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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请以和谐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请以和谐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3-06-17 10:37:01
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请以和谐为话题的作文700字)

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一】

我欣赏精致的女人。她不一定有漂亮的脸蛋,但她一定有一张干净的脸,给人一种坦然舒服的感觉;她不一定穿高档穿名牌,但一定穿着得体;她不一定很时尚,但也绝不会很老土。她也上班,也为老公孩子做饭洗衣,但她不会忽略自己。她喜欢买时尚而不是很前卫的服装,喜欢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她很注意保养,为了保持身材,她不会暴饮暴食把自己吃得像个水桶,当然也不会为减肥而把自己饿个半;为了不任皱纹过早的爬上眼角,她会偶尔去去美容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鸡蛋壳里剩下的那点蛋清,或者喝完牛奶后留下的一口牛奶,或者新鲜的黄瓜汁,或者蜂蜜,细致的涂在脸上,涂完后继续做家务,家务完了再把脸上那自制的面膜洗干净,然后对着镜中的脸蛋满意一笑。(在她看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应该会穿衣打扮会美容保养。)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家人,也爱自己,活得精致。

我欣赏积极的女人。也许她的丈夫很平庸,她的孩子也很平淡,但她从不抱怨他们,只是暗暗努力地去帮助完善他们。也许她并不喜欢她这份工作,但她不会消极抱怨,而是想办法去改变现实,努力给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实在不行,她也会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因为她明白,不能改变现实,就必须适应现实。这样的女人,你很少听到她消极的叹息埋怨,跟她在一起,你也情不自禁地积极起来快乐起来。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生活,也爱工作,活得积极。

我欣赏优雅的女人。这种女人或许没有窈窕的身材,高挽的发髻,但她举止从容,目光沉静,浑身透着淡淡的书卷气。她喜欢阅读,喜欢音乐,喜欢许多优雅的东西,甚至有点小资情调。

呵呵,我以一个女人的眼光看女人,欣赏的是这样活得精致活得积极活得优雅的女人。不知道男士们欣赏的又是哪样的女人呢。

(当然,毫无疑问,这种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善良属于品德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二】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以和谐为题的作文700字【三】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