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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七年级下册英语每单元笔记)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七年级下册英语每单元笔记)

更新时间:2023-05-10 14:13:11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七年级下册英语每单元笔记)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一】

我们的班长啊,音体美样样都不错,同学们羡慕她,老师们夸奖她,她还在班上“称王称霸”呢!你听听,她又在教训人了:“陈宇杰,你做完作业了吗?”施铮侃,不要讲话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就知道这是她在发威。为这,我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小辣椒”。

“小辣椒”班长,外貌平凡,可瞪起那双大眼睛,就厉害了。再加上她那一通伶俐的教训言词,又句句偏偏在理,叫人反驳不得,就连我们班的“大男子汉”,也惧他三分。可自从发生那件事以后,大家就不再这样看她了。

那天,同学们到校后,见班长还没来,就在教室里喧闹,有的聊天,有的追赶……整个教室一片混乱,像自由市场一样热闹。“啊,班长来啦!”有人喊道。只见班长一进来就说:“难道你们不知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吗?你们这是……”不知谁轻轻地说:“不过就是班长,有什么了不起的!”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大家都以为“小辣椒”会喷火。可是,出乎我们的意料,只见她顿了一下,然后开口了:“我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想尽自己的一份责任,让老师少一些烦恼,她的脸上能够多一些笑容。”说完,她冲我们笑了笑。不知怎么的,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你看,这就是我们班的班长――陈悦,她真是一个令人敬佩,又让人畏惧的好干部啊!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二】

在我的世界里,让我敬佩的人很少,但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却是其中一个。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拿着一把水晶弹枪和一个望远镜,坐在小区游乐场的城堡,我远望着三单元门口,试图找出一个跟我一起玩枪战的“敌军”

突然,我看见一群小孩子在折树枝,摘树叶,然后抛向天空,犹如天女散花,然后他们还追逐打闹,我忍不住瞄准一棵树,射了一枪,树叶振动下来。孩子们吓了一跳,四下看看。可能没有发现人,又继续做游戏。

这个时候,有一个穿着橘黄色上衣的男子向他们走去,我一看,手里拿着一个长夹子,清洁工要打扫卫生了。孩子们看见清洁工,有的惊慌失措地跑了,有的呆站在原地。我原以为他会对着孩子们大骂一通,结果我错了。那位清洁工慢慢地走到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将叶子夹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然后拉住一个发呆的孩子,轻轻地对他说:“孩子,下次不要再摘树叶了。”孩子默默地点点头,就跑走了。

清洁工将那些被孩子折断的树枝,小心地捡起来,并在花坛旁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坑。我有些纳闷,就走过去问他:“你挖一个个坑做什么?”他微笑道:“折断的树枝也是一条生命,我要把它种起来,可以净化空气。”看到他温和的面容,听到他朴实的话语,我对他不禁有了一丝敬佩,就对他说:“你应该得到表扬呀!”他说:“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种完树枝,他就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敬佩之感倍增。

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爱护生命,成为我心中敬佩的人。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三】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四】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比如天天在每个城市角落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比如每天教我们许多知识的老师、又如亲手将我养大,对我付出最大的爸爸、妈妈。可是,最令我敬佩的人,莫过于我的朋友——毛昱龙。他个头不高,说起话来还有点结巴,但是你可别小看他,他做起事来可认真了。

有一次,我去毛昱龙家做客,看见他正在写作业,我跑上去说:“喂!毛昱龙,我们先到下面的小广场上打篮球吧。”“噢,我的作业还没有写完呢,等我写好了作业,再一起下去玩吧。”“作业也可以等我们玩回来再写的。”“不、我不能没写好作业就出去的,必竟作业没写好就下去玩,再好玩的游戏,我也不觉得好玩。”“那我就坐在你旁边等你写好吧!”说着,搬来一把椅子,坐在毛昱龙的旁边看他认真写作业。可能是一道题把他给难住了。他一会儿,抓抓后脑勺,一会又望望天花板,好像在思考着什么,我把椅子向毛昱龙那边移一下,“哦!这道题我会,让我来教你吧。”说着,就要抢毛昱龙手上的笔,毛昱龙用手挡住了我的手说:“不,我要自己写,我不能老是依靠你们吧,这样我什么也没有学到。”说完,拿起笔在纸上打草稿,做演算,他一会眉头紧锁,一会自言自语,一会又快速在纸上写着什么。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毛昱龙得出了结果,写在作业本上,看着毛昱龙,我又想起了自己:毛昱龙做事认真,遇到困难也要自己解决,而我呢,一听到玩,比谁跑得都快,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想都不想就找父母教我,想到这,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同时,我的脸也羞得通红。

毛昱龙这种做事认真,勇于自己克服困难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五】

我心中最值得敬佩的人,就是那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寒冬还是酷暑,都照常天不亮就起床,为我们默默服务的清洁工阿姨。

我们小区楼下就有一位清洁工阿姨,她皮肤黑黑的,个子有点矮,大概五十岁左右,大家都叫她王阿姨。她永远穿着清洁工的服装,头上戴着清洁工的帽子,手里还拿着一把和她形影不离的扫把,跟随她的还有一辆三轮垃圾车。

夏天,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小狗气喘吁吁地吐着舌头,知了在树上"知了,知了”地叫着,好像在说好热啊,好热啊!当我开着电风扇,边吃着冰凉的雪糕边看着电视的时候,我透过窗户往下看,王阿姨却在烈日炎炎的太阳底下吃力地扫着人们丢下的垃圾。只见她擦了一下汗,继续弯腰捡着草丛中的纸屑。我真惭愧,偶尔贪懒把垃圾扔在离垃圾桶不远的地方。

冬天,树上的枯叶纷纷飘落下来,当我在暖烘烘的空调底下,吃着水果时,她却在这寒冷的冬天里为我们扫出一条条干净的道路。

每当我看见那整洁的道路,就想起了她那高大的身影,因为她是那么不畏艰辛地为人民服务,怪不得人们称她们为城市的“美容师”。她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的学习。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六】

我要一个令我敬佩的同学,她人虽然不高,但是她很可爱,虽然她的头有点大,但是她的脑袋里面有的全是知识,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刘茜琳。

刘茜琳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人。有一次,我坐上了公交车,竟然碰到了刘茜琳,我招了招手说:茜琳,快到这里来,坐到我旁边。她马上跑了过来,我们俩个就开始聊起天来了,正在这时,车停了下来,有一位老奶奶上来了,第一排的一个叔叔看到了老奶奶立马低下了头,在玩手机,第二排的一个姐姐,看到了老奶奶上来了,她赶紧装睡,第三排的一位阿姨,马上假装在看窗外的景色。老奶奶走到每一个人的身旁都没人让座,就连我也这样,这时我看见刘茜琳一副生气的样子,当老奶奶快走到刘茜琳的那里的时候,刘茜琳连忙站了起来,来到了老奶奶的身旁,扶着她,把老奶奶扶到了自己的位子上,老奶奶笑着说:小姑娘,你真好。听到老奶奶说的话,刘茜琳不禁笑了起来,车上的人都拍起了手,还有人说,这小姑娘可真是一个尊老爱幼的的好孩子啊!

刘茜琳不仅尊老爱幼,而且乐于助人。

有一次,林老师叫我帮她拿一下本子,我就马上跑到林老师的办公室,看到放到桌子上的本子,我惊呆了,我心想:天呀!这么多的本子,如果有一个人帮我的话就好了。就在这时,刘茜琳上来拿接送卡的时候,就看到我正在为摆在前面的本子发愁刘茜琳问我:卢娅年,你怎么了呀。我说:林老师让我把本子抱到教室去,可是本子太多了,我抱不动。刘茜琳毫不犹豫的说:那我来帮你吧。我高兴的说了一声谢谢,就这样我们俩个把本子抱了下去,当我们走到教室的时候,林老师就站在讲台上,我和刘茜琳说了一声报告,林老师看到刘茜琳在帮我帮我抱本子,还表扬了刘茜琳,全班的同学都拍起了手,还有人说刘茜琳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班长呢,呵呵!

刘茜琳是我们的榜样,大家都应该向她学习,这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刘茜琳。

七年级下册英语4单元b部分作文【七】

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