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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做好自己不被任何人定义作文)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做好自己不被任何人定义作文)

更新时间:2024-06-14 08:39:56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做好自己不被任何人定义作文)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一】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悬疑作家S.J.沃森的处女作。女主人公克莉丝因遭受突然袭击,导致失忆症,每天睡后至次日醒来,克莉丝都会将睡眠前的事情全部忘记。

在大脑疾病为专题研究的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克莉丝瞒着枕边人“本”,以记录方式重拾记忆,揭露了事实真相。

克莉丝某天早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大脑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身边躺着的半裸的男人是谁,记忆停留在二十几岁未嫁之时,但照了镜子后发现,容颜苍老皮肤褶皱,已经四十多岁了。

身边男人告诉她,他叫“本”,是她的丈夫,而她是克莉丝,是这名叫“本”的男人的妻子,因为二十多年前她曾遭遇车祸,导致她失忆。

本对她说,放心,你很安全。

克莉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次日醒来,就不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关于她世界里的一切,只能由本告知。因此,克莉丝只能选择相信他。

然后,同一天,克莉丝又接到了自称是帮助她恢复记忆的私人医生纳什来电,事实上每一天,她都会接到纳什医生来电,要她到衣橱后方找出日记。

原来,克丽丝汀在睡前会写下今天的事备忘,提醒明天失忆的自己。纳什告诉她,她与纳什之间是瞒着丈夫本的.秘密联络,因为本并不认可医生们能够治好克莉丝的病。

纳什医生告诉克莉丝,为了能够及时记住她前一天都经历了什么,克莉丝曾在纳什下记录了一个本子,将当天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并藏在一个纳什和克莉丝都知道的地方,衣橱后面,次日醒来,由纳什医生告知她地方找到后继续记录。

克莉丝按照纳什医生说的地方找到了本子,扉页上,克莉丝写的竟然是“不要相信本!”

但本在克莉丝看来是一名深爱克莉丝的丈夫。克莉丝在纳什医生和丈夫本之间究竟应该相信谁呢。

本并不知道克莉丝秘密记录了一个日记本,因此,他对克莉丝说的话,与克莉丝从本子里读到的经历有了矛盾,关于她们的儿子亚当的事、关于克莉丝遭遇车祸还是袭击的重创的事、克莉丝曾经写过小说的事……很多矛盾和出入的地方,本为何要对她撒谎呢?仅仅就是为了避免她想起往事受到伤害么?

克莉丝毫无理由的对本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有时候又安慰自己,是失忆症造成的陌生感。

在这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实际上克莉丝的记忆也在慢慢的恢复了,她头脑中偶尔出现的影像和画面,揭示着本的话是有一些矛盾和谎言。

克莉丝开始怀疑本。

克莉丝的记忆中出现了自中学以来的好闺蜜克莱尔,并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电话联系克莱尔,真相开始慢慢浮出水面。

纳什医生带克莉丝去“韦林之家”,也就是克莉丝遇袭后进行治疗休养的地方,从那里得到了闺蜜克莱尔的电话,并得知,本实际上在克莉丝受伤后没多久就与她离婚了,当然是为了克莉丝的病着想。

那身边这个“本”是谁呢?在克莉丝的偶尔迸发出的幻像或记忆中,这个本与克莉丝是有亲密关系的爱人。

闺蜜克莱尔又为何不再与克莉丝联系了?本与克莉丝离婚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克莱尔呢?

克莉丝该相信谁呢?纳什医生?克莱尔?还是本?

克莉丝选择相信本,因为在她有限的短暂的记忆里,本的疼爱和照顾让她觉得,她偷偷的记录的本子是对丈夫本的背叛。

克莉丝决定将自己私下与纳什医生来往治病并记录的事情向本坦白,她不想再欺骗本了,本为了她的幸福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克莉丝想从此后与本好好生活。

克莉丝终于与闺蜜克莱尔联系上了。

克莉丝告诉了本关于日记及纳什医生的事,克莉丝遭受到了本的猜疑和痛击,克莉丝仿佛看到了被袭击的再现。

克莉丝与克莱尔通话中,克莱尔却在克莉丝对本的吃荤食的饮食产生了怀疑,因为本是素食主义者,继而对本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克莉丝描述的本的样貌与克莱尔对本的印象也大相径庭。

这个本到底是谁?真正的本离婚后去哪儿了?克莉丝曾经的情人迈克呢?到底是谁袭击了克莉丝?儿子亚当是了么?

某一天早上克莉丝醒来找到了本子,本子上有几页不见了,应该是本撕掉了,克莉丝失去了那段时间的关键记录。克莉丝因此没有机会等到克莱尔的及时救助。

再一次的家暴却袭击了克莉丝,几年中,克莉丝总是在浴室的泊中醒来……

总觉得此书主要内容讲的不是“别相信任何人”,至少克里斯相信了纳什医生,对克莱尔也是由半信半疑最后选择了相信,只是“不要相信本。”

Before I go to sleep,字面意思应该是“在沉睡之前”,可谓意味深长。沉睡之前,我们什么都明白,睡眠之后呢?是否世界都变了?

幸福的生活偏离了轨迹,遭遇的不是浪漫,而是偏执与暴力的绝恋。

谁可依靠?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与克莉丝一样睡了一觉,之前的记忆全部忘记了,你醒来之后会不会惊惧万分?该信任身边的这唯一么?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二】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写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作者沃森却借失忆这个框架,以克里斯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书融文学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出版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小说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年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的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人的说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惑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来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写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的碎片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有许多的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事情,于是和“本”公开了自己治病的事情和私密日志。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这个疑点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作者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婚外恋的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密在帮助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了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和他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所有治疗。

当他阅读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发现了真相,就以度假的名义带她去海边布莱顿,回到了20年前发生悲剧的那个旅馆的那个房间,冲突再次发生。最后结果,迈克葬身火灾,克丽丝重新回到爱她的丈夫、儿子和闺蜜之中,日志烧掉了,医生担心,一觉过去,所有的回忆还会被统统抹光,不过克丽丝相信,她的记忆又回来了。

这部小说只写了五个人物,克丽丝,迈克,本,克莱尔和医生纳什,克丽丝和克莱尔是闺蜜,她俩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本,克丽丝和本恋爱后结婚,生了儿子亚当,婚后的平淡的生活,使克丽丝失去了写作灵感,于是她经常去咖啡馆看书写作,从而认识了迈克,迈克疯狂追求克丽丝,俩人坠入情网。当克丽丝想从这段关系中抽身时,迈克诱骗她进了旅馆,施暴于她,导致她严重失忆。失忆后漫长的康复岁月中,丈夫本和闺蜜克莱尔发生了关系,接着本和失忆中的克丽丝离了婚,去开启他自己的新生活。克莱尔也不再关心她,迈克没有放弃,冒充“本”,把她控制在自己身边。多少年过去了,没人过问,没人打听,没人探望,直到医生纳什为了自己出成果,主动联系上了她,帮助她康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不是自私的,不管是丈夫、闺蜜、情人、医生,包括克丽丝本人,这就是人性。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三】

一双亮晶晶的小眼睛里,透着一股机灵劲,一把乌黑发亮的头发,总是跳个不停;一张小嘴总是嘻嘻哈哈的,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一看,就是个不一样的小女孩。这个女孩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彭付一笑。

我活泼好动而且兴趣广泛,平日里最喜欢的事莫过于阅读,别看我年纪小,可看过很多书,沈石溪的,杨红樱的,郑渊洁的,我都喜欢,我卧室的书架上,塞得满满的,《野马归野》,《笑猫》,《虎娃金叶子》……我常和我的朋友们交换看呢。我也爱科学,发现了什么小动物、小虫子,我会仔细去观察,了解它的生活习性,看它怎么进食怎么排便的,怎样前行怎样休息等等。我就发现过:蜗牛爱吃绿叶和水果,而它吃什么,粪便的颜色就和那种食物一样。

安静的时候我给人的印象挺乖巧,偏偏我又是个爱唱爱跳,热爱运动的“阳光女孩”。假日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户外运动,爬起山来,我的速度总是最快的。有空我也和朋友们一起野炊、拉练,我也爱好武术,哪怕是一次游戏,我都会努力争第一,所以有人说我是“女汉子”,不过我并不介意。

虽然兴趣广泛,我的学习还是很不错的,每一次我都能考到九十分以上,我的习作常让老师和同学赞不绝口。我也是一个有爱心的小朋友,碰到需要帮助的人,我都会毫不犹豫的伸出热情的手。我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下课时,我会主动帮助同学默生字、背课文。我也希望做个勤快的好孩子,所以在家里也常帮妈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不会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做事有点急躁,受不得委屈,有时会忍不住大喊大叫,甚至 “动手不动口”,没少挨妈妈训;我也有点儿粗心,以至于考试难以得满分,还有,我自觉性不是很好,家庭作业经常需要妈妈提醒。不过我坚信,这些缺点,我都会改正的,因为我也是个知错能改、上进心很强的女孩,也因为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宇航员呢!

不一样的女孩我,希望和更多的人成为朋友,也希望做更棒的自己,请和我一起努力!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四】

我是一枚小公主,爸爸妈妈希望我天天笑口常开,所以给我取名唐笑,小名又叫笑笑。

我留着长长的头发,要么扎个马尾辫,要么梳个丸子头。脸蛋红扑扑的,弯弯的眉毛下面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我开心的时候,小嘴咧得好大,惹得妈妈老说女孩笑的.时候要淑女一点,不要把嘴巴张得太大;我伤心的时候,嘴巴嘟得老高,像个嘟嘴的小鸭子。我的小嘴可厉害了,说出的话,有时让人气得火冒三丈、七窍生烟,有时又让人喜笑颜开、大笑不已。

我是我们班竞聘上岗的班长。在老师眼里,我是得力的小帮手,能把老师交待的任务做得井井有条;在同学眼里,我是乐于助人的好同学,只要别人有困难,我都会及时伸出热情之手。

有一次,我们班的罗欣妍同学一个人静静地趴在桌子上。我轻轻地走过去问她:“欣妍,你怎么了?”“我肚子有点疼。”她皱着眉头说。于是,我领着她来到班主任刘老师办公室。刘老师问了情况后,让我从抽屉中拿出清凉油,用棉签取了一点抹在她的肚脐眼上,贴上创口贴。刘老师的办法真神奇!不一会儿,她的肚子竟然不疼了。

我酷爱相声表演。有一次“元旦”晚会中,我和我的老搭档吴天洋表演了个相声,名叫《大姆指与食指》。当我摇头晃脑地讲道:“不行啊,食指又来了。你这孩子,真是懒驴上磨屎尿多,快写作业!”同学们听了笑成一团,有的捧腹大笑,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开怀大笑,就连家长也对我们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这就是不一样的我。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五】

《抱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己》一书给我印象较深刻的是:任何人和团队要想成功就永远不要抱怨,因为抱怨不如改变。

事实上有些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不是我们抱怨的对象。我们总喜欢躲在后面无休止的抱怨,从中获得一种自我膨胀的优越感。我想,很多时候,并非意识不到这一点,但就是不愿意直面现实,并且积极做出改变,有时候,随着心理的惯性,也不知道如何改变。看书时,头脑中总是浮现某些人某些事,想着自己其实就是在抱怨,不知不觉地在抱怨。很多不好的事都是因为说出了抱怨,很多时间也都浪费在无谓的抱怨中。抱怨只会让自己更烦躁,更没安全感,没自信,而这些我们却一直都没发觉。当你呆在其他抱怨者身边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抱怨也更多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就是把注意力放在我们想要的东西上,而不是不要的东西上。抱怨就是把焦点放在我们不想要的东西上头,所谈论的是负面的,出错的事情。

我想不抱怨对于目前的我们而言来的恰是时候,它正是现代人所需要的,是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对于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在生活上,工作中遇到不顺心,不随意的事,所以我们习惯了发发小牢,吐吐苦水,总觉得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我们在说负面和不快乐的事的时候,就会接收到很多负面和不快乐的事,有时甚至影响到身边的人。现实生活中,值得我们抱怨的事情确实是太多了,遭逢天灾,逆境,贫富差距,不公平的待遇等等。我们抱怨是为了获取同情心和注意力,以及避免做我们不敢做的事,我们总是把它当作借口,以逃避自己向往的却没有完成的目标,我们会抱怨,其实是自觉不配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往往是我们自已让自己变成受害者,受害者永远不会成为胜利者。我们总是用抱怨来为自己的缺点、害怕成长和改进找借口。抱怨从表面上看,是会带来暂时性的“好处”,但它最终将我们的人生拖入绝望和混乱,抱怨困难并不能让它得以解决,也不会减轻我们内心的痛苦。我们要习惯的去接受它,且永远都不去抱怨,我们有必要相信世界上唯一能做到的建设性永久改变,是自我的改变,我们有权利得到我们想要得到的,但不是靠抱怨。放下抱怨,却并不等于在困境面前不作为,或者放弃对社会不公正的言说权。带有负面情绪的抱怨,恰恰才是不具建设性的消极。而源于生命的热爱,并由此生发的感恩、宽容和同理心,才是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抱怨是容易的,正如心理专家所言,“抱怨带来轻松和快感,犹如乘舟顺流而下,那是因为我们是在顺应自己负面思考的天性,而停止抱怨,改而用积极的态度去欣赏事物美好光明的一面,却需要意志力。”

人生不可能总走上坡路,情绪也会有高峰和低谷,那么当身边的人都在抱怨时,我们该怎么办?其实,觉得别人经常在抱怨,是因为我们自己也一样。我们注意到另一个人有这样缺点,是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如果想指出别人的负面特质,就先挖掘看看,自己是否也有同样的倾向,然后要心怀感恩,庆幸自己有机会,能觉察这个缺点,并进行疗愈。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到人生是不公平的,同时生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选择过程,在每一个选择的关头都有前进与后退的冲突。在遇到挫折时我们要从容的面对,不抱怨,不放弃,永不抱怨的人生态度才是第一位的。只要继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每个人都面临着挫折和失败的可能,这是我们每个人人生经历的一部分。抱怨自己的人,应该试着学习接纳自己;抱怨他人的人,应该试着把抱怨转成请求;抱怨老天的人,请试着用祈祷的方式来诉求你的愿望,我们必须活出想要其他人效仿的样子,让自己的世界充满平静喜乐、活力四射的正面能量,人生也会更加美好,圆满。如果我们对自己坦诚,就会发现生命中足以让我们正当抱怨的事情,其实寥寥可数。我们的抱怨多半都只是一堆“污听觉染”,有害于幸福与美满。

最后我想引用 甘地先生的一段话:“我们必须活出想要让其他人效法的样子。如果你想要其他人改变,你自己就必须先改变。我相信你有着最崇高的理由,才希望他们改变,既然你也是这段关系里的参与者,就代表某种程度而言,你在这沸沸扬扬的抱怨中也参了一脚。你若想引导某人改变,就要记住:领袖应该站在最前线。迎向边界,开拓疆土,让其他人追随其后。”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六】

“阿帕亚多之战”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兴奋得不得了,因为这次他们面对的是一群力量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神官”,而且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想要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然而,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后,发现原来之前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始终牢记“万事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哪怕作者在开头把敌人搞得再强大,最后总有办法让正义战胜邪恶。呵呵~

首先要记住: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有效的。

就说路飞和贝拉米的那场战斗吧,开始我还挺担心路飞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他,因为对方也是恶魔果实能力者,实战能力也很强。但是等到两人交手之后,我立刻就知道了,贝拉米完全不是路飞的对手,也明白了为什么在酒吧的时候路飞不和他交手了——完全没必要和这种不上档次的垃圾交手,路飞和他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贝拉米平时对付的都是些小喽啰,而路飞对付的都是些伟大航路上穷凶极恶且能力强大的人。贝拉米的进攻招数尽是些花拳绣腿,他和当初的路飞很像,虽然拥有强大的能力但没有学会怎么使用,让原有的能力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所以路飞看准时机,对他只出了一拳就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一击毙命,真是太帅了!

下面重点说说与神官们的战斗经验。

路飞vs沙德利

沙德利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洞察对方的心理,同时又懂得借助、使用冲击贝的力量,自己根本不用花费、消耗体力。可以说,这场战斗沙德利拥有压倒性的优势。针对这一点,路飞这个幸运的家伙竟然误打误撞地使用了“借力打力”,“借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用沙德利自己的火龙攻击沙德利自己,正如《成龙历险记》里小玉用胖子自己的身体当做武器打胖子一样,于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如果沙德利拥有抵御自己的球的威力的能力的话,也就不会让路飞胜利了,所以说,不但要拥有对方的手段,还要有防御自己武器伤力的能力,既能进攻,又能防守。不过这一点很难做到,记得《大剑》上的战士在一开始选择成为大剑的时候就要决定是成为战斗型的还是防御型的,这样才能做到专业化,使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卡拉巴纳vs修拉

他俩的战斗之短真是让人惊讶啊,不过充分说明了一点:所有的人都不是万能的,都有他的缺点。虽然修拉擅长绳之试炼,他和沙德利正好相反,他属于防御型的,一旦对方突破了自己设置的绳线,如果对方能力强大的话,他就驾驭不住了。所以才会被卡拉巴纳一下子就了。

乔巴vs盖达兹

乔巴的胜利一方面归功于他自身的觉悟——“我不能老是逃,我要打败这个家伙”,另一方面归功于他的聪明,善于观察,能够找到对方的`缺陷,再有就是他懂得充分使用自己的能力,通过借助研发的蓝波球来增强自身的能力。说明“只要下了决心,就能取得成功!所有的人都有他的命门,有缺陷存在,只要找到对方的命门,就能打败对方。面对强大的敌人,不要害怕,要沉着应对,仔细观察,借助自身的优势打败对方。”

有一点需要记住:打不过就跑,打得过能不打的话也跑,节省力量。

罗宾vs胖子大臣

罗宾对于历史的执着和沉迷是我一开始的时候无法理解的,但是听了罗宾说了那句话之后,我就理解了——“历史虽然会重演,但人不会回到过去。”历史遗址能够重现过去的文明,让人了解到过去的生活、文明。当你站在一个地方,想象着xx多年前脚下这片土地上曾经的繁华时,是一件多么奇妙、让人热烈盈眶的事情啊。

不过罗宾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竟然敢一个人到一片荒凉的、充满未知的危险的地方去。后来我明白了:胆子大是因为对自己的能力有充分的自信!知道自己能够解决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胖子神官的战斗就充分显示了罗宾的自信和能力。

卓洛vs拉姆

卓洛的这场战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平时要多琢磨,多练习,实战时才不会被打倒。他如果先前没有琢磨出“百人烦恼风”这一招,就没法在关键时刻打败拉姆,赢得胜利。可见“居安思危”的重要性。另外卓洛的个人魅力又一次震撼了我——既冷静又理智,战斗当做是提升自己能力的机会,不被感情冲昏头脑。当拉姆说让卓洛抱着为同伴复仇的感情和他作战时,卓洛说“我才不会为这种理由战斗呢”的表情,真是太酷了!而那句“我有点燃烧起来了”的话,让人太崇拜他了!卓洛,一个酷毙了的剑士!

路飞vs神·艾尼路

作为神,艾尼路简直就是个可怕的梦靥,他通过心网(心网——听的能力。通过听声音与之对方下一步的行动。一旦被扰乱就失去它的作用了。)能够监测、掌握、预见一切天使岛上发生的事情,然后借助可以控制使用的东西来对那些违抗自己命令的人进行惩罚,从而造成人们对于神的恐惧心理。他最厉害的一点就是懂得心理学,命令人们一旦发现身边有犯罪的人就积极检举,否则就会被认定为包庇罪,自己也会受到牵连,而对罪犯的严惩反过来又告诫人们不要犯罪,不要违抗神的命令,从而形成了一个对神言听计从的“和谐”的社会。

乍看起来,艾尼路作为“自然系”恶魔果实能力者中的“雷”,简直无人能敌,打又打不过,也不,真的就是神了。而他的那句“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所能体会的只有绝望。当一切希望都破灭时,就等于了。”让人听了真是不寒而栗,但细细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一定要时时充满希望,同时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没有人可以打败你!

但是,没有想到,作为橡皮人,路飞竟然是艾尼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天敌!可见,万事万物都有它相克的东西,哪怕它再厉害,也总有能够对付、制住它的东西存在。人说“但凡毒蛇出没的地方,七步之内,必有解毒的草药。”就是这个道理。但是,也并不是是个橡皮人就能战胜艾尼路的,这个人除了不导电之外,还必须拥有强大的足够打倒艾尼路的力量,而这一点,恰好路飞也具备了。倘若只是不怕导电,凭借艾尼路那么聪明的脑袋和强大的能力,恐怕也是打败不了他的,幸而路飞这个家伙通过这一路的磨练,脑子变得聪明了。但是最后还是让路飞凭借的是“决心”打败了艾尼路。貌似路飞每次战胜一个特别强大的对手都是受了什么刺激之后激发了他强烈的要打倒对方的决心才取得胜利的,不像卓洛,在打败敌人之后还能受启发研究出新的招数。唉,说实话,对路飞有点失望了,招数就是挥起拳头痛扁对方,直至把对方揍得鼻青脸肿再也爬不起来,然后大家皆大欢喜地宣布胜利。

不过在战斗结束后,路飞这个头脑里从来只有肉的家伙竟然能够想到去找黄金,着实是个不小的进步。不过我想激励他找黄金的还是想要吃肉,因为娜美说钱都花在他的餐饮费上了,已经没钱买肉了,所以这个家伙才会惦记着找黄金好买肉吃。呵呵~

另外乔巴这个家伙,虽然胆子很小,但是和大家分开后能够先想着去找黄金而不是先和大家会合,也是个很大的进步。因为他们四个人的任务就是去找黄金然后带到船上去,虽然分开了,但是任务还是要完成的。不过等到遇到危险时,乔巴的胆小又暴露出来了“刚才太大意了,只想着找黄金,应该离开这个地方的,这下定了。”呵呵~还有那次在活祭坛上,看到娜美他们回来的时候,哭的满脸都是泪,一边哭还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害怕,我很勇敢。”真是乐人了,这也是我喜欢日本动画片的地方——搞笑手法向来如此幽默。

总之,阿帕亚多一战让我明白了很重要的一点:即使看起来再强大的人,也是可以战胜的。所有的人都有缺点,只要能够找到对方的缺点,利用自己的优势攻其弱势,就能取得胜利。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没有人可以打败你;只要你坚信可以打败对方,那么你就真的能打败对方。没有人是不可战胜的,一切皆有可能!

强大自己不依附任何人作文【七】

年年岁岁相似,岁岁年年不同。听妈妈说,生我的时候没开刀,是活活的“生”出来的,所以本人来到世上那宝贵的一瞬都与众不同。生龙活虎的我,风风火火地豪迈的走过了十二个春秋。

对了,还没介绍自己姓什么呢!本人姓唐,名彦嘉。我还没出生时,尊敬的老爸就为这个名字想了大半个月。最后从《辞海》中挑出了这两个来之不易的字。表示让我人长的帅,各个方面都好,做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

虽然我没有岳飞那样驰骋在激烈的战场之上的英勇身姿;也没有雷锋那样宝贵的“钉子精神”;更没有那统一江山,创立新中国的惊人壮举。但我仍是与众不同的自己。俗话说得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高高的一米六七的大个子,喜欢打篮球,我喜欢手握篮球,奔跑在篮球场上的感觉,喜欢在篮下盖别人“火锅”(盖帽。球场上霸气的我,在生活中也有着“老大风范”。有一次我指挥小组搞卫生,“你扫地!”“你拖地!”“你……看你个子矮给我擦讲台!”,“那你呢?”同学们异口同声,“我是组长,我休息。”看,这就是令人苦笑不得的我。

我比较喜欢闯荡江湖“五湖四海”,今天去奶奶家,明天去外婆家。只要别人不叫,我可以去非洲大草原上住一年。

我有时候喜欢在书房中“啃”书“啃”上一下午。爸爸也和我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妈常叫我们“两只书猪”别人是“书虫”,我们是“书猪”。这就与众不同了,我们一本书一天就可以看完,像猪一样“快”,食量和猪也一样多,一个月读五本,是名不虚传的。

我也喜欢看电视,只要一开始就不会停。因此电视坏了好几次,妈妈下了禁令:只能看四十分钟。我是有苦说不出啊!此外,我还十分马虎,从小到大“己”“已”不分。还有一次,我做饭误把“糖”当“盐”放了,老妈吃着亲手做的菜笑了:“甜到了心里”!令人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有着与众不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