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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从平凡人身上找到闪光点作文)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从平凡人身上找到闪光点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18 18:56:08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从平凡人身上找到闪光点作文)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一】

俗话说“吃饭穿衣亮家当”,吃和穿是人生存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一个家庭贫富的显著标志。我的老家,有几口箱子,里面装满了衣服,有的已经破烂,有的被老鼠咬成了几块,其实那些衣服早已经没有人穿,可是母亲还是舍不得把它门扔掉。

记得有一件“的卡”,那是七八年岁末,姐姐上初中,母亲从街上把布买回来,请来裁缝,为她缝制了这件新衣,当时,我和哥哥眼里都冒着绿光,一种不满藏在心里,但没敢说出来。母亲看出了我们兄弟的心思,便这样安慰,“这件新衣,你们兄妹轮流着穿!”,当时哥哥和我就高兴得跳了起来,哥哥更是背着背篼上了山,要是平时,母亲喊他两三遍都不会动身。当然,所谓的轮流,其实是姐姐穿不得了,哥哥再穿,轮到我时,那“新裤”后面已经有了一块崭新的补丁,可谓“新”上加新,穿了两个月,我在学校和同学用膝盖“斗鸡”,一筋斗栽在地下,结果,裤裆开了叉,回到家里被母亲气愤得打了几下。第二天,我的裤裆便是全新的了,当然,那是母亲忙一晚上的成果。

那时,我们穿的是蓝布,父母也不例外,一年也没缝上一套衣服,等我读到初中,那时家里的环境虽然有些好转,但要拿些钱出来,依然困难。可母亲还是为我买了件新衣,这次是夏天穿的“的确晾”,白色的布面,丝有些细,如果有风吹来,背上还能隐隐感到凉爽,每到星期六,我都从学校把它带回家,母亲把它洗了,星期天我又穿到学校。等到天气变冷,母亲怕我在镇上挨冻,一个星期六,特地到学校等我放学,然后为我在一家服装店里买了一件中山服,袖子长长的,又宽又大,质地很厚。母亲说:“大点好!明年后年都还可以穿。”,的确,那件蓝色中山装,我一直穿到初中毕业都还未烂。

紧接着,我考进了师范学校,母亲又为我买了一套衣服,这次是店里封装好的衬衣,母亲左挑右选,还悄悄剪下袖口处一小绺多余的布,出来用火烧,那布缩成一团,母亲判断,这不是假货,当即就买了它,也不知道她这是从哪里得到的方法,是真是假,都无从知道,反正那件衣服我穿了三年都没烂。到了冬天,母亲又给我买了一件茄克,衣服看上去,色彩光鲜,表面平滑,如果不是一次衣袖挂着了墙上的钉子,那衣服,恐怕至今还可以拿出来亮亮。

时间一晃,我都工作了十五年,回想那时真是不易,夏天经常穿着个背心,冬天穿着单衣单裤,有时还要上坡下地。买件新衣服,也往往是外出,赶集,走亲时才能穿上,平时都是穿着补了又补的衣服在院子里蹦来蹦去。看看现在的人,无论农民还是工人,老人还是学生,毛衣、绒衣、高档保暖内衣、风衣、皮衣、以及叫不上名的各式、各款新潮;都穿在他们的`身上,就连不算富裕,也不好穿的我,衣服都有十多件。前几天清了些出来把它扔进垃圾池,好好的,没有洞,看得母亲直埋怨,说我浪费,不知道忆苦思甜。

而今,时光荏苒,岁月苍茫。我们永远和那穿粗布衣的年代告别了!历史的车轮在前进,前进中,我们身上曾经的衣服见证了祖国发展的轨迹!而今,时装还走马灯似的在t型台上旋转,将我们的目光,引向祖国伟大复兴的车辙上,马不停蹄……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二】

班里又要开表彰大会了!当颁到“纪律小明星”的这个奖项时,同学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全部落在一个瘦弱的女同学身上,她就是我的同桌班中最文静、超级守纪律的徐夕雨同学。

记得有一次,我们上自习课,老师去办公室办事。没有了老师,教室里一下子炸开了锅。同学们大部分离开了座位,有的相互大声说话,有的在自娱自乐、手舞足蹈的,还有的甚至在争吵打骂。安静的教室一下子变成了喧嚣的闹市。唯独我的同桌徐夕雨,她像一枝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一样,仍在那里专心致志地做作业,丝毫不受外界的干扰。顿时,一种敬佩之情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超级守纪律的“纪律小明星”果然是名不虚传!

徐夕雨同学不仅文静守纪律,而且还乐于助人,很有爱心。有一次,上课铃声响了,刚才下课玩得满头大汗的我,急匆匆的跑回教室,此时我渴得喉咙直冒烟,但当我拿出水壶一看,不禁傻眼了,水壶里的水早被我喝光了,再也倒不出一滴水。真糟糕!这可怎么办?不断咽唾沫的我只能皮白脸地向徐夕雨求救,真没想到徐夕雨毫不犹豫地把她的水壶递给了我说:“自己倒吧!”我便马上把她瓶里的大半瓶水都倒在了我的壶里。当她接过空水壶后,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放到了柜坑里。那一瞬间,我对她的善良之举和助人为乐的精神肃然起敬。

这就是我们班的超级“纪律小明星”徐夕雨。她的爱心、她的原则将永远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愿我们的身边像她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闪光点,有的同学爱集体;有的同学助人为乐;有的同学作文写得好等等。

我最好的朋友是刘震,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一对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的闪光点也很多,例如:每次作业都完成得很好,字写得非常好,学习也委优秀,爱劳动,爱帮助别人等。

今天早晨,看上去天气晴晴的,可是上最后一节课时天气逐渐变阴了。到了中午放学时,突然狂风骤起,乌云翻滚,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着急的等着爸爸来接我,可是左盼右望,爸爸不是没有出现。我想爸爸可能不会来接我了。这时,我们院子里的同学打着伞走过来说:“你怎么不带伞呢”我还没回答他,他就走了。这时刘震跟上来说:“我借你这把雨伞吧!我还有一把呢!”说着他拿出了另一把雨伞,他就把伞借给我了。

我打着刘震借我的雨伞,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雨下得很大,但是我心里是一片温暖。

啊!刘震,我要向你学习。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四】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写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作者沃森却借失忆这个框架,以克里斯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书融文学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出版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小说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年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的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人的说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惑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来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写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的碎片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有许多的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事情,于是和“本”公开了自己治病的事情和私密日志。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这个疑点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作者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婚外恋的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密在帮助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了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和他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所有治疗。

当他阅读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发现了真相,就以度假的名义带她去海边布莱顿,回到了20年前发生悲剧的那个旅馆的那个房间,冲突再次发生。最后结果,迈克葬身火灾,克丽丝重新回到爱她的丈夫、儿子和闺蜜之中,日志烧掉了,医生担心,一觉过去,所有的回忆还会被统统抹光,不过克丽丝相信,她的记忆又回来了。

这部小说只写了五个人物,克丽丝,迈克,本,克莱尔和医生纳什,克丽丝和克莱尔是闺蜜,她俩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本,克丽丝和本恋爱后结婚,生了儿子亚当,婚后的平淡的生活,使克丽丝失去了写作灵感,于是她经常去咖啡馆看书写作,从而认识了迈克,迈克疯狂追求克丽丝,俩人坠入情网。当克丽丝想从这段关系中抽身时,迈克诱骗她进了旅馆,施暴于她,导致她严重失忆。失忆后漫长的康复岁月中,丈夫本和闺蜜克莱尔发生了关系,接着本和失忆中的克丽丝离了婚,去开启他自己的新生活。克莱尔也不再关心她,迈克没有放弃,冒充“本”,把她控制在自己身边。多少年过去了,没人过问,没人打听,没人探望,直到医生纳什为了自己出成果,主动联系上了她,帮助她康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不是自私的,不管是丈夫、闺蜜、情人、医生,包括克丽丝本人,这就是人性。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五】

人是感情动物,也是群居动物,所以人与人之间不免有来往,有交集。有的人把友情,亲情看得高于一切,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当然,善待他人无可厚非,但不能对他人抱有很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的爸爸喜欢交朋友,只要是他接触过的人,哪怕是天南地北的,他都要结交,无条件请别人吃喝玩乐。对于他身边的人,他更是真诚相待。

在我们家生活极度拮据的情况下,他对朋友依然很奢侈。有时宁愿自己不吃也要让朋友吃好。记得我上二年级时,我们家庭条件很差,姊妹多,爸爸工资又低,别说吃好的了,连粗茶淡饭都不接气了。常常饿着肚子。妈妈为了省下吃的留给我们吃,经常不吃家里的饭,只要稍微改变生活,他都是让他的同事来饱食一顿。他就没想想自己过得什么日子,都食不果腹了,妈妈一说,他就斥责妈妈小气,没有格局。这种情况持续了六七年,直到他的那个同事调走为止。

他调走以后,爸爸认为他会给他联系亲密呢,谁知一走就杳无音信。爸爸没有抱怨他的一点意思。

爸爸不仅对他的同事是这样,而且对他的身边人也是这样。尤其对待亲戚,更是真诚相待。没事时总是带上礼物走亲串友,而且表现得特别慷慨大方。就拿二姨的儿子结婚这事说吧,别人都拿二千,爸爸竟拿五千,要知道五千可是妈妈三个月的工资啊,可他一点儿也不心疼。妈妈对他的`这种做法也是看不惯,但也无奈,就顺其自然吧。

转眼间,我姐姐考上大学了,我们家带升学宴,请了几桌要好的朋友来,谁知他们都没来,就几家亲戚来,来了只随礼1000元,这时爸爸才明白:不要高估自己和任何人的关系。

经过好多事证明,原来的你以为只是你以为,你对别人的好那是你心甘情愿的,别人对你如何,那是看你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否则会令你大失所望的。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六】

知道蚂蚁窝失火时蚂蚁们会怎么做吗?仓皇逃窜?就地等?都不是,而是众多蚂蚁抱成一团,形成一个球,尽量快速地向洞口滚动。虽说这样会让很多蚂蚁丧命,但尽管身为一个人,你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吧?

你能想象在火海中,最外一层的蚂蚁噼里啪啦的烧焦声吗?那是团结的力量,用少数蚂蚁的牺牲,换来整个家族的生还!多么伟大的力量。这力量,多数人都是做不到的。

现在的人们,都是绞尽脑汁想着如何获利,这难道不是自私的表现吗。现在有几个人能在绝境中不顾自身的.安危,去拯救其他人呢?恐怕那是极少数。所以,卑微的事物不一定是渺小的,渺小的事物不一定就比人类卑微。

蚂蚁家族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作文结尾【七】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悬疑作家S.J.沃森的处女作。女主人公克莉丝因遭受突然袭击,导致失忆症,每天睡后至次日醒来,克莉丝都会将睡眠前的事情全部忘记。

在大脑疾病为专题研究的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克莉丝瞒着枕边人“本”,以记录方式重拾记忆,揭露了事实真相。

克莉丝某天早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大脑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身边躺着的半裸的男人是谁,记忆停留在二十几岁未嫁之时,但照了镜子后发现,容颜苍老皮肤褶皱,已经四十多岁了。

身边男人告诉她,他叫“本”,是她的丈夫,而她是克莉丝,是这名叫“本”的男人的妻子,因为二十多年前她曾遭遇车祸,导致她失忆。

本对她说,放心,你很安全。

克莉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次日醒来,就不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关于她世界里的一切,只能由本告知。因此,克莉丝只能选择相信他。

然后,同一天,克莉丝又接到了自称是帮助她恢复记忆的私人医生纳什来电,事实上每一天,她都会接到纳什医生来电,要她到衣橱后方找出日记。

原来,克丽丝汀在睡前会写下今天的事备忘,提醒明天失忆的自己。纳什告诉她,她与纳什之间是瞒着丈夫本的.秘密联络,因为本并不认可医生们能够治好克莉丝的病。

纳什医生告诉克莉丝,为了能够及时记住她前一天都经历了什么,克莉丝曾在纳什下记录了一个本子,将当天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并藏在一个纳什和克莉丝都知道的地方,衣橱后面,次日醒来,由纳什医生告知她地方找到后继续记录。

克莉丝按照纳什医生说的地方找到了本子,扉页上,克莉丝写的竟然是“不要相信本!”

但本在克莉丝看来是一名深爱克莉丝的丈夫。克莉丝在纳什医生和丈夫本之间究竟应该相信谁呢。

本并不知道克莉丝秘密记录了一个日记本,因此,他对克莉丝说的话,与克莉丝从本子里读到的经历有了矛盾,关于她们的儿子亚当的事、关于克莉丝遭遇车祸还是袭击的重创的事、克莉丝曾经写过小说的事……很多矛盾和出入的地方,本为何要对她撒谎呢?仅仅就是为了避免她想起往事受到伤害么?

克莉丝毫无理由的对本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有时候又安慰自己,是失忆症造成的陌生感。

在这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实际上克莉丝的记忆也在慢慢的恢复了,她头脑中偶尔出现的影像和画面,揭示着本的话是有一些矛盾和谎言。

克莉丝开始怀疑本。

克莉丝的记忆中出现了自中学以来的好闺蜜克莱尔,并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电话联系克莱尔,真相开始慢慢浮出水面。

纳什医生带克莉丝去“韦林之家”,也就是克莉丝遇袭后进行治疗休养的地方,从那里得到了闺蜜克莱尔的电话,并得知,本实际上在克莉丝受伤后没多久就与她离婚了,当然是为了克莉丝的病着想。

那身边这个“本”是谁呢?在克莉丝的偶尔迸发出的幻像或记忆中,这个本与克莉丝是有亲密关系的爱人。

闺蜜克莱尔又为何不再与克莉丝联系了?本与克莉丝离婚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克莱尔呢?

克莉丝该相信谁呢?纳什医生?克莱尔?还是本?

克莉丝选择相信本,因为在她有限的短暂的记忆里,本的疼爱和照顾让她觉得,她偷偷的记录的本子是对丈夫本的背叛。

克莉丝决定将自己私下与纳什医生来往治病并记录的事情向本坦白,她不想再欺骗本了,本为了她的幸福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克莉丝想从此后与本好好生活。

克莉丝终于与闺蜜克莱尔联系上了。

克莉丝告诉了本关于日记及纳什医生的事,克莉丝遭受到了本的猜疑和痛击,克莉丝仿佛看到了被袭击的再现。

克莉丝与克莱尔通话中,克莱尔却在克莉丝对本的吃荤食的饮食产生了怀疑,因为本是素食主义者,继而对本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克莉丝描述的本的样貌与克莱尔对本的印象也大相径庭。

这个本到底是谁?真正的本离婚后去哪儿了?克莉丝曾经的情人迈克呢?到底是谁袭击了克莉丝?儿子亚当是了么?

某一天早上克莉丝醒来找到了本子,本子上有几页不见了,应该是本撕掉了,克莉丝失去了那段时间的关键记录。克莉丝因此没有机会等到克莱尔的及时救助。

再一次的家暴却袭击了克莉丝,几年中,克莉丝总是在浴室的泊中醒来……

总觉得此书主要内容讲的不是“别相信任何人”,至少克里斯相信了纳什医生,对克莱尔也是由半信半疑最后选择了相信,只是“不要相信本。”

Before I go to sleep,字面意思应该是“在沉睡之前”,可谓意味深长。沉睡之前,我们什么都明白,睡眠之后呢?是否世界都变了?

幸福的生活偏离了轨迹,遭遇的不是浪漫,而是偏执与暴力的绝恋。

谁可依靠?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与克莉丝一样睡了一觉,之前的记忆全部忘记了,你醒来之后会不会惊惧万分?该信任身边的这唯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