员惨遭对方大BOSS实力碾压,毫无还手之力。是博士想起那个信众被禁止修习的独门秘术:这个法术可以逆转时间,缺点是稍有不慎,就会让使用者陷入漫无止境的时间循环。这最大的缺点,可以变为最大的优点;最大的优点,也可以变为最大的缺点。博士意识到:反派BOSS超越了时间,所以能胜过所有无法逃脱时间的人类,但如果有人能够利用法术把反派BOSS拖入时间循环,即使在这样一个循环里,人类被击败无数次,也不会让循环外的其他人受到影响。他找到了对方唯一的漏洞,最终不辱使命,取得了胜利。即便失去了一切,即使信仰了另一套人生学说,那些在攻读博士学位时期所养成的思维和能力,却不会抛下你,最终,它们会助你推开新生活的大门。

所以,与其把自己托付给神,不如崇尚智识。

让我们去读个博士吧!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三】

今天,我在电脑上看了《寻找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我被一个个懂得感恩、懂得孝顺的少年深深感动!他们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用自己的双手,托起了一个家庭,托起他们的明天。在他们当中,我特别留意了一个与我同名的女孩——高雨欣。

她今年十一岁,长得高高瘦瘦的,扎着一根小辫子,在她八岁那一年,她的爸爸就离开了她们,她妈妈

的手残疾,因此不能做事,妹妹又太小,所以,她不仅要学习,还要照顾妈妈和妹妹。剩下的时间,她都会帮妈妈卖烧烤赚钱,她每天只有一两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尽管这样,她的学习成绩却一直很优秀,有一次,她妈妈为了奖励她考得好成绩,给她烤了一根香肠,她却不吃,说留起来卖钱,好给自己和妹妹交学费。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

再看看自己,自叹不如,不但不帮妈妈做家务,有时,还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的,害的妈妈打扫的腰酸背疼,有时候还会跟妈妈顶嘴------。以后,我一定要改正自己:好好学习,孝顺父母,孝敬长辈,做一个听话、孝顺的好孩子。

有视觉听觉的作文【四】

冰霜女巫在纳尼亚一役后,未尝败绩的她心灰意冷,遁走东方,无意中接触了神秘的东方玄学秘术。女巫潜心修习,终有所成,可脱发的副作用让她无颜以对江东父老,于是归隐山林。这时她的座下大弟子汉尼拔黑化,曾经爱吃人肉的他发现修习东方秘术可以让他吃什么都像人肉,于是对力量对永生的渴求让他发誓要让这世界变成一个酒池肉林的天堂。

于是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汉尼拔带了一群追随自己的虾兵蟹将前去偷冰霜女巫的召唤蓝票,以彻底告别自己非洲人的身份,被女巫发现,两人大战一百回合,汉尼拔败,尿遁。这时,远在美利坚的福尔摩斯遇到了严重的工伤,在报销无门,保险也不理陪的情况下,机缘巧合跑到了东方寻求心灵治疗,在女巫的帮助下,福尔摩斯终于学会了机器猫的随意门。

而那边的汉尼拔用偷来的蓝票终于召唤出了茨木童子,决定毁灭世界,福尔摩斯挺身而出,两人大战一百回合,不带脑子的福尔摩斯终究不敌同样高智商的汉尼拔,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女巫前来救场,但被阴,被汉尼拔用打碎了的酒瓶子贯穿身体,高空坠楼,卒,福尔摩斯遁走。汉尼拔大计将成,大举进攻,福尔摩斯苦苦支撑,这时,突然灵光一现,出门把脑子带上了,于是反阴汉尼拔,汉尼拔败,被吞噬入饿鬼道,永世不得吃肉。

彩蛋是白雪公主的猎人爱上了喝啤酒,这时已经是至尊无敌大法师的福尔摩斯给他不停的续杯,灌醉后逼他说出了他跟他弟弟之间不可描述的情感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