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读后感>

用暮色写作文(五年级课外阅读暮色内容简介)

用暮色写作文(五年级课外阅读暮色内容简介)

更新时间:2024-06-16 19:18:17
用暮色写作文(五年级课外阅读暮色内容简介)

用暮色写作文【一】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备战小升初……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忙碌的背影,和一头略微发白的头发。看到我还未入睡,妈妈便装作生气地呵斥两句:“快睡觉!不要让我把你叫起来学习啊!”说罢,又一头扎进了屏幕……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用暮色写作文【二】

也许已经过了很久,当我伸出头来,阳光已格外的柔和,也更加金黄黄的。我知道这是暮日,我知道这是暮日,我曾经在暮日里漫步,在暮色中看夕阳的倒影,听归鸟的歌声。我曾经,还在海边领略过扶晨的光辉,看着他从海里升上来,把温暖往我身体里洒……

我决定从床上起来,到外面走走,外面的空气一定比我房子里的清新,我要去吸它一口。我把“枕头”拿起来穿上,皱巴巴的,我懒得理,我也懒得穿上那双分辨不出颜色的帆布鞋。就开了门走了。

我来到一条不知名的河边,嫩绿的柳枝在河堤上随风轻舞着身姿,几只未归鸟在叽叽喳喳的叫,两个清洁工人驾着小汽船在打捞河面上的垃圾。发动机的轰轰声虽然很小,却也使我听得不舒服。于是我顺着河道往前走,想寻找一处静谧的地方。

走不多久,我觉得体内已经没有能量再供我继续走动了,我的腰已弯成了弓的模样。吸那清新的.空气,也不如刚走出来时的那两口舒畅。我就就近到一棵柳树下坐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用膝盖夹住两边太阳穴轻轻的磨,希望这样可以增一点精神,好让我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我想是因为没有食物的抵挡,阵阵凉风从我肚皮上穿进来,我微微的颤动。用一双手在膝盖上紧紧抱住,我觉得越来越冷,冷让我觉得越来越饿,饿再让我觉得越来越冷……我将剩下的全部的力量,用来搓我的双手,想搓出点热量来。才搓几下,就感到手掌里出来许多油腻的尘垢,这让我很不安。我想即使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也不能弄脏了自己的身体。于是我使上最后的力量,走到河边,弯腰下去想把手洗干净。冷水一碰,不禁全身猛然一颤,不妨脚下一滑,我掉入河里,当了龙宫的客人。

用暮色写作文【三】

“乡间”是一首寂静淡然的歌,“暮色”是一首温暖和煦的歌。当这两首歌合奏时——那是一首令人难忘的乡间暮色。

城市中,夕阳西下这本该美丽的画面却总是带着重重的钢筋水泥的味道,完全失去了应有的美感。这次终于有机会去乡间感受真正的暮色,心中不免隐隐激动。

临近傍晚,我走出小屋,漫步在这溢满泥土香味的田野中,行走在乡间暮色的边缘上。感受晚风轻轻舔着面颊,痒的舒心。聆听树叶沙沙作响,仿佛舞动的音符在期待暮色的来临。看天边太阳微微醺了酒,几抹绯红飞上了脸颊。我不觉加快脚步,心有力地跳动,暮色近了,近了。

已是黄昏,我离远小屋,漫步在涨红了脸颊的夕阳下,行走在乡间暮色的油画里。藏匿在阳光中的色彩猝不及防闪射出来,行动缓慢的云彩躲避不及,被溅上了橘色的`霞光。染在宽广的的穹庐上,层层深入,直到映透了整片天空。那小屋也透出了无与伦比的光辉,一缕闪耀着霞光的青烟从屋顶上徐徐飘出。我不觉放慢脚步,思绪万千。

陶醉暮色,我远眺小屋,漫步在耀耀生辉的天地中,行走在乡间暮色的幻境里。环顾四周,没有任何刻意的点缀,一切都是自然的,但却足以说它是完美的的。霞是云的衣,云是日的衣,一切都是平静的,但却足以说它是激动人心的。我想天宫是否着了天火,火势蔓延了整片天地。浸在这火红的霞光中,我不禁驻足,思绪早已飞走,醉了,痴了。

城市中被水泥包围的夕阳,永远绽放不出这种震撼人心的美,永远也脱不尽世俗虚伪的面具。正如此刻将自己伪装的人们,为了追求高位,不惜失去本真。

我们只有脱去伪装,洗尽铅华,才能拥有一个最出色的的自己!难忘这次乡间暮色,将一针回归本真的药剂,深深注入了我的生命之中。

用暮色写作文【四】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