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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以我喜欢春天为主题写一篇作文)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以我喜欢春天为主题写一篇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12 08:01:17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以我喜欢春天为主题写一篇作文)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一】

我喜欢的这个人名字叫做王谕伦,他胖胖的,身高一米五二,是我们全班最高的男孩。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高的,一张大嘴巴,力气赛成龙。正因为力气大,我们全班人都怕他三分。不过,这个大个子也乐于助人。

一天,下课后我们马上冲出教室,此时寂静的操场上立马变得人山人海。我们兴致勃勃地在楼梯上玩“猜拳跳楼梯”的游戏。不知谁推了我一下,我一个站不稳就从楼梯上摔下来。王谕伦正好路过,他看到我就要摔下来赶紧三步并做两步地跑过来,张开有力的臂膀接住了惊慌失措的我,他一脸关切地对我说:“痛吗?要不要叫老师?”我缓过劲,慢慢地从他手上爬了起来,十分感激地向他道谢。他笑了笑,说:“下次要小心了。”然后就走开了。

老师说过不要让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你高大的身材虽然让人感到害怕,但你善良的内心却让人非常敬佩,我喜欢你——王谕伦!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老师,因为他天天的教我们知识,关心着我们,当我们又不会做的题的时候,老师都会叫我们怎么做,在学校遇到伤害的时候,都是老师第一个关心我们,就像我们的妈妈。

我们的语文老师非常的辛苦,天天的教我们做题,天天为我们批作业,现在为我们讲课,嗓子都哑了,我知道老师都是为我们着想,才病坏身子的。老师为我们批作业,每天晚上的时候都在为我们批作业,都是为了我们有一个好的未来,长大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每当我们受伤时,或是生病时,老师都是非常的关心我们,又一次,我一直的吐,一吃东西就吐,后来老上让我去喝汤,后来一喝汤,还是吐了。老师就马上让一个人带我去义务室,后来我买了药,老师就开上让我吃药,后来我吃了药后,看我还是吐出来了。就把我的家长叫了过来,让妈妈带我去医院。

我真喜欢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三】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四】

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四岁了,她长着中等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虽然妈妈没有电视上的模特好看,但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我最喜欢我的妈妈了。

如果我不惹妈妈生气,妈妈一向还是很温柔的,她给我说话的时候和声和气;可她一生气起来就不可收拾。她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亮;她生气的样子像一只老虎,真吓人!所以我还是乖一点吧。

有时我听了她的批评,觉得很不服气,就想和她顶嘴;但又想,妈妈这样也是为我好呀!如果我做了坏事,妈妈也不管我,那么我长大以后就成了一个坏人,没有人喜欢给我玩,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有时侯我也想和她顶嘴,但想想又怕她生气,所以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不和她发脾气的,这就叫“好男不和女斗”。

妈妈很辛苦,白天上班,下了班还得接我,晚上还得陪我写功课,我睡了她还在工作,弄得脸上长了很多痘痘。这都是因为工作太累的缘故,也是为我操心的结果啊。我以后一定要自己管好自己,不让妈妈再为我多操心,让妈妈每天心情愉快,笑口常开!

妈妈的厨艺也非常好,她会做很多菜,做菜也很辛苦。比如:我想吃糖醋排骨,妈妈就上网查找了做菜的资料,为我做好了这道菜。啊!那个味儿……我还觉得这个菜里有一种爱的味道!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妈妈为我做了很多很多事,妈妈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我好,可我还总是做错事气妈妈,以后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让妈妈每天都快乐!

最后,我想给妈妈说:妈妈我爱您!妈妈祝您永远幸福!

我最喜欢春季写一篇作文【五】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