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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人三年级作文300个字)

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人三年级作文300个字)

更新时间:2024-06-20 03:19:10
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我喜欢的人三年级作文300个字)

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一】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妈妈。

我妈妈三十多岁,个子不高,身子胖胖圆圆的,脸上常常挂着笑,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位随和、可亲的人。

她是一位教师,一位数学教师。就单凭这,就够我自豪的了,从上小学起,只要有我不懂的数学题拿来问她,准可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而让我自豪的还不止这些,妈妈呀,爱好广泛、学识丰富,简直可以说是百事通:她爱唱歌,而且唱得有韵有味,为这,学校还让她教了几年音乐;她爱讲故事,讲得有声有色,随便给她一本故事书,无论你爱听粤语版也好国语版也好,都能让你听得入迷;她爱玩电脑,用电脑写文章、画画、制作贺卡

这不,三年级时,她就教我做了一个漂亮的个人网站,把我的照片、作文、图画放到上面,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她还爱运动,跳舞、滑冰、游泳、打乒乓球、羽毛球她都喜欢。

正因为妈妈多才多艺、积极开朗,所以我喜欢她,喜欢和她在一起。和她在一起,让我觉得生活是多么的多姿多彩和充满乐趣,就算是和她在一起做作业,我也不会觉得枯燥,因为妈妈会在我累了的时候、困了的时候来一段搞笑版的音乐或是一段绘声绘色的夸张的笑话,让我大笑一通后困乏顿消。

虽然妈妈爱好广泛,但她从不忘关心我的学习。为了我的学习,她甚至还节制了她的爱好。她很爱唱歌,小时候我天天听她唱,但等到我上学,我回到家里要做作业后就很少听到她唱歌了,她说,怕影响我做作业;我需要用电脑查资料,她就会立刻把正在使用的电脑腾出来,让给我。这就是让我生活充满乐趣的、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

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二】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我喜欢的人为题写一篇300字的作文【三】

——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这女孩看起来非常的娇小玲珑,如果站在旁边,简直就象是个儿童一样;但是胸前隐隐坟起的鸽乳造型优美,颇有规模,一群女孩子都化了点淡妆,头发也拉直的拉直、造型的造型,精心的打扮过了,只有素面向天,头发黑亮服顺的搭在肩头——可就是这样,依然很容易把她从一群漂亮女生中一眼摘出来。

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深目高鼻的姑娘,吃力的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期待的望着他们。即使是满面疲倦和仆仆风尘,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象混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新疆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同样是美女,这个女孩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她就是——林湘琪。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呻吟。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这就是她,一个平平凡凡的她。一个我喜欢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