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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初中生作文(初中生考试的作文)

全新初中生作文(初中生考试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28 16:54:31
全新初中生作文(初中生考试的作文)

全新初中生作文【一】

今天我向妈妈要了一元钱,去买我梦寐以求的肉夹馍。

所谓肉夹馍就是馒头里夹上猪肉,吃起来特别香。我骑上自行车飞快地往肉夹馍摊上骑,生怕被别人抢了先。我气喘吁吁来到摊上,定眼一看,一个买的人也没有。我当时很兴奋,急忙跑过去,给了买肉夹馍的阿姨一元。阿姨笑着问:“买一个肉夹馍?”“是”我点了点头。阿姨的手艺真棒:先拿勺子盛上几块肉放在木板上;再用刀切碎;然后拿上一块馒头,用刀在馒头上割一个大洞,把切碎的肉放进馒头的大洞里;最后用勺子盛点肉汤,洒进“大洞”里,大功告成了!

阿姨用塑料袋包住,递给我。啊,馒头中夹肉,肉中容汤,一定很香。我一尝,果真好吃。虽然肉夹馍只用了短短的几个步骤,但非常可口。以后我还常吃。

肉夹馍?????前几天妈妈给我说,要给我买一个肉夹馍。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什么时候妈妈给我买。今天下午放学时妈妈终于同意给我买了。再去那家店的路上,妈妈给我讲了“肉夹馍”的来历。肉夹馍原来是肉加之与馍的意思。我们到了那家店,我看见肉墩上有许多肉,还看见有许多的人在那儿买肉夹馍,闻见店里迷漫着浓浓的肉香味。我这时顿感到肚子饿极了。买到肉夹馍以后,我便狼吞虎咽的吃起。那酥脆无比的外壳咬下去时,那腊汁肉的'味美醇香飘到我鼻子里时,我的心里好喜欢!?????妈妈对我可真好呀!我喜欢妈妈,希望妈妈下回再给我买一个!

全新初中生作文【二】

一天,我在家看电视,忽然想吃肉夹馍。妈妈正忙着洗衣服,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走在路上,我边看风景边想着香喷喷的肉夹馍,馋得直流口水。我一路飞奔,向肉夹馍店跑去。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肉夹馍店时,看见三名顾客正在排队,我只好排在他们后面,耐心地等待着。只见卖肉夹馍的阿姨从锅里捞出一块油乎乎的大肥肉,放在案板上,噼里啪啦地剁起来,然后熟练地给每个饼上开个大嘴巴,再把肉末塞进大嘴巴里,肉夹馍就做好了。我等了一会儿,终于买上了。我接过肉夹馍,心想妈妈在家一定等急了,我赶快跑回家。

到家了,我咬上一口,啊!

这次肉夹馍格外的香。

全新初中生作文【三】

我们今天来到了故宫,来参观我国那辉煌的建筑。

进入故宫,我们不一会就来到了午门,以前午时三刻,当门问斩,就是在这里“咔嚓”的。这个地方可不太好,赶紧往前走吧。

我们现在来到了太和门,也就是皇上平常上朝的地方。我发现,太和门前有一个大广场,但寸草不生,我向导游提出了我的疑问,导游回答道:“那是因为,古代皇上怕有刺客埋伏在树上,于是下令太和门前的广场不能种植物。”我又发现,这片广场地面全是由石板建成的,我问导游这是为什么?导游对我说:“那是因为,从外面攻进来刺皇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就想到挖地道,当然皇上早有防备,这些石板横着7层,竖着8层,共有四、五米深,所以说这样根本行不通。”再往里走,就到太和殿了,就是我们常说的金銮宝殿,这也是皇上上朝的地方,同学们就会问了:太和门不是上朝的地方么?太和门是上小朝的地方,而太和殿是上大朝的地方,比如皇上登基、选太子、选王妃……

全新初中生作文【四】

故宫又叫紫禁城,是明清两代皇帝上朝和居住、生活的地方。共有8700多间房间。设想一个人一天参观一个房间,要花三十年才能走完呢! 太和殿试中轴线上最大的宫殿。远远望去,金色的瓦,红色的墙,汉白玉的`'基座,在蓝天白云下显得高大雄伟、金碧辉煌。走进一看,只见柱子上、门窗上到处雕刻着腾云驾雾的龙。这是皇帝尊贵的象征,在古时候是不允许出现在普通的建筑上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块铺在台阶上得龙云石,长十几米,宽3米,重2500多吨。这么大这么重的一块石头,是怎么运过来的呢?聪明的古代劳动人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冬天,北京天气很冷,水在室外一下就结成了冰。他们就在运输的道路上,每隔几百米挖一口井啊,把井里的水洒到地上、石头上,过一会儿,就结成了冰。路面和石头只见就会变得很光滑了,然后再绑上绳子,成千上万的人拉着绳子,慢慢地就把石头拖到了这里。 出了故宫,我们就登上了对面的景山,在高处远眺故宫的全景。原来,我们刚才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二点花了五小时才走了中轴线那一小部分,东西两面还有许多的地方我们没有去,故宫真大啊! 故宫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

全新初中生作文【五】

肉夹馍遍及西安大街小巷。咬一口外皮松脆,其内绵软的白吉馍。满嘴香醇可口的腊汁肉和白吉馍的诱人味道,不由你不唾液横生,真是人生一小快乐。

经常见食客吃肉夹馍时,竖持而食,淋漓满手,实在可惜喷香的肉汁。正宗吃肉夹馍的姿势为水平持馍,从两侧咬起。水平持馍,可以使腊汁肉肉汁充分浸入馍中,不致流出;如从白吉馍中间咬起,腊汁肉会从两侧挤出。陕西有个词叫"扎势",有故作姿态的意味。中国是茶叶故乡,国人喜饮当年新鲜绿茶,香气芬芳,清新宜人;东洋人喝半发酵的乌龙茶,因为稀罕,发明了装腔作势的茶道;西洋人路途遥远,只有消受发酵的红茶,还要加柠檬汁,方糖,视若享受。在老陕的眼里,这是"扎势",还是"笨狗扎个狼狗势(东施效颦之意)"。吃肉夹馍有点必要的讲究,不是"扎势",是正确享受这一美味。每到一地,初涉新奇事物,当入乡随俗,留意请教。这样不仅增长阅历,更可体验地方风土人情

全新初中生作文【六】

9月1日,是正式开学的日子,也是我正式跨入中学的第一天。当我走进校园时,发现这里要比小学校园大很多。看着那宽阔的操场和足球场,喜欢运动的.我心里不禁暗暗高兴。

我所在的班级是初一(8班,那天上午,我们的班主任张老师到教室跟我们见面了。张老师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既温和又威严。

张老师虽然只是简单地介绍了自己,但从老师的话语中,我却能感觉到:张老师是一名非常不一般的老师,她是以理服人的。张老师说,只要有理,学生就会在理屈之后反省自己。虽然第一天和老师相处的时间很短,但我能感觉到,张老师还有很多很多优点,真的是魅力无穷。第一天,我从心就里喜欢并且佩服老师了。同时,我也觉得自己变得非常优秀了,因为有这么好的老师,我没有理由不优秀。

虽然老师在讲话时,从头到尾都是微笑,可那些调皮的学生却依然听得很认真。

我在小学时有些懒惰,现在到了中学,我应该认识到毛病并改正了。成长的脚印是我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记录着我的一切。像那些成绩好的同学,并不是有特异功能,是他们勤奋努力的结果,只要我认真学习,激发潜能,我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在中学,我将不会像小学那样整天玩耍了,一定要奋力搏斗,因为我想让妈妈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让妈妈为我骄傲,让老师喜欢我,让同学敬佩我。

我决心,初中,我一定要有一个崭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