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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5 15: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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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200字作文【一】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二】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三】

二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四】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时已经10点了,爸爸就催我赶快睡觉。可当我躺在床上时,总觉得还忘了什么事,奥!是忘了看会儿书,我每天都要这样的。我找出《感动心灵的故事》看,一页、两页……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一边读还一边想着故事里的情节,读到感人的地方,钢笔就在书上唱起了歌:“沙沙沙……”仿佛我就是一条鱼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可是,爸爸大拖鞋的声音响了起来,我想:被发现可就惨了!“睡觉了吗?”爸爸问道,我立马关上灯,把书平放在枕头下,再把被子往头上一捂,装成睡觉的样子,就算他看见也无话可说。等他走后我再继续看。

最高兴的是爸爸沐浴的时候,因为那样我可以在床头放好几本书,轮流看个遍,像《淘气包马小跳》这样好看的书,我看了好几遍了。在书海里遨游的滋味太好了!书仿佛是一个摄像机,它能让我看到各地名胜、文化;了解历史和现代;探索更美好的未来;幻想各种各样的发明;它还能给我们讲道理,是我们的一个老师。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步步走向成功。

我要读好书、多读书,因为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五】

暑假,要读一本好书,让自己与孩子们一同成长。于永正老师的为师之道《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是一本很接地气的教育名著,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读后,引发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许多思考。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要做一位学生喜欢的老师,就要像于老师一样,必须具备教学上的智慧、教育中的智慧、同家长交流的智慧,以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未来,以博爱的胸怀面对全体学生。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

于老师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都不希望自己是老师“讨厌的人”,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于老师理解学生这一纯真的愿望,抓住这一“闪光点”。不论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挖苦、讽刺、体罚学生,而是耐心地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克服缺点,鼓励学生勇于战胜困难,激励学生努力进取。于老师并没有波澜壮阔的壮举,但就是这些近乎琐碎的平凡小事,却赢得了学生尊重和喜爱。

于老师最重要的教育智慧在于他能把课上得有意思。有意思,“轻松”来自哪里?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于老师备课时,可能把课文钻得很深,想得很多,但到了课堂上,不会一股脑儿把备课所得“灌”给学生。于老师一定要研究学情,了解了学生的基础状况,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于老师的课有意思还来自游戏,因为儿童的生活方式是游戏。所以,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会时不时地与学生游戏一把,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中体会、感悟。于老师课堂轻松来自他的幽默,学生都喜欢幽默的老师,幽默的语言可以使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幽默的课堂使人精神轻松。

于老师语文教学可以概括为“五重”一一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于老师的课有情有趣。在于老师的课堂上,学生没有紧张感,更没有恐惧感。学生在于老师的引领下,有滋有味地写字,有滋有味地朗读,有滋有味地表演,有滋有味地写作。于老师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的互动过程,情感因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于老师说不能干巴巴地教,不能冷冰冰地教。学生的情感世界空虚、精神家园荒芜,比知识贫乏更可十倍。

掩卷而思,为什么于老师会对语文教学能够如此高瞻远瞩?他既能跳出语文教学纵览全局,又能出神入化的融入其中,归根结底,我想还是缘于对语文教学的挚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挚爱。由此我想,我们做老师的,只有像于永正老师那样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至少要在学生的生命里留下什么,那就是留下语言,留下能力,留下情感,留下兴趣和习惯。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六】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教师要奉献全部光和热。教师要不断学习,剔除以往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中陈旧的落后的东西,采取现代化的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和引导学生。教师必须勤学不辍,不断充实自己。知识贫乏是不称职的教师,对教育事业不忠诚是失职的教师。教师要大力开发学生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学生身上的才华都放射出灿烂的光彩,让每个学生身上蕴藏的智慧火花,都炽烈的燃烧起来。

教师要有自制力。自制力是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教师来说,具有自制力,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能够约束自己的动作、语言,抑制无意的激情和冲动,这既是职业修养中不可缺少的的心理品质,也是教育技巧高低的尺度。冷静是智慧的源泉,急躁是无能的表现。教师在盛怒时,要学会忍耐,压抑脾气,心平气和的跟学生对话。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七】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学生喜欢的老师呢?从于老师的书,让我对学生喜欢的老师,对师生关系,也有了更深刻,更丰富,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1、学生喜欢的老师:如“甘草”,性温、味甘、包容、调和。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但是做老师,一味的“温厚”就可以了吗?于老师说:“一味温和是不行,还必须要‘严’.但是一味严厉也是不行的,一定要做到严而有爱,严而有方。

2、学生喜欢的老师,童心不泯。

于老师认为教师只有拥有一颗童心,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心。在他的课堂上,于老师带孩子表演小品,让孩子们爆笑,让学生感觉他就是一位知心朋友。课后游戏,他也要求自己站到学生中间,同孩子们一起玩耍;大扫除任务,他也主动去班长那里领任务,和学生们一起打扫卫生,俨然是一个孩子,让孩子特别愿意亲近他。于老师把童心不泯总结为这么几点:一是始终保留孩子般的好奇心;二是“孩子气”;三是理解和体谅学生;四是想学生之所想,做学生之想做。

3、学生喜欢的老师,亦师亦友。

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作为教师我始终认为教师就应该爱自己的学生,并且要用恰当的方式让学生能感受到你对他的爱。学生感受到了爱,他自然就会同样的爱上你这位老师,也会对你所教的课程感兴趣,有了兴趣自然就会有主动学习的动力了。在书中,于老师说:“我们要理解学生,不妨放下架子,不居高临下地俯视学生,不带有色眼镜评价学生,在教学中实现“平等对话”。于老师就是这样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句句朴实的话语,赢得的学生对他喜欢,从而喜欢上他的课堂。

总之,读到共鸣处,我不仅在心里为于老师鼓掌,被他朴实的才华和实在的教学艺术所折服;看到于老师幽默化解师生之间许多尴尬的瞬间,拍手叫好,我觉得不论是小学老师还是幼儿园老师,不论是语文老师还是艺术老师,他们都是相通的,只有你真心的爱学生,爱教育事业,学生才会爱你,师生关系才会和谐。

喜欢读书200字作文【八】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平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