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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襄阳唐城作文200字)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襄阳唐城作文200字)

更新时间:2023-04-14 04:09:13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襄阳唐城作文200字)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一】

雪白的身体,三瓣形的嘴,再加上一对长长的耳朵,凑成了一只美丽可爱的小兔子。

从远处看它,像一团圆乎乎绒绒的线团,在地上滚呀滚。要是冬天的时候,它把耳朵一抿,跳到雪地中,人们准认为它神秘失踪了呢!

小白兔的长短犹如一个水瓶一般,里面好像装着白色果汁,再加上那如手掌般的长耳朵,别提多可爱了!

它的耳朵不但长,还很古怪,之前我一直以为它的耳朵是一起竖立在头上的,可仔细观察后我不那么认为了。它的长耳朵是哪面有动静,就竖起哪只,右边耳朵立起来就像独耳怪一样有趣。

耳朵是有些怪,但没有它的嘴怪,没有动静时,它迅速的把耳朵放下,只要动一动那三瓣儿嘴,一片菜叶就消失不见了,真迅速呀!

有人喜欢小白兔是因为喜欢它的眼睛,雪白的皮毛巾镶嵌着红色的红宝石,它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呢?我觉得呀一定是它和乌龟赛跑哭红的吧!

说它调皮,的确是呀,它还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呢!上次我把白菜和萝卜放到院子里,你们猜它先吃哪个?什么胡萝卜,不是!它先吃软软的白菜后吃硬硬的胡萝卜,它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欺软怕硬的家伙呀!

你们再猜,把苹果核白菜放在它面前,它会先吃哪个?告诉大家吧,它先吃苹果。看来它也是像孩子一样爱吃甜食。

到了晚上,小白兔总是偷偷摸摸的练习跳跃。此时院子里会不时传来咚咚一声,在从窗户往外一看,它还练习得挺有劲儿,大概是想走了吧?

小白兔在我心中永远是天真可爱的机灵兔!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二】

这是一部关于苦难抗争和灵魂救赎的为主题的小说。在复活节放假的时间里,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人说,能引起读者共鸣,并留下长久思考的书就是好书,李佩甫的《城的灯》无疑是一本好书。

在我用急行军的速度读完了整本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感受着冯家昌带领着冯家的其他几个 蛋 在与命运苦难抗争过程的那种内心的痛楚、情感的撕裂、人性的无奈、心灵的扭曲……直至丧失自我,同时也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从与命运抗争的过程中,他自己不仅提了干,转业后还成了副厅级的干部,同时还成功的将几位弟弟除了拒绝离开的冯家老四都 日弄 出了上梁村,培养成在各自领域里的精英,从结果来看,冯家昌无疑是成功了。但在在这个过程中,他背叛了自己的爱情,摒弃自己的良心,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底线换来了所谓的 成功, 并时刻接受着灵魂的拷问,那么,他真的成功了吗?

在读完《城的灯》以后一个多星期里,我如同经历了段长时间的旅行,思绪陷入深深的倦怠之中,不曾一次拿起书本。如同书中女主人公在最终接受自己深爱苦等的男主人公冯家昌已经抛弃自己跟一个城里的姑娘成婚以后的那种感觉, 命,保住了,心,寒透了。 阅读的过程,感受着别人的悲欢离合,也品味着自己的人生百味。

冯家昌的命运和我们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命运是何其的相似。我们中的大多数,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何尝不是被命运、责任、和各种期许裹挟前行。 家昌 这个名字本来就赋予了主人公太多的责任,承受着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命运并没有给他更多的选择权利。书里面有句话: 有时候,真诚并不是一种品质。在某种意义上说,真诚其实是一种权利, 道尽了现实的无奈。当他只是个穿不起鞋的高中生的时候, 刘汉香 成为了他的一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在命运的安排下,他参军入伍了。为了那 怀揣四个兜, 娶汉香,他连续五年寄回 优秀士兵 的奖状,并在 奖状 的后边留下三个字 等着我, 这个时候,他是那么的虔诚,努力。而在他具备的能力离实行他的梦想越来越近时,他与刘汉香却渐行渐远了。在他娘临终前,他答应他娘,要让兄弟们都有出息。最终,为了这个更高的 梦想, 把他的四个弟弟都 日弄 出上梁村,进城,他需要更大的能量来实现这个梦想。于是,他放弃了刘汉香,与周主任介绍的有背景的城里姑娘结了婚。这个关键的选择和放弃,让他从此有了依仗,最终通过不懈的奋斗和努力,他把他家的一个个 蛋 都培养成了人才,进了城,改变了命运,换来了城了的 灯。 沐浴在城里的绚烂的灯光里,欣赏着满目的浮华,走在拥挤的大街上,心却空了。对照现实,何尝又只是冯家昌如此,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追求物质的梦想过程中,能力越来越强,梦想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重,他人越来越多,自我越来越少,这个是现代人普遍所面临而又努力逃离的`灵魂拷问。

从刘汉香和冯家昌的命运发生交集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她悲剧的一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开始一直看不懂这一段所蕴含的寓意。为什么后来刘汉香站在殉道者的制高点重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时,书中那段描述她进城梦境的描述中,进城的每一道关卡的收费员,都要求她把心交出来才可以过关,而她却没有 心, 最终也没能进 城。 那么在她 殉道 的过程中,她是如何把 心 给弄丢的呢?

刘汉香在最初的时候,说冯家昌是一个 狠人, 从书中的描述来看,柔弱的刘汉香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 狠人, 这也是她爱上冯家昌的原因。这是一个纯粹的女子,为了爱情,她可以放下对所有物质的索求,不顾世俗的眼光,跟反对这桩婚事的家人断绝往来,毅然决然的下嫁到 夫家, 八年如一日的,独自支撑起这个家。然而,当她得知她苦等八年的 丈夫 已经为了更高的 梦想, 而抛下她,娶了个城里姑娘的时候。面对全村人的愤怒,她又决绝的搬出夫家。在进城见了冯家昌最后一面后,她绝望的选择了原谅、离开。我想就是在她内心受到极度伤害而完全绝望后到完成 重生 的过程中,她把的 心 弄丢了。至此,正如在本书开头作者引用《圣经》中的这句话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仍旧是一粒。若是落在地里了,就结出了许多子粒来。 刘汉香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学会了栽培技术,然后重返乡村,当起了村支书。并通过自己无私的奉献和努力,带领大家脱离了贫苦;通过自己无言的身教,激发了人们的内心的真善美。然后又通过无数次的试验和失败,成功的培育出了 月亮花, 而就在功成名就之际,她倒在了泊里,就在弥留之际,还一直念叨着, 天呐,谁来救救他们……。 她通过 殉道 的方式,成为了人们新的精神信仰和道德丰碑。人们通过对她的缅怀,叩问内心,默默的寻找着自己灵魂深处丢失的东西,她已然成为了人们心城的一盏 城的灯。 当上梁村成了 月亮镇, 当村民成了市民,人们胸前挂着的那条滑稽的白毛巾成为了人们内心坚守的象征。

冯家昌的故事,不免让人心酸绝望。还好有冯家的老四, 铁蛋。 他的担当和良知,如同荒漠中的一抹绿意,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他是四兄弟中唯一没有按照冯家昌的安排进城的人,当他用他的方式对曾经的 嫂子 做出补偿的时候,让人心生些许暖意。他记住了他的 嫂子 在冯家的八年时间里为他们付出的点点滴滴。他尊敬她,爱护她,用世人无法理解的癫狂的方式守护着他。也许,在世人的眼里,他是冯家最没出息的,但他却是冯家无兄弟中最无愧于人世间的,因为,他坚守住了灵魂深处大多数人都已经丢失的东西,他的心没有在追逐中丢失。最后,冯家昌在功成名就以后,喝醉了酒,哥四个连夜赶回那多年没回的上梁村时,却在已经成为 月亮镇 的上梁村里兜兜转转了一夜,都没有找到想要回的上梁村,

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最后,在冯家老四的指引下,他们哥五个在 香姑 的坟前的忏悔,完成了他们的自我救赎的仪式。

李佩甫说: 这里的城有双重含义,它既是物质的城,也是精神的城。 冯家昌在追求物质的城的过程中,把心丢了,刘汉香在最求精神的城的过程中,心也丢了。唯有冯家老四在追逐的过程中,坚定的捍卫和坚守着内心的底线,所以他的心还在。不管追求是物质的城,还是精神的城,都需点亮心灯,指引前行的脚步,才不至于迷失自我。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三】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玄幻小说,它叫做《幻城》,一个充满了爱的世界。

《幻城》既没有讲述以往其他玄幻小说所普遍拥有的大英雄一样的人物;也没有向其他小说一样所常有的辉煌的结局。它完完全全是一出被命运捉弄的爱的故事。一个叫做渊祭的'女子,主宰这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在她眼下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她的杰作。主人公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渊祭的种种玩弄下,踏上了复活自己心中的爱征程。

小说的开始,卡索带着自己的弟弟樱空释,流浪在所谓的凡世间30年。在这30年里,卡索对他的弟弟无微不至……在他们终于回到他们久违的家时,卡索遇到了他的至爱——一个叫梨落的女人。但命运不愿垂青于这段爱情,卡索的父亲坚持要卡索娶深海宫中的人鱼公主。

在小说中,卡索所拥有的那座刃雪城,像钱钟书所写的围城一般,禁锢了卡索的自由。那是一座坚固的围城,在外面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进入这座孤寂的城;而在里面的人却渴望着外面的世界。这是多么可笑啊!于是乎,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不顾一切地想要替自己的哥哥继承皇位;他玷污了人鱼公主的身体,使她自。希望让卡索自由地去飞翔,即使当卡索的剑穿过他的胸膛时,他仍然对他的哥哥说:“在我后,请你自由地……”

一切在这一刻爆发,当卡索获悉渊祭的手中拥有能够使人复生的隐莲时,他义无反顾地带上一些人,踏上了进入幻雪神山,挑战渊祭的征程。

然而这一切,都是渊祭的游戏,当卡索了东、南、西、北四大护法,得到了封天的力量,在牺牲了数名部下来到渊祭的面前时,最大的悲剧也由此开始。即使渊祭是不可战胜的,卡索仍然举起了反抗的手……

卡索得到了隐莲,却换来了更大的悲剧,他的弟弟重生之后是他最大的敌人,人鱼和梨落的身份颠倒。最终,卡索倒在了刃雪城的城墙上。

也许没有人理解樱空释的爱,没有人知道梨落与人鱼对卡索的爱,可是卡索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是镇守一座空城,孤独一生的的悲哀。渊祭不正是我们自己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就会有一个结果,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只有屈服于命运的人,才会迷恋着卡索身后的空城。卡索了,留下的是空城,带走的是一生的孤寂,他不会再寂寞,他所有的朋友已经活在心中……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四】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以第二人称介绍佗城的作文【五】

我家有一只既可爱又淘气的小白狗,我们都叫它点点。

点点来到我家时才刚满月,可逗人爱哩!它圆滚滚的,全身长满了雪白的长毛,用手摸一摸,软软的,暖暖的,真像一团可爱的小绒球。

点点可是和别的小狗不一样,就拿它的老实说起吧,它就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无忧无虑地睡觉,不管你怎么叫它,它都像没听见一样,左耳进右耳出,一点也不理睬你。有时候,你想和他斗一斗,就算你把它从美梦中拉醒,它也不理你这一套,等你一放手,它就像个小皮球似的`又懒洋洋地滚到一边去睡觉做美梦了。如果它美梦做醒的话,一见到主人,就站在你的脚旁,摇摇它的尾巴表演它的拿手好戏:时而站起来转个圈、时而四脚朝天装、时而翻个跟头……

点点很活泼很贪玩。每当妈妈拖地的时候,它的好奇心就强烈地鼓动着它,它会跟着拖把紧追不舍,一旦追上,就咬住不放。每到夜晚,我们睡觉的时候,它就叼着我们全家的拖鞋跑到床底下,撕来咬去,像个勇士一样与拖鞋搏斗不完,害的第二天早晨我们全家人光着脚丫在地板上四处寻找拖鞋,尽管这样,我们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跟它生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