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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写给闺蜜的小作文刚认识不久)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写给闺蜜的小作文刚认识不久)

更新时间:2023-11-21 03:17:57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写给闺蜜的小作文刚认识不久)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一】

在这六年之中我交到了许多朋友,有真正的朋友,也有猪朋狗友,不过她、我的闺蜜、可爱的、善良的毛毛。听到她的昵称是不是想笑?哈哈,第一次听到她的昵称我都忍不住笑了。六年了,整整六年,我无法割舍这段友情,可苍天却把我和她分开,当离开时我和她一起的画面在我的脑袋里呈现。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上一年级的时候,当是的她跟我差不多高,不过她廋的好似小树丫一掰就会断。她好像很文静,可其实她很活泼、开朗。我们两是同桌,在一天又一天的“话不投机半句多”到现在我们俩形影不离,一起回家,一起看书,一起学习。以前她告诉我在别人面前文静,在亲人面前活泼,在我面前疯狂。我只是笑笑,她还问我如果我们分开会如何,我告诉她我们不会分开,可我们还是。

有一个秋天,看着枯黄的落叶,她念了一句“落叶不是无情无物,化作蝴蝶翩翩舞”这是我们一起看的作文中的句子,意思是每当枯叶凋零时,只要它有坚定的信念,不去的斗志,那么它就会生出一双希望的翅膀,化作枯叶蝶,载着希望远航,播撒希望。当时我还想在我们一定可以在一起。

毛毛我一直想告诉你:“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对不起我没有实现我与你的承诺。”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二】

宋宇凡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的妈妈和他的妈妈也是好朋友,所以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学习,看电影,游泳,玩游戏。

一次,我们在河边玩寻宝游戏,我在河边走,什么东西都没找到,他却找到很多玩具,我正打算空手而回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块萝卜地。我赶紧对宋宇凡说:“你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块萝卜地。”宋宇凡来了,兴奋地对我说:“咱们来烤萝卜吃吧。”说完就开始拔萝卜了。我负责找树枝做架子,把萝卜放到架子上,用寻宝找到的打火机把草点着,我们就开始烤萝卜了。

一开始,我们总是把萝卜烤糊了,但慢慢地我们找到了方法,我们用棍子把萝卜串起来,烤一会就翻过来烤。烤好了以后,我们尝了尝,真是太好吃了。

我和宋宇凡发生的事还有很多,我们可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哦。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三】

我读书虽然说不上嗜书如命,但也可以算得上废寝忘食。每次与它相处,它都能让我手不释卷。它就像一片汪洋大海,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我和书之间发生过许多精彩的故事。

一次,我家附近,摆了一个书摊,那里一摞摞的书,琳琅满目。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摞书,发现了其中一本是我梦寐以求的。我的心蠢蠢欲动,好想马上把它据为己有。

接下来几天,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想,为了得到这本书我寝食难安、提心吊胆,胸前一颗紧绷着的心一直悬挂着。担心摊主会不会带着那些书远走高飞,书会不会被别人买走。终于,上帝赐给我一个大好机会。我趁着妈妈午休的时候,怀着瞒天过海的心思,拿起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三步并成两步地飞奔过去。拿起书我连看都没看,就付完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疯狂地飞奔回家。短短几分钟,我终于以百米竞赛的速度如愿以偿地把这个“闺蜜”领回了家。

书就像一盏指路明灯,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从我与它相识以来,我就和它如胶似漆,它真是我一生为伴的“闺中密友”。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四】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五】

大家好,我今天呢就介绍一下我的闺蜜昂!

我闺蜜小名叫月月,她长着一张可爱活泼的脸,一对弯弯的柳叶眉,那弯弯的柳叶眉下面长着一双如同星星般明亮的大眼睛,是单眼皮(但本作者是双眼皮,高高的鼻梁,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远远一看我的闺蜜,那是容光焕发呀,可是近处一看,是“国宝”啊,那是因为她天天当夜猫子呐,有时一个人当夜猫子她觉得太孤独,所以呢,她就让我陪她一起当,每晚浪啊浪,第二天,我们都成“国宝”啦!

其实她还很幽默滴!那次,我对她说:“闺蜜呐,你当夜猫子我不拦你,但你也不用拉我啊,我跟你无冤无仇,为啥介么对我?”闺蜜回答:“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有福我怎么不叫你来同享呢,如果是难,你也应该陪我同当啊!”所以呢,我每晚陪她浪,每晚她不浪到12点多她不会罢休的。

因此,我天天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也是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为了活跃气氛,大声说:“大家看,我找到同类啦!她在介里啊!”我一听见,连忙捂住她的嘴带着她飞奔到人少的地方,我对她说:“姐啊,你别找我浪了吧,你去找别人吧!”由于她是钱仙,她对我说:“你要付钱啊,你付钱我就不找你!”我问她:“你要多少?”她说:“你给我5元,我就一天不找你!”她一说完,我就掏出25元递给她便跑了!

这就是我的闺蜜,你想认识她吗?

给认识不久的闺蜜的小作文【六】

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