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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属于我的那一抹色彩作文高中)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属于我的那一抹色彩作文高中)

更新时间:2023-11-17 00:22:47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属于我的那一抹色彩作文高中)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一】

“尊严”一词,从小便被罩上了一层庄重而神圣的'光环。听故事时听到谁备受折磨依旧不屈为了维护自己或国家的尊严,表现出或文明有礼或刚强不屈时,心中满是崇敬。

直到后来看到了某个电视剧,小小的孙儿拍着祖母说要骑大马,祖母喘着气趴着。小男孩十分灵敏地蹿上去,坐在老人的脖子上,小手不停地拍打老人花白的头,大喊“驾,驾,快点,快”。老人的行动蹒跚笨拙,又颤颤巍巍地在地上爬着,嘴里却笑着说:“好,好。”

看到那时,我突然觉得内心有什么东西被堵住了,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觉得长久以来一直高高架起的某个东西顿时破裂。我小声感慨:“天哪!这么伤尊严的事情。”

一旁的爸爸却开口了:“这哪有什么尊严?长者在骨肉面前都是没有尊严的,就算她是皇太后也照样会这么做。再说了,你小时候没骑过大马?”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后来在一次课上,我们的老师提起了他年幼的女儿:“下班一回家,一看见她就什么烦心事都没了。她会什么?就会说几个词儿,还老叫‘妈妈爸爸’,就是要骑大马。但你还是愿意很贱骨头地趴下让她骑。她一拍你,你还赶紧爬快几步,她一乐,你也跟着傻乐。你想想这么做有什么尊严可言?没尊严。

但想那么多干吗?让她开心不就行了吗?”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一直上扬着嘴角,平和而满足地笑。我们在下面也大笑着说他是“酸酸的蠢爸爸”,他却笑呵呵地悉数接受。他觉得很快乐,很满足,很幸福……

渐渐的,见得多了,你会发现,有几个人,明明在外有头有脸,和人谈笑风生,在家却愿意陪你看电影,陪你笑,陪你玩。你有东西掉到桌子下面或某个旮旯里,他愿意弯下腰趴在地上拿着手电筒在漆黑又满是灰尘的小角落里帮你寻找。

明明告诫过你做人要讲尊严,赔笑端饭服务周到的卑微的事不干,却还是愿意天天为你端茶倒水削水果,即使你说过不用那样,很多事换成两个陌生人那一定是再践踏尊严不过的了,可就是因为对象不同,被骑了脖子还那么快乐,被小手抓了脸捶了肩还是要大笑。有一种尊严,在某个环境,对某个人而言,可以一文不值。

没有什么“践踏”“愧疚”可言,也不需要那些。有些东西不需要上纲上线,也无须分得那么清楚,没有理由,需要的只是给予与接受,欢乐与幸福。

而我亦相信,当我们也稍微低一些自己的身价,好好看看我们身边的人,用心去感受,一定可以找到一群人——那些爱你,而你则愿意蹲下为他们整理裤腿,回来时给他们拿鞋,同样愿意为他们端茶倒水。因为对方是他们,所以,有些尊严因他们而放下,也没什么不好。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二】

春天里的那一丛粉红总是在人们的脑海里,夏天里的那一片碧绿总是令人舒畅,秋天里的那一亩金黄总是令人喜悦,而冬天里的那一份火红更令人温暖……。

奶奶的手上下移动着,鼻梁上悬着一支老花眼镜,每年,总能看见奶奶全神贯注的神情,身旁的一团火红更加深切了。

冷酷的寒风围绕着四周,奶奶让我穿上她新织的毛衣,我却不满了,这年头哪有人还穿自织的毛衣,啊!不过看着奶奶渴望的眼神,我不情愿地拿起身边那火红的毛衣,包裹得严严实实,心里有种不想被人看到的想法。寒风似乎不是那么无情的,让我感觉火热热的,而同学们不停地摩擦着手心,让我疑惑了。好友走了过来,惊呼了一声,我才发现我的毛衣口露出来,在严冬中那抹火红更加清晰了。家里人织的吧!我告诉你哦,这种自织的毛衣最暖和,难怪你不冷,真羡慕你。好友的话在我的耳边回荡,我不由得愣住了。她拉着我的袖口,不停地抚摸着毛衣上的纹理,似乎想吸取一些热量。

好友的话一下惊醒了我,我仿佛看到了那全神贯注的背影,那一抹火红,是奶奶一针一线所制成的,那满满的爱让我感受不到寒冷,因为它都属于我。我似乎忘记了先前的不满,却又多了一份感激,原来别人的羡慕是属于我的,看着那一抹火红,我的心不由得更暧了。

奶奶总是会问我冷不冷,而我却是笑着说,不,此时的奶奶总会欣慰地笑了,而我的心里冒出一句话:有着你满满的爱,我永远感受不到寒冷,因为那一抹火红是属于我的……

打开衣柜,便能看见一排火红,那是岁月的蹉跎,是奶奶浓浓的爱,抚摸着那细腻的纹理,我知道有一种色彩属于我,那就是寒冬里的那一抹火红!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三】

没有人会清楚后来将要发生些什么,就像十年前我那青葱的少年时光一样,为了自己的学业很不愿意的上了高中,然而,生活就是在这种不屑间给人很多成长的感动,慢慢的开始变得宁静,变得寡语,并开始深深地被生活改变。可惜结果却不那样顺利,于是选择重新开始,只是想为付出寻找一个理由,也就在此,经历着第一次朋友的分别,固有的生活终被打破,它不再那样平衡,最后我学会了妥协,认识了生活的另一面,开始了又一番寻找,也就在那时,我到朋友间的真情和友谊的弥足珍贵,或许这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摩擦和交流中积淀起来的。

就像五年前上小学的时候一样,我们带着欢呼和胜利走进,但在离去时却写满失意和感伤,显得那样无助,想此前的种种经历,此前的冬天有过寒冷的雪夜,有过一起游玩的喜悦,有过一起打牌时的冲动,有过找工作时一起的奋斗,有过朋友别离时的泪珠,有过一起熬夜时看球赛的亢奋。

原本以为青春早已不再,剩下的只有青春后的漫漫不惑岁月,一年前来到这里不曾有太多期望,可还是不断被往事感动,经历着一段段心醉的友情和一种超乎友情的情感。漫长的夜,心已困顿。可惜不想眠,昏黯的灯光洒在纸上让人不安的心思随即跳动,而思绪也伴着钢笔来回舞动,我知道自己的心早已不知去向……

从此之后,于是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脾气,学会了怎样去为别人做些什么,学会了要冷静面对生活,学会了在任何事情面前要自信。

有人说过往事只不过是过去的'梦而已,往事只不过是曾经的玩笑而已,往事只不过是以前的天真幻觉而已。有人说过不能得到他的心,就让他飞的更高吧,坚持该坚持的,接受不能改变的,继续生活的征程,可在我,却不如此:

往事就像地球迸裂时呈现的光芒;像微茫的云彩飘来飘去的舞姿;像黑夜诗篇中精灵般的神采;曾经消亡的过去在心的麦田里疯狂向上,曾经模糊的记忆却在缠绵的阳光下愤怒拔节,曾经淡漠的岁月也在生命中高傲抬头。

再次回首,那些曾经的流行歌曲唱着传奇,那些传奇里人们随手扬起无数个新的旅程。那些离散的岁月重回身边,那些淡然的音乐默默响起,那些清晰的回忆重新拾起,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那些模糊的青春,那些模糊的眷恋,模糊的一切,一切……

有一种往事叫做青春,往事依旧,只是青春不再……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四】

小时候,总能在路边看到几个买爆米花的摊贩。那葫芦状的爆米花机,在我眼里仿佛是被施了魔法的容器。只听摊主的一声吆喝——“爆米花咯——”,围在周围的小孩子们都会迅速捂起耳朵,接着是一声好似雷神发怒的巨响,那些玉米的小小颗粒,就像是争相炫耀一样开出了一朵朵白花。

那时的我很喜欢爆米花,却对刺耳的声音感到十分惊惧,从不敢独自一人去买爆米花。

这时妈妈仿佛就会看穿我的想法,她总是带着我大手拉小手儿地在街上闲逛,就为了陪我找到一个爆米花摊贩儿。

每当摊主吆喝起来时,妈妈温热的双手就会及时地紧捂住我的.耳朵,不时地向后退一些,再退些。忽地一响!从我耳中听到的巨响就变为了闷闷的鼓声,不但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还挺好听哩!

每当我问起妈妈害不害怕那声音,她总是会微笑着说:“为什么要害怕呢?那可是让玉米粒开花的咒语。”我听了后不禁来了兴致,爆米花的声音在我心中仿佛也变得亲切无比。

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妈妈独特的“加工”下,被编写成了神奇的乐章,让我的童年生活不再那么单调,仿佛充满了爆米花的“香甜”,让我难忘至今。

人生就像是被置于留声机上的一张张唱片,在唱针下奏起回忆的乐曲,咿咿呀呀地倾诉着过去的时光,有的在时间的磨合下音质早已模糊不清。

然而,有一种声音令我难忘,它还是那么的嘹亮,仿佛还是昨天一样。

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高中【五】

??一种慢属于黄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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