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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以灯为题的优秀作文)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以灯为题的优秀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30 03:34:41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以灯为题的优秀作文)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一】

从不懂妈妈。直到离世时,回忆起的点点滴滴。我好似从未珍惜过她。她既不美丽也不伟大,就是个普通的人。我是有点神经大条的人。所以从不在意她的存在。她是平静的,很少和我说太多的话。我总是向她倾诉烦恼,也没想过她会不会因为我担心担忧。也许是逃避吧?总是不愿意提起她。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失去了才知道是最好。因为我现在没有可以将内心的事一起分享的人了。才知道我和她有最难得的信任。

妈妈很平凡,我也曾想一些感人的事故事。但我的心因为她的离开而了。我会哭会笑。但不会有任何感情。看见认为感人的事就哭了;听着好笑的事也就笑了;但是任何事都不能使我难忘;直达心底心中那根弦好久不弹奏了。想到妈妈,她的笑、她的手、她的眼、好像心中有点温馨地回忆了。都说妈妈好,但我从不珍惜。如今我才发现她在我心中竟也如此重要!

现在也不想什么了,只是有点不习惯。回到家中,依旧是那是那门、是那时的床,那时的一切。可为什么不想迈进呢?本知不可能在对你嘘寒问暖、为你拿下书包、为你摆上可口的饭菜、为什么还要希翼呢?

在学校总是被老师卖,只因为没有人在我背上书包前提醒我可能忘带的东西。所以每每都在这时想起的妈妈,现在又怎样了呢?自以为是比较理智的我,不信鬼神的我,为什么那么想再见到妈妈?也许只想倾诉烦恼,但就是不可能的。时间久了就好了?我会自欺欺人的呢!

也许她不是很特别的人;不是很伟大的人。只是她是一个很合格的妈妈。是让我感觉到过的家的妈妈。妈妈,女儿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向你撒娇呢?也许只是可能来世吧?今生我没能珍惜你和你相处的时光,让来世我定做一个合格的女儿。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二】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三】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四】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自己最喜欢的灯作文【五】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