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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我眼中的他作文)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我眼中的他作文)

更新时间:2024-02-08 04:24:25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我眼中的他作文)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一】

只见一个少年,手拿一个塑料瓶,盖儿上插着一个大头针,脸紧绷着,眉头紧锁,那严肃认真的劲怎么看都是在做一项伟大的科学试验。“耶”我成功了!他一蹦三尺高,难道是他创造了奇迹,刷新了历史。成为了牛顿二代?“哼哼,小样,你以为你是谁呀!看我不用我的超级无敌大喷泉射你个落花流水,看你再敢欺负我不!”他满脸兴奋的自言自语。我一脸茫然地问:“你在干吗?”他却娘娘腔地回应我:“我不告你!”我气得挥手打去,他见势不妙,忙歪着笑嘴神秘的告诉我:“我要去攻打某某女生了,你瞧好吧!”说完便一跃而去。一分钟后,一个“落汤鸡”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座位,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二】

开学不久,我和他成了同桌,他是一个酷爱篮球运动的阳光型男孩,1米8的个头,让我再他面前有种“沧海一粟”的感觉,第一眼见到他,只有一种感觉――冷酷。我抱着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开始了和他的同桌生活。后来的相处,让我对他的印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才过了几天,我们就打成一片了,他立刻特别好,而我却是文科好,于是我们开始取长补短,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特别谈得来,说起话来总是一发不可收拾,为此,没少挨老师批评,可说来也怪,我们总是互相鼓励,“明争暗斗”,因此学习成绩也有了很打提高。

他人很好,对我也特别关心,记得有一天,我肠胃炎犯了,胃特别痛,豆大的泪珠划过脸庞,他看见了,急得直叫我别酷,还问我怎么了,我只说了声胃痛,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他便一溜烟冲出了教室,过了一会,才见他满头大汗的回来,从口袋里拿出一盒药,微笑着递给我一瓶水,关切的对我说:“快把药吃了吧,休息一会就好了。”说完又从课桌里拿出一件外衣给我披上,看着他满头大汗的脸,听着他关切的话语,我的泪又流了下来,我知道这是感动。

后来,我们总会“有福同想,有难同当”,因为他说过,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会有两份快乐;一份痛苦,两个人分担,就只有一半了。我才发现他脸上常常洋溢着微笑,他说那时因为他什么都不想,可我,却截然不同,总爱胡思乱想,于是就有了许许多多的烦恼,不过,他好象总是三言两语就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因此,我常常觉得他好象具有长妈妈似的“伟大神力”。

可是,好景不长,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这份宁静。

一天上班会课,班主任说,为了能有利于学习成绩的提高,他觉得再全班进行一次座位大调整,就这样我们分开了,他由于个子高的缘故,被换到了后排,而我,理所当然的去了前面,换位子那天,我们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离开。但是,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下课是,我们还是会在一起,谈学习,谈生活……依旧还是那样开心!

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照顾我;像老师一样辅导我,帮助我;有时的他,更像一位长者,教我做人的道理,更让我懂得了纯洁的友谊,才是最美的,也是最应该珍惜的!我相信,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长多袁,这份友谊一定会恒久不变,因为我们约好要一辈子做好朋友的!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三】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让我念念不忘的他作文【四】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