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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作文我的茶杯犬300字左右)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作文我的茶杯犬300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3-11-14 03:32:33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作文我的茶杯犬300字左右)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一】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的,但是索林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二】

每天早晨,一睁开眼睛,眼中看到的就是钢蹦。

钢蹦是我过生日那天,舅舅送我的礼物。一身棕色的卷毛,两只耳朵垂在下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小铃铛,每次它一摇铃铛,我就知道是它想出去玩儿了;它还有着四只小短腿;不过跑起来,我都比不过呢!不光如此,它还有一条特别招人喜爱的小尾巴,不论是谁,见它给你摇尾巴,都会想亲一亲,抱一抱它。而且呀,它还喜欢穿一件迷彩服,那是去宠物店买衣服的时候,它一直站在那个衣服面前不走,一直赖着,只好给它买了下来。(其实,试了一下,还是挺不错。)

钢蹦不仅外形可爱,而且卖起萌来憨厚可爱。

每次我吃饭的时候,它吃狗粮,偶尔,妈妈做的红烧肉太香了,本来就很听话的钢镚更乖了。先把两只小爪子抬到胸前,再慢慢的上下摇摆,活像一只小招财猫。我看见的时候,笑到肚子疼,妈妈为了让我好好吃饭,便把红烧肉吹凉,给钢蹦吃两三块。

钢蹦吃饭的'时候憨厚可爱,但也有可怜的时候——

有一次,我带它去散步,它自己跑去玩了。可我去追它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便在我们俩经常休息的那个小亭子等它,可它迟迟没有回来,我便一人伤心的走回家。过来两天,我们正准备出去游玩,正准备走的时候,我一开门,钢蹦竟然趴在门口,身上有几到伤痕,我一看,就知道钢蹦是被抓走的,便马上把它抱回家,放在它的小床上,爸爸妈妈看了之后,也非常惊讶,他竟然自己回来了。我们便取消了出去游玩的计划,去宠物医院给钢蹦看医生。之后,我便更加的爱护它,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给它一点吃。

这就是钢蹦,我们永不缺少的成员!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三】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四】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霍比特人》。这本书是J。R。R。托尔金先生署名,艾伦李先生画图,吴刚译。这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呢!故事主要讲述了:比尔博巴金斯先生这个霍比特人的家里,来了几位,不,几十位不速之客,他们邀请巴金斯先生一起去探险,环绕整个霍比特星。他们经过了种种困难,才出半兽人的洞穴,又入座狼的口中,还好巫师(甘道夫)和比尔博有一些勇气,这些勇气帮他们战胜了一个个困难。我的感受有很多,但其中,最深的就是矮人们互相任对方,使对方有一丝勇气继续冒险;还有他们遇到困难那种永远屹立不倒的精神,这让我感到十分的为矮人们感到自豪。这本书算是个中篇小说,有409页,故事的内容也堪称完美。

我们生活中也有人想矮人这样吗?当然有,比如说张海迪,她5岁得了患脊髓病,高位截瘫,这是谁都感受不到的压力,这可以永远摧毁一个活人。但张海迪却不是这样,她仍然自己写作,写出一个个生命的真谛,《向天空展开的窗口》,《绝顶》等。获得了一个个至高荣誉的奖项,这才是她的完美人生。

感受谈完了,下面谈谈比较深刻的片段吧!

五军之战。这可是最后的殊搏斗了,几乎是在赌命,我喜欢他在打斗的那个方面,矮人们有剑的拿剑,没剑的`找个木棍削成剑。人类呢,个个像勇士一样冲锋!但巨龙和半兽人也毫不甘示弱,喷出一个个火球般大的火焰在矮人们周围盘旋,半兽人拿起斧头照着矮人脸上砍。虽然矮人们凶多吉少,但最终还是胜利了,他们也开始了返回家乡的路……

最后他们终于到了家乡,开始了安稳的19年生活。

这本书到这里就谈完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更喜欢像霍比特人的那种精神,他们的故事还有……

写比特犬的作文300字【五】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