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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科幻作文600字优秀回到恐龙时代)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科幻作文600字优秀回到恐龙时代)

更新时间:2023-04-14 06:05:21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科幻作文600字优秀回到恐龙时代)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一】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二】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三】

20xx年后,我已经是一位科学家.一天,科学所因为放假,所以许多科学家都走了,只剩下几个科学家留在科学所里,我也不例外。

但我刚刚完成最新发明——微型吸尘器,它可以吸大量的物体,无论是什么。这时,一位40多岁的科学家笑嘻嘻地向我走来.他对我说:“我刚刚完成时空机,可以在时空来回穿梭,我们不妨试一试。”“好啊,快带我去。”我兴奋的说。

科学家带我来到一个机器里,问:“你想去什么年代?”我脱口而出:“我想去恐龙时代。”科学家在键盘上按下“恐龙时代”这四个字。一阵天旋地转,我们来到恐龙时代。那里绿树环绕,空气清新。正当我们欣赏这美丽的景色时,一滴大雨点落在我的脑袋上,我抬头一看,吓得我魂飞魄散,原来是一只霸王龙发现了我们,想吃我们。我看见了霸王龙,撒腿就跑。可惜我怎能跑的过身体庞大的霸王龙,我的背包马上被霸王龙咬住了。我的背包是结合世纪最坚固的材料混合在一起做的,不易断。但我想离开霸王龙却难了。科学家来了,我和科学家一起拔。背包虽然坚固,但霸王龙力气比我们大,一撕就把背包撕烂了,背包被霸王龙吃掉了。我和科学家一起启动飞行器,飞到半空中,霸王龙只能“眼看口不吃”。

我自言自语地说:“大难不,必有后福。”正当我为自己里逃生而高兴,一只翼手龙朝我们飞来,把我们的飞行器撞坏了。我们飞速而降,我们及时打开降落伞,才安全着地。

第二天,我们准备回去时。科学家突然心来朝,说要照几张霸王龙相片当作纪念。我答应了。

我们来到霸王龙经常来的地方,在那里布下天罗地网,我们藏在附近的草丛里,施行a计划。霸王龙来了,我们把绳子一拉,霸王龙被绊倒了。可是它很快又站起来,继续行走。

我们又施行b计划——用网套住霸王龙。霸王龙在次经过这里。我一拉机关,一张大网从树上掉下来,正好把霸王龙套住。可惜霸王龙竟然把网咬穿一个洞,我们再次失败了。霸王龙从中逃走了。我垂头丧气。

我们施行了许许多多的`计划,但是没有一个是成功的。最后我们拿出“绝招”——用食物诱惑。

我们来到一块沼泽地里,用我的微型吸尘器吸了大量的草,放在沼泽地上,上面放着霸王龙最喜欢吃的肉,那肉香喷喷的。我们藏在树上,等待霸王龙的到来。

霸王龙来了,它一见就那香喷喷的肉,便马上扑上去,没想到霸王龙受不了食物的诱惑,结果脚陷沼泽了,想动也动不了,只能站在沼泽地里。我们趁机照了几张照片。

当我们回去后,我们把照片给每个人看,大家都夸奖我们是冒险家。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四】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科幻作文重返恐龙时代【五】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了,临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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