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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一个美丽的地方作文)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一个美丽的地方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18 21:19:16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一个美丽的地方作文)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一】

1947年,阔别故土12年的钱学森回到上海,此时,他已是麻省理工学院最年轻的终身教授,意气风发。一回上海,他就成了许多大家闺秀父母哄抢的“唐僧肉”。

蒋英回忆说:“人家知道蒋家和钱家私交甚密,纷纷托我和我妹妹,安排自己女儿和他见面。”索性,蒋英姐妹几个为钱学森安排了一场相亲会;出乎大家的意料,当晚,钱学森的目光,只停留在当年的黄毛丫头蒋英一个人身上。

几天后,钱学森应邀在母校上海交通大学举行一次学术讲座,蒋英一个人去听了。讲座结束后,钱学森突然提出送蒋英回家。而蒋英,对于这个温文尔雅的哥哥,也是心存好感,但这个哥哥真是个“书呆子”。他送蒋英回家以后,蒋英说:“我这里有很好的唱片,挑一张顶好的、我喜欢的唱片给你放好不好?”没想到他说:“不好不好。”一下子两人都静默了。

过了一会,他突然对蒋英说:“你跟我去美国好吗?”虽然有些预感,但这样的单刀直入,仍然吓了蒋英一跳。蒋英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没想到钱学森说:“我也有女朋友,但从现在就开始,你的男朋友不算,我的女朋友也不算,我们开始交朋友。”

蒋英的二姐知道此事后,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他完全是个书呆子,根本不会照顾人,连走路都在想书里的那些东西,听说有次还把女朋友弄丢了,你和他在一起,就等着吃苦吧。”

姐姐没有劝住蒋英。6个星期后,蒋英和钱学森在上海和平饭店举行了婚礼。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二】

婚后不久,钱学森先回美国,一个多月后,蒋英独自来到波士顿与钱学森会合,在异国他乡开始了新婚生活。美丽的蒋英顿时成了麻省理工学院学生的偶像。在美籍华人作家张纯如撰写的钱学森传记中,这样描述当年的蒋英:她见多识广、美丽大方,加上一副好歌喉,学院里优秀的男性全对她着迷不已,他们甚至说,我们全都爱上了钱太太!

但他们不知道,这位光彩四射的东方美女,又是一个多么朴实的妻子。

蒋英在美国的第一天,是这样度过的:钱学森吃过早餐,就起身向她告别,让她一个人慢慢熟悉环境。而吃过晚饭,钱学森竟还对她说“回见”。蒋英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拿了一杯茶到小书房里去了,门一关不见人了。到晚上12点他出来了,很客气。我也很客气。就这样,从结婚的第一年第一天到以后这六十几年,他天天晚上都是吃完晚饭,自己倒一杯茶,躲到小书房里去看书,从来没跟我聊天,更没找朋友来玩。”

1950年春天,钱学森迫切地想回到新中国,参加祖国的建设,他预订了7月27日回国的机票。而女儿钱永真6月26日才出生,这意味着女儿一满月,蒋英就得带着小孩和尿布长途奔波。

但这次计划并未实现。接下来的5年,钱学森一直被美国当局拘禁,住所被监视,甚至电话也被监听。那时,钱学森只能在学校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蒋英则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那是一段屈辱而又艰辛的日子。蒋英却从未抱怨过,她总想方设法让郁郁寡欢的钱学森快乐起来,她还特意买了一把吉他与钱学森合奏。晚年的钱学森还不住感慨:“每当听到蒋英的歌声;就能感受到一种美好的赐予,我是多么有福气啊!”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三】

??是一个冬日的夜晚作文

那是一个冬日的夜晚。

七点半钟,伴着一声下课!,我背上书包,带着自己赚来的稿费,风一般的冲出了辅导班教室,迫不及待的想把稿费给老妈看,也让老妈高兴一番。

走在小巷中,北风有些尖利,刺在脸上,有些疼,光秃秃的枝桠把路灯的光芒摇得支离破碎,我缩了缩脖子,朝着家的方向奔去。

忽然,拐角处一盏灯光摇晃,我转过头去,轻轻一瞥,一束黄晕的'光柔和地照在我的脸上,暖暖的。暗夜中,一盏散发着古老气息的灯,闪着斑驳的光线,忽明忽暗。

一位老奶奶,披着一件破旧的红色棉袄,身着灰色毛衣,冻得瑟瑟发抖。她坐在板凳上,倚着灯,手里紧握着小推车的把手。她打了个哈欠,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卖烤地瓜咯!

原来,老奶奶在卖烤地瓜。一缕缕热气,往天上飘着,好似无数条银带,在风的吹舞下,发出唰唰的响声,尖利而又刺耳。热气好似绵延的白丝带,又好似龙的长须。那热气渐渐融入空气之中,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了。地瓜,一个个外皮深棕,瓜肉金黄,烤的正是火候!地瓜被捂在厚厚地棉被底下,可香气却从棉被底下一股飘飘然之感。香味是那样浓郁,钻入我的口鼻。哇!真香!

我急忙走上前:奶奶,我买个烤地瓜!

好的。小朋友,咋这晚才回家?

上辅导班了。

唉!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忙呀!

老奶奶往自己龟裂的手上哈了哈气,打了个寒战,用她那长满老人斑,满是皱纹的手拿起一个塑料袋,翻开棉被。她的动作显然有些迟缓,但我却沉下心来,耐心等待。她左挑右选,找了两个圆圆的烤地瓜,称好后递给我。热乎乎的烤地瓜,温暖着我的手,似乎驱走了我身上的寒气。

奶奶,再见。

再见,慢点跑,别绊倒喽!她一直站着,看我走出老远。

我朝老奶奶挥了挥手,急步向家里走去。老妈最爱吃烤地瓜了,如果她知道我用自己赚的稿费给她买烤地瓜吃,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那夜的烤地瓜,那夜的温暖,至今仍萦绕在我的心头......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四】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是一部风格颇像欧美清新派的情书式爱情片,影片整体给人非常清新、非常舒爽、非常温暖的感觉。影片的暖,来自于它从始至终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你不能因为过去痛苦和背叛中,就去否认未来,人应该要相信爱,也应该要充满希望。同时,也因为吴亦凡饰演的男主角彭泽阳浑身上下释放出来的暖暖爱意。

彭泽阳在布拉格长大,笑起来像布拉格的阳光一样闪耀的他,而这个帅气的、看起来有点活宝的大提琴手,竟然有着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过去,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单亲爸爸、他是一个没有父爱的孩子,他需要照顾精神异常的妈妈、他需要照顾幼小的女儿……也许在观影的前面部分,你会不理解吴亦凡大多的镜头画面都是一种淡然无情的表演,但这正是他拥有太多不可言语的故事所致。在那张帅气而又稍显严肃认真的脸上,慢慢的就能读出男人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从年少时的叛逆中走出来,成为一个富有担当的男人,在你需要的时候他能够给你帮助、在你痛苦的'时候他能够给你安慰、在你犹豫的时候他能够给你坚定的眼神。他过去的经历反而让他成为了一个更加真实的有有肉的人、让他成为了一个更加有责任感的人,彭泽阳这个角色的厚重感在吴亦凡的诠释下,显得格外动容人心。

无论是从歌手转战大银幕、还是从第一次演戏的新人来讲,吴亦凡在片中的表现绝对可以用惊喜俩字形容。“我不能失去你,不要走!”--最后的一场戏,最感人肺腑的一句话。之前的那些迟疑,那些欲言又止,那些似笑非笑,那些和放弃的碰撞,都在这最后一场戏中彻底得到解释。如果要从艺术的角度去评论吴亦凡在片中的表现,可以说是他成就了泽阳这个角色。在他的表演空间里,没有那种故作姿态的矫情,也没有那种时时刻刻叫嚣着青春不败的浮躁。相反,他用相当成熟的表演诠释了这个姐弟恋中那个更值得依靠的角色。

从观者的角度来看泽阳这个角色,多数都会认为这是个暖男的定位。但仔细揣摩他的出生经历与生活轨迹,其实是个不讨喜且极其难演的角色,包括许多台词设计都太哲理不够生活化,好在吴亦凡把它们都表现得合理、把这个角色演得恰到好处。

在这部电影里,金天和泽阳的相遇,算是一个美丽的意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女主角从背叛、失落、绝望中走出来,男主角从叛逆、失去、懦弱中走出来,彭泽阳最后带着坚定的意志和超人的勇气,走到布拉格里的阳光之下去追逐那一份爱情。是他,真真实实的让我们去相信,勇敢去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太暖人心了!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五】

春姑娘踏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来到了人间。春风吹过,万物复苏。小草宝宝好奇地从地下探出头来;竹子弟弟迫不及待地冲了出来;石榴树哥哥长出了嫩绿的新芽。不久,绵绵的细雨打破了春日的寂静,植物们欢快地喝下这“生命之水”。石榴树的新芽渐渐地长出了浅绿的叶子,竹子不知什么时候抽出了竹叶,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色。

夏哥哥着急地奔向人间。太阳猛烈地照着,粉红的荷花和洁白的茉莉花相互媲美。荷花亭亭玉立,枝茎不停地往上伸,似乎要看美丽的景色,有的含苞欲放,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呢!茉莉也不甘示弱,它们散发着一阵阵浓郁的清香,吸引来了一群群可爱的小蝴蝶,它们翩翩起舞,像一位位舞者在展示自己的舞姿。

送走了烈日炎炎的夏天,便迎来了金灿灿的秋天。院子里的桂花树开出了一朵朵金黄的花朵,散发着一片诱人的`香味,就算十里远也能闻到。桂花如米粒般大小,要是远看,真不容易被发现呢!石榴树上,火红的果子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更美了,像一个个姑娘害羞了脸。有的神气地抬起头;有的双胞胎紧靠着,似乎在说悄悄话;还有的藏在绿叶里,似乎在跟我们玩捉迷藏呢!

冬天不知不觉地到了,树都落下了金黄的树叶,准备冬眠了。只有那腊梅勇敢地矗立着,开出了一朵朵鹅黄的花朵,幽幽的香气飘来,似有似无,闻起来却神清气爽。天空飘着白蝴蝶似的雪花,给大地铺上了银毯,给树木披上了银装,活像一位位雪人在指引方向。

我爱生机盎然的小院,更爱把它装饰如此美丽的大自然!

作文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六】

为了纪念这美好的时光,我决定独自去公园玩。

刚进公园的门,一丝丝带着诗情画意的风,轻轻吹过我的脸颊,真舒服啊。一排排橡树昂首挺胸,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一朵朵害羞的花朵也争先恐后的绽放自己迷人的笑脸。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不知不觉中,已走进了鸟的天堂。这里有着幽静的林间小道,时不时传出鸟儿的阵阵欢歌,这里生机盎然....这时,下起了毛毛细雨,雨水打湿了伞面,‘‘滴答滴答’’的声音清脆悦耳。当你走在树叶茂密的大叔间时,似乎并不用撑伞,只是偶尔有几滴雨水顺着叶尖滴下来作陪衬。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似乎别有一番滋味。

绿,总环绕在我身旁。它,让人耳目一新,百看不厌;它,代表了生命的颜色,大自然的颜色,春天的颜色。久违的绿,经过一冬,又恢复了以往的清新和明亮,在这充满生机的'公园,万万少不了这片绿。

突然,引入眼帘的是一条小溪,它欢快地唱着歌,缓缓地向下流,流入我的心田,滋润我的心窝,如喝了窖藏多年的老酒,让我略带醉意,感受春的魅力。

虽说这只是春天的公园,但它却在我脑海里流下了难以抹去的记忆。这就是我最难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