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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介绍中国的英语作文50字)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介绍中国的英语作文50字)

更新时间:2023-11-15 21:54:58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介绍中国的英语作文50字)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一】

最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奇迹男孩》,以为是片,原来是温情片,主旨在于鼓励每一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但同时也在提醒每个家长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自己的孩子,时刻都要相信孩子一定可以,在孩子犯错时纠念纠行,在孩子气馁时鼓励鼓气。

通过这一部片子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需要发自真心的友谊,也需要用真诚去对待朋友,片中奇迹男孩在“丑陋”面容下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因此在成长的路上,要坚定自己的步伐、要有足够的智商,要有良好的品行,更要时刻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为自己拼搏的责任心,爸爸妈妈为我们的学习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们完全有能力让自己成为太阳,温暖自己和他人,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努力,到那一天,我们都会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二】

放假的几天过于放松,沈阳也忽然中午最高温度到了20°,美美的逛街八个小时,结果就是“嘚瑟”感冒了,然后就超级难受,我心里一直在呐喊:“我难受,难,N安难,失欧受,我很难受。”跟先生说,我可能快了,你有什么打算尽管说,他一边着急外出一边说,放心吧,我一定学画画,把你没画完的都画完。我继续说:切!!那么你如何看待“傲慢”?他说:“是《傲慢与偏见》?傲慢,不是谁都可以傲慢的,傲慢必须得有资本。”走了……

然后就是休息,多喝水,看几页书放下一会儿,我很奇怪,为什么看《边城》还有很多书可以一气呵成,而看《傲慢与偏见》明明可以多看几页的,就是不往下看,其实这本书特别好懂特别好消化,故事情节也是老套无任何惊奇,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果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但是,就是想细细品味,于是一天就看完的书,看了整整四天。

再读此书,忽然就弄懂了一个词,傲慢,我一直以为是有些高傲自大,有些孤傲的'表现,但网络里查找似乎是本来没什么本事却目空一切的那种,这种解释,我恐怕不能接受,能谈得上“傲慢”是要有资本的,这个资本就是像达西先生的女管家那样评价他,出身名门世家,有巨额资产,非常英俊,人格高尚,想不出谁能配得上他。

这本书看着看着你会想起《简爱》,我还会想到《复活》和《泰坦尼克号》,还有莫泊桑的《漂亮朋友》,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描写那些小姐,还有她们对心仪男士的议论,那个时代真好,女孩子不用上班,16岁家里就着急找对象,每天除了议论身边的男士就是惦记哪家商店里的帽子来新货了。、

我想我得先交代清楚,这里我最喜欢的男士是男四号,也就是各位“小主儿”的爸爸贝内特先生,小说介绍说他是位古怪的人,好挖苦人,贝内特夫人积23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他聪明、含蓄、幽默、洒脱、尽责。本书中用了大量诙谐幽默的语言,极富喜剧色彩的写作风格,主要是来自于书中大量反讽的运用,尤其是贝内特先生对话中反讽的运用。我最喜欢的是两处,第一是当贝内特太太知道了先生的侄子要继承他的财产说:“如果你了,柯林斯就会把我和女儿们撵走,怎么办啊?”贝内特先生说:“你不用想那么多,说不定我比你活的还长呢。”(笑我了)第二处是,小女儿的私奔行为让他大为恼火,他教训着四女儿,不许再去见那些军官,不许跳舞,他说:“假如你今后十年能做个乖孩子,我带你去看阅兵式。”(多实在,你不是喜欢军官吗?爸爸带你去看阅兵式,老鼻子军官了,让你一次看个够!)哈哈,我好喜欢他。

最喜欢的女士是大女儿简。简是家里的老大,骨子里深藏着善良和纯洁,温柔还有耐心。她是现在俗称的“滥好人”。认为天下人都是好人,从不把人往坏处想,她对宾利先生的感情和几个妹妹对待男士的态度截然相反,深藏在心中,即使对自己最好的大妹妹也没有完全表露,她就这样默默地,默默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我认为这种爱情观是极好的,有道是“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我们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才会倍加珍惜,那种像小妹妹轻易的私奔行为,是当时社会也是当下社会所不齿的。所以对待男士,我们需要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计策,一定行。

好了,我想用过本书中的四段婚姻来说下自己的感受。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三】

吉英是大女儿,她是五个姐妹中最美的那个,她脾气温柔,个性和善,是个知足常乐,心态极好的女生。别人从来不会从她口中听到她说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就算她听到一个坏消息,她也会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绝不会妄加判断。

当吉英碰到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会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宁愿错过,也不愿主动。

吉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遇人不淑,她这样柔弱的性格肯定会吃亏,因为她属于那种只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类型,她的忍让会让不知足的人得寸进尺。

长相漂亮的容易恃宠而骄;性格温柔的可能就貌不出众;性格好也不意味着心态好。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吉英这样的女生几乎不存在。

伊丽莎白是二女儿,容貌虽然不及姐姐吉英,但她同样是个美丽的女生。她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是个内心骄傲,主观性较强的女生。平常的她说话犀利,言辞风趣,最受父亲的喜爱。

伊丽莎白对待意中人的态度有点像姐姐,但是比姐姐更有手段。她同样属于不轻易主动向男生示好的女生,但是她会把握机会,只要觉察出自己爱慕的男生对自己有好感时,她会顺藤摸瓜,这让事情看起来更为合理。

所以伊丽莎白如果结了婚,她不会甘心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两人若是发生口角,她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非得争个胜负才行。

蔓丽是三女儿,她长相一般,但是她喜好读书,颇具才艺。所以她有点读书人身上那种自高自大的品性。她不像别的姐妹们那样热爱出去交际,她宁愿把参加舞会的时间花在书本上。

所以书中对蔓丽的描述并不多。但是我可以想象,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定会嫁给同样学识渊博,家教良好的读书人,陪她一起满腹经纶,诗词歌赋。

凯瑟琳是四女儿,她普通到你完全忽略她的存在。她没有姣好的容颜,没有温婉的个性,甚至没有一技之长。她属于那种在饭局或者舞会上,白天见过,到了晚上就会忘记她长相的类型。甚至会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出现在那个场合中。像极了芸芸众生里的你我。

丽迪雅是五女儿,都说最小的孩子是最受宠的。也许是因为她备受宠爱的缘故,所以才演变成了丽迪雅放纵、野蛮、虚荣、懒惰、无知的个性。

丽迪雅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是莽撞草率甚至不顾一切的,她可以抛下一切,为了所谓的爱情跟别人私奔,她也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评论她“未婚同居”,更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和未出嫁的姐姐们带来困扰。

如果丽迪雅有识人的眼光,那她所做的一切也许还是值得的。可惜的是,她盲目爱恋的男生又是曾经向她姐姐有过求婚经历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在日后也不会一帆风顺。

五姐妹有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观念这个东西很难评价对错,能遇到匹配的就是最好的。

愿不完美的你我,遇到另一半之后,变得完美。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四】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介绍美国的中文作文50字【五】

一段时间之后,我便可以背下整首诗,包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等等。不过,那时我并不理解这些优美诗句的深刻含义。到了美国,我跟着妈妈学了一点中文,我们从中国的小学教材学起。大约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教我学中文的差事转到了爸爸的手上,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跟着爸爸学了十年的中文。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来背生词,写等等。就连爸爸出差的时候我也在学习:他给我布置好作业,然后打电话回来检查我的功课,不给我任何一个偷懒的`机会。我在旅行的时候也要学习,我已经习惯在出门前将教科书放进背包里。爸爸教我中文的方法比较特殊,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学一门语言要习听、说、读、写;与其在这四个方面同时下力,不如将它们各个击破。听和说是交流的基础,正常人都能很容易地掌握它们。

在家里我们说四川话,看中文电视节目。因此,对我而言,听和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有新的中国电影上映时,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李安的《卧虎藏龙》等等。撇开听和说的练习,爸爸将重点放在教我读和写上。因为他说:读和写是人类交流的高级方法,可以增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爸爸一直让我做一本综合练习册中的练习。此外,他还找来很多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课余时间里阅读。在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一开始,爸爸挑选一些容易的短文给我看,或者跳到笑话与幽默的版块。后来,由于我的中文进步了,便可以阅读长一些的文章了,这时我发现其中的一些文章优美动人。于是爸爸和我都成了这份精彩杂志的热切追捧者,几年后我们已经收集了整整一书架。我尤其喜欢像心灵鸡汤一类的文章,因为它们真正具有思想内涵;另外,许多神秘的和与动物有关的故事也很有趣。每读过一个故事之后,爸爸便会要求我提笔写下我的想法。

此外,中国的语文教材里也有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要求。比如,当读完一篇闻名世界的民间故事之后,我要为其写续篇;看过故事里的一幅插画之后,我也要写一篇短文;每次旅游回来,爸爸会要求我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在大部分周末我都必须写一篇作文。爸爸要求我使用刚刚学过的中文词句,甚至将一篇文章中最优美的语言运用到我的写作之中。其结果是我丰富了写作手段,提高了写作能力。这样的日积月累也成就了这本书。跟爸爸一起学习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许多事情我坦率地与爸爸一起讨论。我们是父子,也是朋友。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学习之后,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立即告诉爸爸,于是就展开了讨论。有时候,妈妈也会加入讨论,或者在听见我们大声交谈的时候,她会推门进来问我们怎么了,爸爸和我就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我们谈哲学都谈到21世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