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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以青春为主题的作文500左右)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以青春为主题的作文500左右)

更新时间:2023-11-28 13:40:02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以青春为主题的作文500左右)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流逝,我们告别了天真烂漫的童年,来到了一个金黄的岁月——青春。

李大钊说:青年者,人生,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青春就是奋斗的时间,是最繁忙的季节,土壤肥沃,温度适宜,使年幼时的梦想种子生根发芽;在拼搏的青春路上,我们肩负着家长与老师给予我们的希望,这就是我们拼搏的动力。

不经历三九天的严寒,怎能迎来梅花扑鼻的芳香?在青春路上,遇到风浪,要以坚决的信心和卓越的信念去冲破风浪。若失败了,就要越挫越勇,更好地迎接今后的人生挑战。

在拼搏的青春路上需要坚持,当我们迷失时就会想到放弃,若放弃了,就会更久地迷失。贝多芬的坚持足以震撼人心,他身为一个音乐家,却双目失明、两耳失聪,用自己的双手敲打着黑白琴键,弹奏出生命的悲壮乐章,诉说自己的命运。人们常说: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悔,总有一天,你会为你的坚持不懈而感到无悔与欣慰。

拼搏的青春是美的,是贵的。席慕蓉说:青春的美与贵,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在于它的永不可回。青春是花一样的季节,多姿多彩;青春是诗一样的韵律,潇洒活泼。在这个花样的季节里不去拼一把,怎样对得起这灿烂的青春!

同学们,不要等到了两鬓斑白时才去后悔未拼搏的青春,不要用这颓废的人生去给子女当反面教材,不要等到了风烛残年时才去为青春的.行为而叹息。青春只有一次,要把握青春,把握当下,在这金黄的岁月里,拼搏吧!

拼搏过才无悔一生,无悔青春!

谢谢大家!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二】

无论《匆匆那年》还是《青春派》都宣扬着一种后来者居上的情调。这种奋进固然很好,但这种情况却很少或者说是很难发生。

当然如《小时代》般的'金迷纸醉亦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与其“小时代”不如“大时代”一些,这样我们再糟糕,也到不了太严重的程度。

先说,我们的第一个观点吧!有人认为青春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我是赞同的,但我更认为在小时良好的心性更能完善人生。在青春阶段会靠着良好的惯性而走。从而大大削减了青春的极端性。

但若以此为借口,动不动一句“你在我小时不好好教育我”来顶撞大人,亦是错了。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一点,那么你就得好好改进一下自己了,而不是推卸责任。这就是青春所应该执着的。

往往很多人没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而是一味的走下去,越走越离谱。

对于第一点,我们无能为力。因为童年就是浑噩与懵懂,很少有人能够清醒。第二点,却很少有人去实践它。诸如此类,有好多电视剧为之涕泪。

青春在于奋斗。对于这点,我总是很怀疑。奋斗是什么?这是句有头无尾的话。当然是学习,我却不认可。《三傻大闹宝莱坞》中,兰彻成功了。当然,那位凭着苦学的同学也成功了。但兰彻却养成了积极向上的心态,而且通过锻炼却拥有了强健的体魄。所以我认为青春在于养成。具备这些条件,学习只不过是顺水推舟那样简单的事了。

这样的争论仍可以写下去,但对于个人来说,青春,的确是像开在花园里的花那样五彩缤纷。但无疑,他们终究是在花园里。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三】

关于青春的争论,始终是未解的话题。

无论《匆匆那年》还是《青春派》都宣扬着一种后来者居上的情调。这种奋进固然很好,但这种情况却很少或者说是很难发生。

当然如《小时代》般的金迷纸醉亦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与其“小时代”不如“大时代”一些,这样我们再糟糕,也到不了太严重的程度。

先说,我们的第一个观点吧!有人认为青春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我是赞同的,但我更认为在小时良好的心性更能完善人生。在青春阶段会靠着良好的惯性而走。从而大大削减了青春的极端性。

但若以此为借口,动不动一句“你在我小时不好好教育我”来顶撞大人,亦是错了。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一点,那么你就得好好改进一下自己了,而不是推卸责任。这就是青春所应该执着的。

往往很多人没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而是一味的走下去,越走越离谱。

对于第一点,我们无能为力。因为童年就是浑噩与懵懂,很少有人能够清醒。第二点,却很少有人去实践它。诸如此类,有好多电视剧为之涕泪。

青春在于奋斗。对于这点,我总是很怀疑。奋斗是什么?这是句有头无尾的话。当然是学习,我却不认可。《三傻大闹宝莱坞》中,兰彻成功了。当然,那位凭着苦学的同学也成功了。但兰彻却养成了积极向上的心态,而且通过锻炼却拥有了强健的体魄。所以我认为青春在于养成。具备这些条件,学习只不过是顺水推舟那样简单的事了。

这样的争论仍可以写下去,但对于个人来说,青春,的确是像开在花园里的花那样五彩缤纷。但无疑,他们终究是在花园里。

以青春为题写作文500字【四】

青春是一首优美的小诗;青春,是一段美丽的过往,那难忘的青春,那难忘的青春时光。

青春期的女孩子心里都住着一个坏女孩,她狂妄不羁,梳着短发,戴着帽子,背着斜挎包,站在校门口打着口哨,别人都老大老大的叫,打架很厉害,像是姐大,很酷,让人羡慕。

我的青春也是如此,我当够了乖乖女,我不要受别人主宰,我要自由。凭什么你能当姐大,我就不能,于是,一瞬间,变了味,当我第一次戴上美瞳时,我心里只想着,我要变坏,我要强,我要我在被欺负时有很多人帮我报仇,于是我在第一次忍着疼痛,戴上了美瞳,我还记得当时,是红色的,随后我又把头发染成了绿色,终于那天有一个人找我搭讪“你好,妹妹,交个朋友吧?”他把手放在我肩上,搂着我,我很反感,躲了躲她又紧了紧,“我,我叫如墨。”

“我叫宇。走吧,我们一起去玩吧。”

于是我跟着他们那一帮人一起进了酒吧,我记得很清楚,叫零星,那天晚上宇一直帮我挡酒,我才没喝,他好像是老大,所以,被他搂在怀里的我也没有人敢碰,因为宇,他们都叫我妹妹,我一直叫他哥哥,就这么我认识了很多男生,他们大多数都是混子,于是,校园里没有人敢碰我,可是,为什么没有丝毫快感,我厌倦了这种生活,就连我的朋友都离我远去,那晚我和那些人说我以后都不会在和他们一起玩了,我不想再每天顶着烟熏妆穿梭了,我不想看到男人贪婪的眼光,我受够了,可是那些人却丝毫不放手,还在挑逗着我,有一个人往前走着,我渐渐往后退,已经快退到墙角了,本能的抱住头,这时,突然看见宇出现了,他带着他的朋友对那些人说“她是我妹妹,你们放开她。”

也许,是因为宇很厉害,那些人竟然真的放了我,我扑倒宇怀里。我哭着说宇,谢谢你,他说。如果现在的生活厌倦了,那就趁早远离吧,回到那个最初的自己.一周后,我还是那个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小女生,但是,我是快乐的,我想,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失去了,所以更珍惜现在的生活,即使它很枯燥,无谓,但是,与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相比,它是幸福的,谢谢宇,谢谢那段青春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