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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个人总结300字优秀作文)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个人总结300字优秀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22 21:05:28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个人总结300字优秀作文)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一】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二】

天才的引路人。你的才华,你的天分,经我之手才得以熠熠生辉,如果说魅影处于自私不愿与人分享自己的成果,文阳却是希望叶子的才华,能够展现在所有人面前,让人为之倾倒,走向神坛。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三】

文学最大的魅力,在于可以给人一种在脑海中,自主想象的朦胧感,这种奇特的感受是电影所给不了的,它给人的启迪也不相同但只要带着真心,便会有所启迪。

《百年孤独》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一个世界这种喧闹而又可悲的现实,在时间的作用下轮回,一个家族七代成员,都是用着五个相同的名字,不断的做着同样的事来和孤独坐着无声的抗争。每天做两条金鱼,坐满二十五条就熔化重做的上校,感到着实可悲。每个人都在清醒或混沌中对抗着孤独,或许是我的资历尚浅,仍不能领会其中那些微妙的感受,但就在自己的思考里,我突然间顿悟出一种力量,对抗孤独的力量,便给了我在迷茫中抬起头的力量,不再为了合群去做和别人相同的事,只是做好自己,不在迎合他人的目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也是我几年前所钟爱的一本书,瓦尔纳再次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渊博的知识刷新了我的认知。主人公菲利亚。福格严谨,智慧,也富有爱心,战胜了许多困难,并最终完成环球航行,还收获到了一份珍贵的爱情。他身上的冒险精神让我折服,在面对危险时处事不惊的冷静态度,让我万分佩服。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让我十分受益。

泰戈尔的诗集是极富哲理的,最喜欢的有一句“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这句话仿佛道尽所有选择的真正内涵,每个人都想选择更好的,而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选到呢,这便是自己的原因,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有了资格,够努力,不服输,才会有机会这世界的成功都不是必然事件,是一个人独立的排除一个个不确定因素后的结果,只有努力才有希望成功。

文学是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窗口,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让我们为他探索,寻觅真知,挑战危险,做最美好的自己。

文学社个人总结作文250字【四】

文学,是个美妙的词语。当我写下“文学”这个词,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文学像一颗神奇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种希望,给我提供一片清新怡人的风景。

我从小就爱看书.,放学同家的路上,我会忍不住拿出随身携带的课外书,边走边看,有好几次撞到树上、墙上,有一次还差点掉进水沟里。后来觉得这样看书比较危险,于是一路飞奔跑到家,美美地看上几页。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带上一本小书,每次站起身,腿都麻了。为了看曹文轩的《草房子》,我可以低声下气地向班里的“大姐大”借书,哥们笑我怎么打破规矩和女生说话啦?我笑日:“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有一节自习课,我好不容易向同学借来向往已久的一本书,因为急着要还,课间十分钟我都没有舍得出去,上课铃响了,我仍然像打坐一般坐着,津津有味地看书,读到无名侠士施展绝招,一掌劈向恶霸时,我情不自禁地大喊一声“好!”

“李泽龙——”班主任向我走过来了。全班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聚焦。

我暗叫一声“不好!”慌忙将书塞进桌肚里,可是晚了,书还是被老师没收了。那是向同学借来的书啊,如果被销毁,我可怎么向同学交代啊!

我绞尽脑汁,发自肺腑地写了一份“忏悔书”,打动了老师的心,幸亏老班也是一位小说爱好者,能充分理解我。他将书还给我,让我以后安排好课外书阅读时间,不要影响正常学习。我连连点头,暗暗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哪!

看书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可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常常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哭泣,忘了周围的一切。妈妈一见我看书,就叹气:“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大脑没出问题吧!”

晚上,一到十点半,家人要求我必须熄灯睡觉,我只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再看上半小时,才不舍地放下书,带着一种满足闭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爱读书,也爱写幻想小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小曹进行《鹏鹏历险记》PK赛,班级里也形成两个粉丝团,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很高,强烈要求小说每天更新。我的写作时间不够用,常常开夜车。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后来忙着小升初复习,在家人和老师的劝说下,我的小说不得不中断了。有好一阵子,手都痒痒,灵感在脑子里乱撞。我就自言自语,用MP3录下来,暑假里继续开夜车,把小说写完,心里才安定下来。

语文老师对我的写作才华也大加赞赏,我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朗读。

这学期,语文老师为了激发同学的写作热情,和我们约定:“只要获得10张赞美的小纸条儿,就可以得到一份纪念品。”呵呵,这个约定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开心事,就是没有纪念品,我也会写下去。有时候,在报刊上读到同龄人的文字,我很佩服,但是并不气馁,我告诉自己:用文字抒写心灵,记录生活,写作过程中的快乐就是一份宝贵的收获

我承认都是文学惹的祸,文学的世界太美太诱人。无论黑发还是白头,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希望H己持一份虔诚的心,微笑着阅读,品味,抒写,在文学之旅跋涉。文学啊,我情愿被你诱惑。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