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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写自己的精神品质的作文)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写自己的精神品质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03 01:02:16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写自己的精神品质的作文)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一】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就拿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全国21位特级教师倾情打造的。

作者以尼尔斯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尼尔斯是主要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很调皮的人。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魔法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正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尼尔斯紧紧抱在雄鹅的脖子上。不料被雄鹅给带上了天空,然后就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大雁们和他经过了千山万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的难忘事。比如;小屋遇险、小马茨的葬礼、游蛇老无能。尼尔斯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比如;卡尔、莫顿和阿卡。

尼尔斯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里。而且奥萨的爸爸也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尼尔斯想;如果能够再次变成大拇指,和它们一起去看大好河山就好了。我读了这本书,久久都不能忘记,因为他们不畏千辛万苦,达到了目标。所以,我也要学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二】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三】

一下子读完了王小波的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我感觉到了他的苦口婆心。他真是很天真,信仰科学,更讲道理。我们知道,现在纯情的潇洒的实惠的财经的书有很多,真讲道理的书却是越来越少了。从文章看,他是有资格嬉皮的,但他不肯嬉皮。他讲的道理,许多人是知道的但忘记了,许多人也许不认为是道理,他的苦口婆心有人也许认为是别有用心,这时候只好这样说,他的道理不是对他们讲的。我感觉他是在寻找同类,仿佛酒后的颇有古风的谈天。--著名评论家陈村文字是一门艺术,正着来横着去都是一门艺术。

语言也是一门艺术,正着来横着去也都是一门艺术。在这两门艺术里,王小波是个天才,因此他的语言、他的文字有一种未经琢磨的"美",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威",有一种宝剑出鞘的"锋"……他的语言及文字技巧发挥到极限,可以让你正着进来横着出去。--著名作家卫捷王小波在世时发在报刊上的文章我就零零星星地读过,自然很是喜欢。人了以后,我又将买到的他的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再三品读,集中享受了一下这个文坛怪才无与伦比的运思行文给人带来的种种绝妙乐趣,会心之处,惊喜莫名,俱妙不可言。我想,面对好文章,一下子患了失语症,只顾浸淫其中,口中赞叹不绝,以至于得意忘形,也许是表达对作者的由衷敬意的最佳方式了。

青年作家陈坪师承王小波博尔赫斯有这样一个观点:如果每个国家都由一位作者来代表的话,仿佛每个国家都想由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来代表,以补救自己的不足,弥补自己的缺陷。接下来的问题是:中国人的亲和力是如此之大,能有人脱颖而出吗?有的。那就是王小波。虽然他的早逝留下了很大的空白,虽然他的结果是--至今仍未受到广泛的(特别是文学界的认同。纵观《我的精神家园》,看一看小波是如何地与众不同的:我们大多平庸而不自知,或者只是软弱的去承受,他却对平庸的生活有一种狂怒,发誓要从上面飞腾过去并且用他的一生去努力这样做了;我们大多趋利避害或只是沉默以对,他却逆流而上,选择严肃写作,而且直言不讳,视批评文化、社会、艺术为自己的责任;我们大多呆板或以肉麻当有趣,要么惟恐自己不"贫"、不"痞",他却在智慧和爱中创造出了一种了不起的有趣,而且显示了智慧和爱中本应具有但却被我们遗忘了很久的一种属性,那就是高贵;我们大多具有一种狡猾的聪明,他的聪明却是建立在科学的自由、平等和诚实的基础上,"真理坚硬无比",我觉得这种聪明很可爱,也很必要。所有的所有,也许我们心存向往而自己却做不到。

对于一个喜欢文学的年轻人--我来说,《我的精神家园》中,《社会篇》和《文化篇》让我明白了许多问题,而《艺术篇》却为我打开了阿里巴巴的大门。请看《我的师承》,结尾处这样写到:"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他们"指的是王道乾、查良铮等前辈翻译家。小波这样写到:"最好的,还是诗人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如此喜欢诗人的译笔,大约源于他的青少年:"在冥想中长大以后,我开始喜欢诗。我读了很多的诗,其中有一些是真正的好诗,好诗描述过的事情各不相同,韵律也变化无常,但有一点相同的东西。它有一种水晶般的光辉,仿佛来自星……"文中又说到了傅雷、汝龙先生,这两位先生倒是名满天下,虽然他们的译文集只印了一万册却仍然堆在书店里卖不完。

也许答案在这里:契诃夫的艺术是高雅的艺术,是真正的文学,是最朴实也最深奥的文字。它需要的不是猎奇的心灵,而是高雅的趣味。最后,他写下让我感动和受益一句话:"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还有很多、很美妙、很有趣的东西在《我的精神家园》中。有些幽默并不使人发笑,而是使人忧伤。观卓别林喜剧,有时是要准备一块揩泪的手帕的:鲁迅先生的幽默,亦时时刺得读者心灵深处隐隐作痛。这是大师的幽默与市井幽默之不同处。市井泼皮被警-察捉住,便央求道:"警-察大爷,您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此等幽默,想象力不可谓不佳,可是除了逗笑,别无其他功能。大师的幽默,常常点到为止,却是一枚余味无穷的橄榄,常嚼常新。时下能够于余音里品出几分深邃内涵的幽默高手所存无几了,王小波算是一个。可惜45岁上英年早逝。王小游侠般地在文坛突然出现,又遽然离去,可以理解成天妒英才,也可视之为上帝的幽默。同是混迹于京都文坛,有缘小聚自是情理中事。小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幽默,不是王朔那种口若悬河的幽默,相反倒有些沉默寡言,至少在我这个生人面前是这样。但倘有什么话题引起了他的兴趣,偶尔插言,则必是点石成金的妙句,令人长久不忘。王小波后出版了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寻来一读,果然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当然他写的不是相声,目的亦非逗笑;引人发笑,不过是不经意中的本性流露罢了。他的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除了文化的处境便是人的处理,这类话题,自然少不了尴尬与苦涩,所以读王小波杂文,是不能笑笑就了事的。他的幽默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神秘幽黑的洞口,是浅尝辄止还是深入其中,就全看我们个人的兴趣了。有趣的是,读王小波的同时,我还在读李辉,《风雨中的雕像》、《沧桑看云》等若干长卷都拜读了。李辉是将王小波涉及的一些问题具象化了,以历史中的文人作为载体,读来颇觉滞重和沉闷。

同样是沉重的母题,王小波选择了轻松诙谐的外壳。王小彼与孪辉,仿佛一枚硬币的两面。读王小波文章常常令我乐不可支,可是当我试图寻找王小波的幽默例句时,却一句也找不出来,这才发觉王小坡的幽默并非皮肉上的滑稽与俏皮,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思维理念。维特根斯坦说:"幽默不是一种心情,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方式。"当世界荒唐时,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它同样是荒唐的,而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消解它,便成了智者的最佳选择,于是就有了幽默。当然,绝对的"漫不经心"是无法做到的,这种幽默,也往往并非全然的消解,而是一种更为巧妙的反抗。在《论战与道德》中,王小波发现,国人的文化论争往往"不是争谁对难错。而是争谁好谁坏。一旦争出了结果,一方的好人身份既定,另一方坏蛋就昭然若揭;好人方对坏蛋方当然还有些话要说,不但要批判,还要揭发",此言不谬。中国至今尚未发育出健全的论争机制,以及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而学术论争一旦涉及道德问题,所谓的平等便只能是痴人说梦了。所以王小波才说:"我现在既不看国产电影,也不看国产电视剧,而且不看-中-国当代作家的小说,比方说,贾先生的《废》,我就坚决不肯看,生怕看了以后会喜欢--虽然我在性能力上是无懈可击的。但我深知,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老婆那样了解我。""现在有很多文人下了海,不再从事文化事业。不管在商界、产业界还是科技界,人们以聪明才智、辛勤劳动来进行竞争。

惟独在文化界,赌的是人品、爱国心、羞耻心。照我看来,这有点像赌命,甚至比赌命还严重。这种危险的游戏有何奖品?只是一点小小的文名。所以,你不要怪文人下海。"王小波的文化意义也极有可能被一起消解掉。他的《极端体验》、《沉默的大多数》、《救世情结与白日梦》等篇,均直指现世中的尴尬处,以其特有的智慧与巧思,将世人熟视无睹的呆滞目光激活。以引起疗救的注意,至于那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虽是一篇被笑料包裹的故事,却不失为一支悲剧性的挽歌。幽默,不仅需要学养与才具,同样也需要一个良性的氛围。这种氛围要求听者拥有同样的兴趣与机敏,更要一种积极宽容的品评。我不敢说所有人都会喜欢王小波的杂文,正是基于我对后者的怀疑,真正意义上的幽默永远是一种善意的表达,当王小波调和了他的理智与情感,试图建立他的公正和谐时,许多人却将他的机智之语当成粗鄙的攻击和恶意的玩笑。因而,从鲁迅到王小波、文人的幽默常常是一种悲剧性的操作。

诸如果戈理《钦差大臣》、马克.吐温《竞选州长》、安徒生《皇帝的新妆》这类政治幽默、无不以其民族深厚的.幽默传统为依托,美国电影可以拿总统、议员寻开心,而中国要形成正常的幽默环境,尚需假以时日。许多朋友为王小波这位古道热肠的文坛怪杰的过早离去黯然神伤,而我,却分明听见了他从天堂里发出的笑声和他充满机智妙趣的耳语。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四】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看后大有启发。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以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五】

一个国家,有一种精神最宝贵,那就是对历史的认识。把握与躬身力行……虽九而不悔,历千难而不覆。

——题记

长征从1934年开始,2万多人长征,到1936年10月,历经2年的磨难,最终只有大约1000人顺利走完长征的路途,这是多么惨重的损失呀。如今的草地已没当年那么多沼泽;岷山已不是当年的那座岷山;泸定桥失去了当年的那种寒冷;金沙江已不像当年那样湍急。

想当年,红军过草地,吃树皮草根,体现的不正是吃苦耐劳、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吗?长征时,战士们能吃到一点儿的野菜、喝一滴汤都算是山珍海味了。而我们这些天之骄子吃肥肉说腻,喝汤说淡。而这些东西在红军眼里是求之不得的。我们却那么奢,这么挑。跟红军比起来,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呀。当年红军过草地的时候,后为了不让队友伤心,又怕队友冷着,在之前自己把自己的衣服叠好,然后用草把自己盖起来,把叠好的衣服放在身旁,这样,自己的衣服就可以帮别的战士保暖了。我们这些没体会过红军生活的宠儿,穿衣服穿一件扔一件,总是要穿好的,赶时髦,见了别人穿得比自己好马上要买新的,比吃穿。如果红军能得到乞丐穿的衣服都笑了。如今我们和红军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们穿得好,吃得好;红军吃树皮草根,穿破烂衣衫。每当想到这是,都有一丝愧疚在拨动我的心弦。

我还记得我学的一篇文章——《金色的鱼钩》:老班长钓得的鱼煮熟后,让战士们喝汤、吃鱼肉,自己却吃鱼骨头和鱼刺。就这些已经让我不禁流泪了。这体现的不正是老班长先人后已、团结友爱的融融真情吗?就拿生活中的来说吧,父母有好的也给我们,我们却不知把好吃的给父母,这是多大的罪过呀,父母为我们操劳了一辈子,难道不应该有所回报吗?

红军的精神是伟大的,是我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要俱备的确实是红军那不畏艰险、百折不挠、吃苦耐劳的坚强意志,那先人后已和团结友爱的融融真情。

如今,我也向红军精神进军。长征精神随我心动!

我的精神品质的作文【六】

我极爱读书!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