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写景>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定点写景600字作文)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定点写景6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3-05-23 07:13:03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定点写景600字作文)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一】

在《论法的精神》这部巨著中,孟德斯鸠认为公民自由分为两种: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哲学上的自由是意志的自由,而政治上的自由则是与法密切相关的。确保政治上的自由即是“法的精神”所探讨的问题。

“公民的自由主要依靠良好的刑法”,这是孟德斯鸠对自由与刑法关系的科学概括。而事实上,“刑法是为保障自由而存在的”,则是他对刑法的价值定位。刑法从专制与镇压的工具,到公民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也是古代及中世纪刑法与近代及现代刑法的根本分野。

刑法应该为保障自由而存在,但刑法本身却并不能创造自由,而仅仅是保障自由存在的一个工具而已。然而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架构中,公民自由程度不同,刑法性质也就因而有别:在专制政体下,刑法的原则是制造恐怖;在君主政体下,刑法则对荣誉的捍卫;而在共和政体下,无论是民主政治或是贵族政治,品德和节制是刑法原则,也是其政体的原则。

因此,不论是在何种政体之下,都需要罪行法定原则来防止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如果刑法的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去规定,就是自由的胜利。这样,刑罚就不是人对人的暴行了。实现刑法的效力不是在于刑罚的严酷与否,而是在于公民对刑罚的畏惧,哪怕只是一种口头惩罚。所以,要实现刑法效力的最大化,就必须强化公民的荣誉感。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二】

“法律”这个词是神圣的庄重的更是公平的。所以大家要做一个遵纪手法的好公民哦。我们可以用法律惩治坏人,还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老奶奶。她的丈夫在很久以前就了,而她却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含辛茹苦的把她的三个儿子拉扯大。我一直很喜欢这个老奶奶,因为她身上有着我所向往的坚强。如今她的三个儿子已经长大,而她却依然住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我总是问她你为什么不和儿子们住在一起呢?她也总是用儿子们忙之类的理由来打发我。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这本是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的天气,可是天不随人愿让。这天,我在门口开心地玩耍,碰巧看到了这样的一幕:我看到老奶奶正跪在地上说:“我真的没钱了,真的!!!”我刚准备进去,可突然想到了老师教过我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我又回到原来的地方,静静地“偷看”,后来我又看到三个儿子拿着存折逼着老奶奶告诉他们密码。老奶奶不肯告诉他们,他们就打她。老奶奶的声声哀嚎刺痛了我的心,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老奶奶,她都已经八十多岁了。

没过多久,我看到了三个“讨厌”的儿子走了。我第就去安慰老奶奶,我很激动地对老奶奶说:“奶奶,我们老师说过生活有苦有甜,正因为这样我们才热爱生活。你的儿子也太可恶了!”老奶奶苦笑了一下又对我说:“没事我会坚强的。”我又坚定的对奶奶说:“老奶奶我帮你的,我们一起去村部,我就不信村部哪儿不管。”老奶奶含着泪对我说:“我不忍心,他们毕竟是我的儿子啊!”老奶奶不忍心,但是经过我的说道,老奶奶同意了。我和妈妈陪着老奶奶去了村部。俗话说清官难家务事,村书记很公正。村书记派通信员把老奶奶的三个儿子召集到村部,书记用法律法律和身边孝顺的故事教育三个儿子,要求三个儿子好好赡养老奶奶,而老奶奶也不能拒绝,太好了。

法律是公正,法律是廉洁,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定点换景法的作文600字【三】

《论法的精神》几乎是所有法学院推荐阅读的一本书。这本书诞生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的晚年之作。初看题目可能以为是关于法律的一本书,实际上这是一本涉及政治、哲学等各方面的书。这本书包括综合性的西方的法历史常识,是一本史诗级的法律知识科普,相当于把中国从河姆渡时期写到法治全面的唐朝。同时,孟德斯鸠在本书中也展现了对于不同制度、宗教所匹配的政体论述视角以及独到的见解。

看题目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的精神?如果直接看正文可能有所迷惑,但其实本书的副标题已经作出了解释: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之间应有的关系,附加对罗马继承法、法国法律和封建法律的最新研究。法的精神其实就是法与各种事物的关系,法是基于人类历史,与气候、宗教和经济等各方面密切相关的。

孟德斯鸠先行论述了法与政体的关系,由此可见这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在这一部分中孟德斯鸠列举了许多欧洲国家进行论证,这在普及了读者欧洲历史知识的同时也需要读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否则可能觉得晦涩难懂。政体由性质决定、原则推进,政体可以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共和政体可以细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政体的'性质主要在于权利与法支配的对象以及法与权利的支配者,政体的原则有美德(本书中的美德是指一种政治美德,是热爱国家、热爱平等。)、节制、畏惧与荣宠。孟德斯鸠也在论述法与政体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三权分立最先由英国洛克提出,在本书中,他对洛克的学说进一步发展完善,使三权分立原则作为本书的思想核心。他认为只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主张“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在孟德斯鸠论述法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时,主要从气候、土质方面进行论证。说是地理环境对法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是服务于人的。首先论证气候与土质对人的影响,再上升到人对立法的影响。例如:极度炎热的气候会使人没有一点儿力气,并使人的情绪持续低迷,没有伟大的信念,丝毫不慷慨、不通达。而印度人生活在热带地区,他们相信,万物起源于静和空,最后又归于此,他们追求绝对的无为。这是因为在酷热环境下,舒适因静止而生,痛苦因活动而致。在规律上讲,法律应当对抗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印度法律加剧了气候的不利影响:懒散。规定人民的土地要上交给君王。这就泯灭了人们的所有权意识。再说宗教与商业,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使是最真实和圣洁的教义,如果不与社会福祉相结合,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宗教确实没什么地位,如果宗教与社会福祉相冲突,他也会选择后者。在读这部分时,有一种“桥归桥,路归路”的感觉,就是孟德斯鸠直接在宗教信仰与现实政治划了一条界线。而贸易在孟德斯鸠看来,其实是促进和平与宽容精神的最好方法,而不仅仅是获取利益。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法的精神的百科全书,其经典的光辉不会随历史的传承而黯淡,其格局不会随科技的进步而狭隘,我们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窥见人类智慧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