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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作文450字)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作文450字)

更新时间:2023-11-14 09:59:43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作文450字)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一】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我心里默默OS:拜托!是金城武耶!去哪找那麽帅的老牛?男神中的男神!是周冬雨赚到吧!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有莫名奇妙的情绪自然都合理了。

河豚中毒那场脑洞大开的戏实在绝妙!甜蜜爆棚!所谓二人世界就是:只要我俩在雨中,就算全世界都是大晴天,也与我们无关。只要我俩一国,怪咖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在雨里疯狂,在雨里大笑,在雨里胡言乱语,爱情就是不让我们淋湿的那把伞,也是现实世界里你看到的最美的夕阳。

喜欢你,喜欢到明明讨厌你却还是无法不在意你;喜欢你,喜欢到竟能无视你所有的缺点,什么个人原则、思考逻辑,在你面前全成无用之物。喜欢你,喜欢到明明特别普通的你,却成为我普通世界里最特别的存在。喜欢你,喜欢到谁都无可替代,慢慢就变成了简单的爱:只想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你喜欢的风景,把你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把我完美的世界变成有你的奇异世界。

其实,没有特别想说什么,只是单纯想表达对「喜欢你」的喜欢!喜欢连骂人都好看的金城武,喜欢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周冬雨,喜欢两人之间纯真幼稚却美妙无比的化学反应!就像今日24.5度的气温:不冷不热,可以走在舒适的阳光里,也能宅在家中最明亮的角落里。

简单的爱情就像简单的生活,无法定义也不需选择,只要彼此真心喜欢,自然就会在一起。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二】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三】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四】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五】

《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大家还记得他第一次出现在书中的情形吗?“这黑汉子是谁?”“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那时的他,完全就像一个不识体面的孩子,冲着他的义士哥哥叫黑汉子,还口无遮拦的直呼其名,这看似很不懂礼节,其实也不正是那份童言无忌吗!从最初便好像已经奠定了基础,他只拜宋公明,只服宋公明,正如他自己说的:“生时伏侍哥哥,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都说宋江有义气,李逵不也是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吗?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六】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你喜欢的人物作文450字【七】

忽然之间,森林王国就热闹起来。有美丽多姿的孔雀在开屏;有神奇、可爱的小狗在荡秋千;有肥肥胖胖的大象在吹喇叭;有胖胖的海豹用它的鼻子在水里转球呢;有踩到球上面木板玩跷跷板的就是憨厚可爱的小熊了;还有就是用三个桃子作道具,把桃子一个个往上抛,又用手迅速接住的表演,它就是又聪明又机灵的小猴了。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猴的.表演,你看它,身子小小的,三个桃子在它的手上却象变魔术似的,上窜下跳,变幻莫测,左一个,右一个,中间还有一个,抛上去一个,另一个就落了下来,把落下来的再抛上去,旁边的另一个又掉下来,再抛上去……随着桃子的上抛下落,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起起落落,紧张不已,同时也让你觉得应接不暇,看得你眼花缭乱。不经意中,我向小猴竖起了大拇指,感叹它的表演带给我们的精彩,我真想对小猴说:“小猴,你太了不起了,你的表演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