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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初中中考记叙文满分作文)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初中中考记叙文满分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29 17:57:36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初中中考记叙文满分作文)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一】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许多的第一次,有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变魔术,第一次……但是我的第一次里令我最难忘的就是我第一次骑自行车。

记得那时,我非常羡慕那些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来回穿梭的叔叔阿姨们,我梦想我也能有一辆属于我自己的自行车,而且还有着高超的架车技术。

在我上一年级时,妈妈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我更是爱不释手,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妈妈的帮助下学自行车。

最初,由妈妈扶在车后,我骑在车梁上,两只脚使劲蹬着踏子,两手紧握车把,时慢时快,掌握不了平衡,总怕摔倒,紧张的满头大汗。慢慢的,我不那么紧张了,也有点技巧了,能够拐好方向了,但还是不敢让妈妈撒手。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敢座在车座上了,并慢慢试着连踏,哈,原来骑自行车并不多难!我回过头来刚想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妈妈,没想到妈妈早不在车后了,她站在不远处看着我笑呢!这一看不要紧,我慌神了,妈妈不扶我怎么能行?完了,手一松,腿一软稀里糊涂就“人仰车摔”,衣服扯破了,手和腿也划烂了,手上的在慢慢的向外渗,我的眼泪在滴滴嗒嗒的向下流,心里满是对妈妈的怨恨,怎么能这样不负责任呢?撒手了也应该让我知道啊!

这时妈妈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我面前,捧看我流的手一边拉看我向医院起走,一边跟我解释说:“冰冰,妈妈不是故意的,你小时侯学走路时妈妈也是这样的,偷偷的撒手,给你独立学走的机会,尽管你摔倒过好多回,但你却比同龄的小孩子提前学会了走路,我要永远扶着你走,你永远不敢放开脚步走,骑车也是这样的,我要一直扶着你骑,你就永远不敢让我放手,刚才你其实骑的很好的,只是你忽然看到没有了依靠,所以慌神了,孩子,从那儿摔倒还从那儿爬起来,等伤好了,咱们接着学,好吗?”听完妈妈语重心长的解释,我擦干眼泪重重的点了点头。再以后的日子里,我一有空就一人去试着骑,没几天我就能骑上在院子里兜圈子了。现在我已能骑车带人上学了,我车技高了吧!

我学会了骑车,同时也懂得了很多道理: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信心是成功最好的朋友。妈妈教我学会了走路,学会了骑车,也学会了做人。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二】

进入初中以来,每天都要和时间赛跑。每天早上6点钟,学校起床的铃声准时响起,宿管老师没等铃声停下就来到寝室,一声狮子吼:“起床”。匆匆洗漱完毕,跑到食堂抓起两个馒头,三步并着两步来到教室,班干早就守在门口,一脸的不高兴,好像我们欠他什么似的。早读、上课、午饭、上课、晚课,一天12节课,环环相扣,不敢有丝毫大意。课余时间,还得赶作业,没有完成的话只有挨饿的份。周末回家,除了一大堆家庭作业外,还有一大堆课外书等着我去翻阅。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三】

——题记

蚂蚁,一种很微小的生物。

蚂蚁真的很小。与我们这些庞然大物般的人类相比,它们真的很小很小。那些我们一口气就能吹好远的食物屑,可能很多蚂蚁才能搬走,那些对于我们都不够塞牙缝的食物,可能是一群蚂蚁很长时间的粮食。

蚂蚁,一群强大的生物。

蚂蚁,能搬动相当于本身几十倍的食物,若我们以自身重量相比搬动物体重量的话,蚂蚁绝对是大力士。

蚂蚁,能搬动相当于本身几十倍的食物。若我们以自身重量相比搬动物体重量的话,蚂蚁绝对是大力士。

蚂蚁,一群分工明确的生物。

在蚂蚁社会中,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制度:蚁后只负责产卵,享受着最好待遇,雄蚁承担着很少的工作,享受着较次于蚁后的\'待遇;工蚁每天辛勤工作,随时都有牺牲的危险,待遇却是最差的,很不公平,但不由得不说分工真的是很明确,每只蚂蚁对很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身份及其所承担的责任。

蚂蚁,一群无私奉献的生物。

在野外,当一群蚂蚁遇到火灾的时候,他们会很迅速地围成一个球:蚁后在中心,雄蚁则在蚁后四周,外面那黑压压的全是工蚁!在组成球后,它们会迅速做出判断,从火势最小的地方迅速突围,突围后落在水上的“蚁球”仍保持原来的形状,多的是那水面升起的阵阵水汽。

……

蚂蚁虽然很渺小,“天生我才,先别怨沧桑,弱水身躯斗志顽强,坚持也许能滴水石穿”看到自己的价值,顽强地、坚忍的挺过困难,美好的生活也许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强者强在执著梦想”,即使拼尽全力,也要为梦想迈进,就像工蚁奋不顾身保护同类那样,蚂蚁般地生活吧,那会让你的生活更加清彩,充满活力。

满分作文初中生活记叙文【四】

尽管到了冬天,可我还是觉得不怎么冷。阳光一如既往地从云层中倾泻下来,雪白的大地顿时金光弥漫。耳麦里是苏打绿的《无语伦比的美丽》,那清澈的嗓音还是与往常一样让我陶醉。翻开《流年》,正想欣赏这如流年一般的文字,突然,眸子底下闪过一丝绿。

我欣喜万分,好像是寻到宝藏一般跑了过去。那是一个杂草丛生的角落,周围全是雪,可也正是因为这儿的一片白,更加突出了它的绿。它是那么小,那么可爱,细小玲珑,清新淡雅,绿得发亮。有谁会想到,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季会见到这样一丝光景。雪白之中透出的几点绿,甚是美丽。我蹲在边上,撑着下巴独自一人欣赏着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我很是好奇,这是个什么东西?抚去它身上的积雪,这才看清它的真面目,原来是母亲心爱的吊兰。

我不知道,一向喜欢清闲的母亲,怎么会喜欢养吊兰的。起初被母亲从花卉市场买来时,它只有一丁点大,叶片黄黄的,看上去像萎水的青菜。可母亲却笑着说:“你不懂吊兰,别看它现在的样子长得让人伤感,可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也许你会不由地爱上它。”我瘪了瘪嘴,似乎对母亲的话不以为然。今天一见,我终于理解母亲的话了,它确实让我的内心泛起阵阵涟猗,太阳似乎也喜欢上了它,想更近一点来瞧瞧它。渐渐地,那一片片的雪花,化成了一颗颗晶莹饱满的水珠,将吊兰的绿色放大了几倍。吊兰显得更翠绿了。

我向来对养花养草没什么兴趣,更谈不上研究。但我觉得奇怪,这吊兰为何会在冬天开呢?站在另一种角度,我猛然找到了答案,原来这就是吊兰的独特之处,在百花争艳的春天,在人们的赞叹声中,它选择了沉默,选择养精蓄锐、默默地工作为我们制造氧源。到了百花凋零的冬天,它才完成了自己美丽的蜕变。

耳麦里依然响着《无语伦比的美丽》。我猛然明白,它赞美的或许正是眼前这样的美景。我没有想到,在这个午后,那宛如香茗的吊兰,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