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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推荐一本好书作文400个字左右)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推荐一本好书作文400个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3-11-27 17:03:52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推荐一本好书作文400个字左右)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一】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二】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三】

读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字里行间留给我的不仅是回味,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

《兔王圆点点》生动描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雄兔,在被狐狸拨光了毛之后,艰辛逃生。逃回日思夜想的大草原后,却惨遭排斥。可它并没有自暴自弃,每天都坚持高难度训练,每片土地都洒满了它的汗水,记下它的努力。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赶走了猎狗和人类,用自己的计谋和实力,击败了老鹰和狐狸,最后在所有兔子的推举和欢呼中,光荣登基。

圆点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了排斥它的兔子一个有力地回击,它的这些实力是上天的眷顾吗?不,不是。关键是它没有丧失信念,遇到困难时一步一脚印挺过来的。

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物理学家上――爱因斯坦。大家都赞美他的学识,可否有注意到他的坚持不懈?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从小就陪伴着他长大。小时候,上手工课,爱因斯坦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有交上一件作品。第二天,爱因斯坦交上了一个简陋的小板凳,老师十分不满地对大家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吗?爱因斯坦肯定地说:‘‘有,还有比这更坏的凳子。说着,他拿出了两个更为简陋的板凳,他说,这是他第一和第二次做的凳子,交给老师的是第三个板凳,虽然不是令人满意,可总比前两个好一些。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因斯坦的韧性。他做出第一个凳子时并未灰心,那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一秒就会有希望。正是这样,他才会取得后来的成就。

圆点点和爱因斯坦用行动告诉人们,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无需在意比你好的人,因为麻雀虽然比海鸥灵活,但真正能飞越大洋的,还是海鸥。想想中国女排们的艰辛,比起她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即使你真的失去了一切,但你还有未来。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34字【四】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