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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800字满分作文记叙文高一)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800字满分作文记叙文高一)

更新时间:2023-11-06 08:37:59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800字满分作文记叙文高一)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一】

初升的阳光永远是那么明媚。没有中午那么炽热,没有傍晚那么转瞬即逝。厨房里飘来香味,我知道那一定是早饭好了。

早晨的菜食必定免不了一碗汤,中间是紫红色的菜叶把浓稠的的汤染的微微泛红,还有碾碎的花生,在汤里被热的析出了一层清亮亮的油,在汤面上聚在一起,被灯光照的反射着亮光。

厨房里有大碗和小碗,我向母亲询问哪个碗盛的汤多时,她回答我差不多,我看着这碗口的差别,觉得不可思议。这两种碗,大碗泛着白嫩的瓷色,底小,像小朋友的拳头那样大小,碗口却大,从下向上,逐渐增大,最终有一个小朋友脸那样大。小碗底有一个矿泉水瓶底那么大,向上渐渐碗口的大小不变了,最终是一个巴掌的大小。小碗同大碗相比,还要略高一些。

我把水倒进小碗里,没有那么满,刚接触了碗口我就停止了装水,看着面积这么大的大碗,我不禁暗笑起来,一定是大碗装的水多,我把水缓缓的从小碗倒入大碗,水流倾泻而下,同碗里先落下的水溅起了水花,发出“啪啪”的声音。水流结束,而此时,水面离大碗口的水面所差无几。真的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碗口大小却差的太多了。

结果不太令人信服,但却又毋庸置疑。

大碗底小,在一开始自然同底大的小碗相比没有优势,但是大碗不能够改变开始,却能够改变过程,他不断的扩大自己,最终赢得了所差无几的结果。小碗碗口小,同碗口大的大碗,优势也没有了,但是小碗懂得在努力一些,虽然自己有碗底大的优势,但是不满足,他改变盛水的高度,又比大碗高了一些,扩大了容量,即使碗口小,但是高,就导致了如此的结果。

我们亦是如此,同他人相处,不愿意落后,即使一开始有不足也不用担心,只要能够去努力,只要肯付出,不断的扩大自己,充实自己,就能够弥补不足。即使自己有优势也不能放松,还要不断的付出自己的努力,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够收获精彩的人生。

这就是我遇到的两个碗,或许也收获了两种品格。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二】

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

曾有一段日子,我和妻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那时,我的工资收入只有七十二元,妻子没有工作,且已怀孕了八个月。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开了一个小书店,还请了一个帮工。

她叫阿纯,在一所中专读书。此时,她正好放假,主动要来帮忙,而且执意不要工钱,只想借此机会多读一点书。

妻子说,暂时不拿工钱也行,搬过来和我们一起吃住,多少可以节省一点。

阿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阿纯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我和妻子都怀疑她的嗓子眼儿里是不是挂了铜铃?

阿纯爱和妻子背着我说悄悄话。其实,她们的悄悄话大多也只是谈论女人的化妆、穿戴,并没有什么秘密。

阿纯总对妻子说:“商店里有一种百合花布,你用来做连衣裙一定很好看。”

妻子看着一天比一天大的肚子,笑着摇摇头。

阿纯说:“等生完宝宝再穿嘛!”

阿纯用很美丽的语言形容那些比她的语言还美丽的百合花。

她说:“不信你去看一看。”

经不住阿纯的一再诱惑,妻子挺着大肚子去商店了。她看到了那种布,淡黄的布面上那高雅洁白的百合花,使她怦然心动。她在柜台前站了许久,但她的手并没有伸进口袋。她低下头,匆匆地离开商店,一言不发地回家了。

一个下午,妻子也不多说话。

阿纯好像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不知怎么安慰妻子才好。

做一身连衣裙的布料价钱,等同于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妻子的选择再简单不过了。

妻子说:“也许有更好的呢,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阿纯看看我,轻轻地转过头去。

小书店的生意还不错,因为小店附近有两所学校和一个大工程局,来租书看的人还真不少。收入最多的一天,小小的钱盒里装了十七元钱。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阿纯要回校上课,妻子也要临产,小书店刚撑起门面,就面临停业了。经过盘点,这一个月,我们竟收入了一百八十二元钱!

我和妻子坚持拿出九十一元钱给阿纯,算她的工钱。阿纯推辞再三,收下了。她小心地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又把信封夹在书里,然后把书放到书包的最里层。

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妻子住进了妇产医院。有一天,我回家取东西,门卫室的大爷交给我一个小包袱,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给我妻子的。

妻子打开小包袱,里面是那块美丽的百合花布和一个小手铃。

阿纯在信里说:“大姐,我要去秦皇岛基地实习了,这块百合花布是我用自己的‘工钱’买来的,送给你,希望你收下。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的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祝你生一个健康的、又白又胖的宝宝!”

妻子坐在那儿,眼泪一滴一滴地渗入那叠得十分整齐的花布里。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三】

今天是正式军训的的第一天,通过一天的训练,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军队中的严格守纪。通过一天的训练,我们都大汗淋漓。今天上午我们进行了十公里户外徒步拉练,天气并不炎热,也没有想象中的骄阳似火。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天空和时晴时雨的天气。

一路上,教官带领我们一路向前,不说似真正的军人那样雄赳赳气昂昂,倒也又几分气势。路上,行人纷纷向我们投来或好奇,或惊讶的目光。一路长长的军绿色队伍,看起来很是壮观。再走了一段时间后,同学们渐渐感觉到了疲惫,个别同学出现了体力不支的现象。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咬紧牙关努力坚持着。即使是体力严重透支,掉队休息的同学,在经过短暂的休整,基本恢复体力后,也立刻要求继续和队伍一起前行。这种坚持不懈,顽强奋力地精神令我由衷的感到钦佩。拉练途中,教官也给予了我们悉心的照顾,多次询问同学们是否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在过马路时也会及时地跑到前面疏散交通,为我们开出一条安全的路。他们的细心让我感动,他们极高地办事效率令我感到吃惊和赞叹。

下午进行的军姿和队列训练,即使感到疲惫,大家依旧坚持着。汗水顺着脸颊滑到下巴再滴落至地面,每滴汗水都是我们努力地证明和收获的成果。

晚上进行了消防知识的讲座。讲座由一起惨痛的火灾案例引入,让我们意识到了火灾的危害之大。之后授课的老师对如何自我救赎以及如何控制火势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包括原理明火和保持镇静,并告诫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火灾。这堂课令我受益匪浅,学习到了许多。

尽管军训很苦很累,但我坚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只有经过风雨的磨练,雏鹰才能获得丰满的羽翼。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四】

“老爸,等等我。”

“快点,快点,要跟我出门还那么磨磨蹭蹭的。”平平淡淡的日常,和父亲放完家里的小狗之后便准备出门去继续追踪【这里有问题】了。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我平常是不太喜欢出门的,特别是和父亲这样单独的出门。就为了这样一个“社会实践报告”。

打开箱子,取出酸奶,贴贴脸,嗯还是冰的。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五】

我站在回忆走廊的尽头,眼泪像泛滥的洪水,我们的关系像泡沫一样,一碰就碎了。我至今都未曾想到,前几天才说的永远的朋友,今日已变成彼此生活中的路人甲。同学友情至真,像玉壶冰心,似银色月光,让人心透明,生温馨。没有名利的杂质,没有浊流,只有共同走过的一段黄金岁月。所以,同学友情在最初的六年里十分重要,身为六年级一班的我,把友情看得很重。

暑去寒来,新学期向我们缓缓而来,开学了!报名了!一想到开学我就是六年级了,就不由得捧腹大笑。

一进校门,我就左顾右盼,看其他同学变了吗?变成什么样了?我本以为他们容光焕发,原来老师在教室,某些人才不敢猖狂。最振奋人心的是,还有三天假等着我们去迎接他。

第一天,疯;第二天,忧虑;第三天,兴奋。

刚到新教室,他们便玩儿得热火朝天了——五大金刚,我一个快跑上去,“嘿嘿!我来了。”她们大喊:“你来了?我们等你好久了。”上课铃响了,校园里安静了下来,就像退了潮的海滩恢复了平静,“咚,咚咚……”一阵脚步声之后,语文老师走进来了,原来第一节课是语文老师的,怪不得这么安静。“上课。”“起立!”同学们仍旧默契的喊着:“老师您好!”这一节课,我精心准备了两天,书上的笔记更是数不胜数呀!这堂课,我上得很轻松,因为我准备充分。

早晨,太阳才露出笑脸,我们便开始集合了。微风轻轻地吹着,校园里一朵朵花儿露出了笑脸,仿佛是在迎接我们的到来,那笑脸,红的似火,白的如雪,美不胜收。同学们穿着整洁的服装,有的戴着鲜艳的红领巾,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在操场上,等待着发话。

“升国旗,唱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场面一如既往,只是多了几分精神。后来——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一直在想该怎么和同学相处。

我还是最喜欢一次体育课,我们完成了老师安排的任务,我们就开始玩儿了起来。我回到教室,进行了加冕仪式,我就是加冕对象,班长把她的帽子头给按下去,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当官的帽子,“当当当当!……”我慢慢走上台阶,他们把笔当话筒,递给我,问:“请问你生了官儿,有什么获奖感言!”“嗯——我得到这个官儿很容易,我!现在是九品芝麻官儿了!”下面一阵哄堂大笑,看来我的话对他们很有感触呀!

最后,我想说:学习固然重要,但我希望你好好珍惜这六年带来的友情。

高一作文记叙文范文【六】

在我的童年中,曾发生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事,什么放风筝啦,捉螃蟹啦,钓龙虾啦……其中我记忆最深的要数那次捅野蜂巢了。

在我八岁那年的一个傍晚,一些小伙伴约我出去玩。走到一户人家前,我们惊奇地发现后墙上有一个野蜂巢,约有碗口那么大,密密麻麻布满了蜂洞,看着真叫人害怕。一个小伙伴问我:“你敢不敢毁了它?”我想:我已经是一个小男子汉了,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便挺起胸,骄傲地说:“男子汉大丈夫,毁一个蜂巢有啥难的!”“真的?”小伙伴们半信半疑。我便学着大人的口气说:“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小伙伴们退后几步,瞪大了眼睛,准备看好戏。我拾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对着蜂巢一通乱打。这时,一架架黄色的小战斗机向我进行铺天盖地的攻击,我一边用手护着脸,一边用木棍对着野蜂乱打,可我哪挡得住野蜂的强大攻势,眼看形式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急忙把木棍丢掉,向附近的一条浅水河跑去。我一头扎进河里,全浸在水里,只留一个鼻子在外面呼吸。等到野蜂在我的头上绕了不知几圈才肯离去。在一旁看热闹的小伙伴把我拉起来,个个都捧腹大笑,原来我的脸和手被野蜂蛰得肿了起来,像馒头一般。

回到家,婆婆见了我的模样,吓坏了,急忙带我去看医生。唉,治了不知道好几天呢。

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好笑。至今,我都要离蜂巢远远的。

我的童年很有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