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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作文记叙文(故乡的600字记叙文)

故乡作文记叙文(故乡的600字记叙文)

更新时间:2023-12-07 16:10:51
故乡作文记叙文(故乡的600字记叙文)

故乡作文记叙文【一】

夏天虽然是四个季节中最炎热的,但它也是四个季节中最丰富多彩的。

早上,晴空万里,太阳公公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黄色。一大早就有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空气清新凉爽,而且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每吸上一口,都令人振奋。碧绿的小草和鲜艳的野花上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使它们更加美丽动人。

中午,太阳渐炙热起来,强烈的阳光刺得人们睁不开眼睛,蝉在树上“知了知了”地叫着,声音低沉而缓慢,像是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一阵风吹来,卷起一股热浪,人们的额头在滴着汗。老人们三五成群地坐在树荫下乘凉,有的在咒骂这毒辣的太阳,有的在议论这天气怎样有利于稻谷抽穗,偶尔有鸟儿飞来歇在树上,似乎正在做着丰收的美梦。可青年们却没这么闲,无论多热,还是要去干活的,他们要去给稻谷打药,给玉米除草,还要给烤烟浇水。虽然流了许多汗,受了许多累,可是看到这丰收在即的庄稼,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傍晚,阳光微微弱了些,渐渐起了凉风,村中开始升起袅袅炊烟,人们都陆续回家吃饭了。吃过晚饭后,无论男女老少都不再忙碌了,都停下手中的活,到屋外乘凉。仿佛赶集似的,到处都是人,这里一堆,那里一窝,热闹非凡!人们又开始谈天说地。此时,天边已布满了五彩的云霞,变幻莫测,形态万千,把人们的脸都映得红扑扑的。猫儿静静地伫立在屋顶上,仿佛在思考什么,小狗则快活地在旷地上奔跑。

到了夜晚,暑气已经全部退去了,月亮不知何时已经挂上高空,星星像硕大的宝石在一旁调皮地眨眼。家家户户已经亮起了灯,屋外也被月光照得明亮如昼。干草垛上,篱笆上,以及那几株丁香花上,都披上了一层如梦如幻的月光。田里和池塘里,青蛙在不停地唱着丰收之歌。草丛中,蟋蟀、蝈蝈和许多说不上名字的小虫子也在附和着唱着歌。有时还可以看见几只发着幽幽萤光的萤火虫也出来凑热闹,它们像是夜空的精灵,给夏夜增添了几分美丽。人们会一直兴高采烈地聊天,直到面带倦色才肯离去。此情此景,让我不禁想起辛弃疾的名句:“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有兴致的人,还会静静地赏月。“月是故乡明”,真是一点不错的。我们家乡的人,就沐浴在这月光下,家乡的月亮,就沉浸在这夏夜里。

故乡作文记叙文【二】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几十年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孩童变成了老叟,乡村变成了荒芜,什么都变了,但唯一不变的是我心里那寸净土、那颗永不磨灭的童心和故乡。

小时候向往过年,那是因为只有过年才能享用一年中最丰盛的年夜饭。

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家里很穷,母亲精打细算,非常节约,她把积攒一年到头的美味佳肴,只有过年才能让我解馋。

那时候农村过年,不像现在城里过年时兴下馆子。乡下过年,都选择在中午,有的美食,头天晚上就得开始煮,如猪头猪脚和萝卜海带就是头天晚上开始炖,且要炖满满一大锅。灶头里烧块子柴,睡前备火,备火就是把未烧尽的块子柴团在灶中央,然后用灰将其覆盖,这样火种不灭,灶里彻夜通红。这是家乡的一种习俗,既有微火炖猪脚之效,又有预示来年红红火火之意。第二天早上,母亲一大早就起床了,她首先将锅里的猪脚海带再次舀进鼎锅,然后将猪头腊肉香肠萝卜一锅煮,煮熟之后,她得把肉食捞出来放在筲箕里凉着待切,再将萝卜与汤舀到缸砵里,目的在于腾锅它用。鼎锅里的猪脚海带,还得与炸酥肉、炒小菜、箜(kong)干饭等一系列烹饪一起炖着。我家人多,兄弟姊妹四个,个个喜欢吃酥肉,每逢过年,酥肉必炸,过年以后,往往要剩满满一筲箕,足足有三、四斤之重。端上桌子的菜肴,荤菜居多,主要有坨子肉、猪头肉、干酥肉、糖糯米、香肠、猪脚海带汤、不少年份还要个鸡炖起,唯一缺少的是年年有余(鱼这道菜,那是因为家里穷,买不起鱼的缘故。团年饭桌上的菜,最有特色的是肥大块。肥大块多用很肥的宝肋腊肉切割而成,切好的肉在锅里爆出油后,加入圆白菜炒几下就做成了。肥大块大的有巴掌大,最上面的肉横过碗口两边还悬着。重的一块接近一两重,一般很难吃下三、四块的。因为是腊肉,略显黄色,拈起对着光看,晶莹剔透,色香味俱佳,直叫人垂涎欲滴。我常常放筷子前还想吃,但怕吃不完而不敢夹。为此,不知道多少次怨母亲切的肉太大,免不了事后要问母亲:“过年的肉为什么要切那么大?”母亲每次的`回答都是:“是为了让你们少吃点才切那么大块的!”实际上,那是一种纯朴民俗的体现,是待客热情大方的方式,是彰显富余的表现手法。猪头的拱嘴、耳朵会留下过客时做下酒菜,其余的切好就端上桌,每片肉的大小要比肥大块小些。猪脚和鸡肉,熟透得已经骨肉分离,偶有肉附着在骨头上,只需用筷子夹着骨头一吸便可以把肉吸进嘴里。团年后剩下的猪脚海带汤,初一吃包面(馄饨),就是绝美佳肴。其他美食还有油炸红苕爪子,新鲜瘦肉炒莴笋等,素菜每桌一般有三四个。吃团年饭所请的客人,有外爷外婆,爷爷奶奶和父母的兄弟姐妹等,后来姐姐出嫁了,也要请回来过年。我家团年最少一两桌,坐席是有讲究的,最高长辈长者坐上席,上席坐齐后,最高长辈次者和次高长辈坐下席,我们小字辈只有分坐左右两边的份。有时候,父亲还要把要饮酒的客人尽量安排在一桌,以便招待。

向往过年,那是因为过年盼望有人给压岁钱,可以穿新衣。

小的时候,压岁钱年年过年年年盼,但我的记忆中,很少有收到压岁钱。只有一次远方的舅爷爷给了我两毛钱,这个舅爷爷是我所有亲戚中最穷的,但印象深刻,终生难忘,由于工作的缘故,他老人家离世时,可惜我也没有在家。成为我一生的愧疚。穿新衣,更不敢奢望,十六岁那年,大姐出嫁,我有了人生第一套新衣服。

向往过年,那是因为大年初一可以走亲戚,可以荡秋千,可以不打猪草,可以不放牛,可以尽情的玩。

大年初一村子里很热闹,新郎官拜年的、耍灯的、放鞭炮的、打川牌的.....打牌的居多。农村新郎官拜年就是走人户,从正月初二开始,到小年(元宵节)才结束。

所谓新郎官走人户,农村和城里的差别是很大的。农村的新郎官,就是前一年结婚的亲戚,这对新人,新年初一下午拜媒人,初二起开始拜新年,走到那家就是那家的新年客,新年客拜新年的礼物,一般是两把面、两瓶酒、两斤糖之类的礼物。同时,新年客拜到那家,那家还要打发,打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红包。给钱必须是双数,两块、四块、六块......新年客走到那家,那家就遍请亲戚朋友,摆上一两桌乃至更多,是屡见不鲜的事。招待客人的下酒菜,十分丰盛,什么猪耳朵、肚条、舌头,心子、肝子,瓜子花生糖果等一应俱全,家家户户,桌上摆的下酒菜的干蝶子,少则三五个,多则七八个,还有十大碗。丰富极了。酒席之上,推杯换盏,你来我往,非常热闹。我小的时候,虽然喝酒没门,但是好吃的菜可以管够。

我的过年情结,虽说不是与生俱来,但在我脑海里,已经根深蒂固,昔日农村过年的丰盛美食和热闹场面,至今历历在目。前几年回老家过年,所见景况,远不如前,不少优秀传统,有的濒临失传,有的销声匿迹,如拜新年之俗和恭请长者坐上席之礼就是如此。每每想到此处,总有怅然若失之感。

时光流转,我们终将老去,但心中永远藏着那片净土,那里充斥着新年的内涵,盛满了我的乡愁。

故乡作文记叙文【三】

来这座城市已是一年有余了,虽不处在城市的中心地带,也不处在城市灯红酒绿的繁华之所,但是晚上的一盏盏路灯发出昏黄的光芒告诉我自己还是处在城市之中。身处城市的喧嚣之中,丝毫不到大城市的优越,反倒越来越思恋故乡。故乡虽与这座城市相隔只在咫尺之遥,但是一年到头却也难得回一次故乡。不是计较那几十块钱的车费,而是临在假期的时候总是被一些琐事缠得脱不开身来。也不知道家前面的那颗白杨树是否又长高大了些没有;也不知道门前的那窝竹子是不是越长越茂盛了;也不知门前的那颗桃树开花了没有。

人生的道路上有太多的不得已,然则我们只有默默去承受。为了我十岁开始离家住校。那时候是一星期回一次家,总是觉得一星期是那么的漫长,从周一就开始掰着手指算起,记得那个时候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周五的时候,听到的放学的铃声就是我们听到的最美的乐章。回到家中,父母还在田间劳作,最幸福的是莫过于和父母坐在家里的方桌边吃一顿饭,和弟弟时而吵两句嘴。这样日子周而复始的过了四年。然则岁月逝去,一转眼都到了高中,一周回一次家变成了一月回一次家,回家的次数渐渐的`变少,每次回家总是先给父母打上电话。每次回家父母都刻意在家等着我的归来。第二天天微微亮的时候,父亲便骑着那辆年龄与我相当的自行车到街市上去买些平时舍不得吃的菜。那时候回家我的心情也是相当欣喜的,因为在学校“艰苦”一个月后,终于可以吃到几顿好的。那无疑是一个月中最幸福最高兴的几天,没有繁忙的功课困扰,没有老师的管束,也不为自己以后的前途而担忧,在这几天也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三年以后,回家的周期变得更长了,一年只能回去两次。哪怕只有两次我还是不愿回去。因为爸妈到沿海打工去了,为了过年能多赚点加班费,也为了过年能节省回来的路费,基本是几年才回来一次。每次回家看到空荡荡的家,看到别人家张灯结彩一家团圆的时候,心里总是有种莫名的忧伤,那个时候最期盼的就是自己赶快的长大,有能力养活父母,他们不在客居于远方的城市,遥望家乡的灯火。

想象总是美好的社会的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一晃自己已经毕业两年了,自己也还只是客居在城市中混个温饱,父母还是在遥远南方城市打工,弟弟却在北方城市工作。一家人相隔在千里万里之遥,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在一起匆匆的相聚几天,又匆匆的离别,看着父母两鬓开始斑白的白发,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