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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议型作文(争议为题的作文)

社会争议型作文(争议为题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05-22 12:37:14
社会争议型作文(争议为题的作文)

社会争议型作文【一】

“多功能雨伞”是用特制的布料做成的,既可以防紫外线,又有许多功能。“多功能雨伞”的手柄上有6个按钮。当你觉得冷或热时,按下绿色按钮,就会有一个小型的“冷暖式空调”出来,按照你身体的温度,吹出冷气或者暖气,不时还会有阵阵花香;当你觉得无聊时,按下紫色按钮,“多功能雨伞”的伞叶会变成一台液晶电视,手柄会变成一部遥控器,看着精彩绝伦的.节目,“赶走”无聊;当你去到学校忘带笔时,按下黑色按钮,“多功能雨伞”的伞叶会变小,手柄会变成一支笔,变成一支戴有小伞、与众不同的笔,写错了字还会“嘀嘀嘀”地响;当你觉得腰酸背疼时,按下红色按钮,就有一个小小的捶背机,别看它小,捶背按摩的力气可是很大的噢!这把雨伞还有一个用途呢!在旅行时,如果忘带帐篷了,就可以大发神威了!按下橙色按钮,“多功能雨伞”就会变成一顶帐篷,想要多大就有多大,而且里面的家具一样不少,就像一个小家!墙上的隔膜会隔绝一些蚊虫和病菌,让你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当你想看看世界是什么样子时,按下蓝色按钮,雨伞就会带你飞上天空,自由自在地翱翔。

“多功能雨伞”,是个多么神奇的雨伞啊!我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一定会发明出“多功能雨伞”的!

社会争议型作文【二】

社会争议型作文【三】

1. 赞同观点。09 年7 月6 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为我国环保NGO 公益诉讼“破冰”第一案。环境NGO 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优越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展现开来: 一是环保NGO 因其非官方性和独立性特征,当政府不作为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了环境公共利益时,由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行不通,环保NGO 更适合在此情况下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二是与检察机关相比,尽管在环保实践中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可谓不少,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对检察机关能否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还存在诸多争议,而对环保NGO 的原告资格是一致认同的。三是弥补个人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不足。环境私益诉讼面临诉讼证据取证困难和专业技术鉴定困难这两个诉讼瓶颈。而环保NGO 是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非政府组织,1、环保NGO 关心社会公益,志愿加入环保NGO 的成员对环境事业具有强烈使命感,愿为伸张环境正义锲而不舍。2、环保NGO 的很多成员具有环境科学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还可通过与政府、企业等沟通、协作获取更多资源,扭转信息不对称的劣势。3、公益诉讼的着眼点在“维护公益”,环保NGO 的宗旨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性质相符。

2. 质疑观点。虽然前述的环保NGO 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功立案,但是,环保NGO 环境公益诉讼仍然面临许多障碍: 第一个问题是不具有原告资格。传统的诉权理论认为,实体法没有明确赋予的权益,在诉讼法上就无法为其设立救济的诉权。按照这一理论,环保NGO 要成为原告必须享有一定的环境实体权利,这个权利被学者们称为环境权,当自己的这一权利受侵害或威胁时即可获得诉权,成为适格的原告。而环境权在我国尚处于理论研究之中,而且其关注的对象仅是个体公民或部分群体受损的利益,救济的权益主要是私益,不符合环境公益诉讼对“公益”关注的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社会团体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起诉,但对环境团体能否代表其成员起诉,法律存在欠缺。第二个问题就是现阶段我国公益组织的发达程度。从环保NGO 的设立来看,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占绝大多数,本应作为环保NGO 中坚力量的草根环保组织数量极其有限,且都依附于政府,本身还没有取得完全的独立地位。这些公益组织更多的是用于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往往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在当前我国环保公益体制并不健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民众的自觉性与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来推动公益诉是远远不够的。

3. 学者建议。在欧洲,环保团体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力量,允许符合一定标准的环保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标准主要是一些限制性条件: 被政府认可、成立有一定年限、有法律人格、所提起的案件与其组织目标相关、有良好的信用和以往表现等。对此我国可以结合国内环保团体的发展状况,采取国家认可的方式,赋予少数经过注册,成立已有一定年限,有一定活动范围、人员和资源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以环境公益诉权,在环保组织普遍发展得更为完善后,再将起诉权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