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大全>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高一写我的大学梦议论作文)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高一写我的大学梦议论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5 02:53:58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高一写我的大学梦议论作文)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一】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二】

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三】

《狼王梦》中紫岚是位伟大的母亲。它的伴旅黑桑在登上狼王之位时,被野猪剌中胸口,去了。而紫岚早已为黑桑怀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

黑桑因临前未成狼王而不瞑目。现在,只能让五只小狼崽来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可五只小狼崽中最小的那只是母的,不能做狼王,最大的又被冻了,现在只剩下三只小狼崽能继承黑桑的狼王梦了。剩下的三只小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黑仔与蓝魂儿都没去与现任狼王洛戛争夺王位就已经于非命。剩下双毛实现黑桑的梦想——成为狼王。可是双毛从小非常自卑,每次捕食扮演的都是帮别的狼加油的角色,到后面狼群开始抢猎物的时候,他只会往角落里一钻,看着它们,宁可挨饿也不去抢。这样它怎能成为狼王呢?紫岚为这个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个办法:让双毛继续下去,当忍耐度到了极限时,狼性自然会暴发,双毛也会出“狼”地。可紫岚的“如意算盘”算错了,双毛不但没有成功,还因此丧失了生命。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双毛在紫岚和媚媚的苦心经营下,终于出“狼”头地,准备好与洛戛争夺王位了,可自卑的心理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隐藏了。当与洛戛争夺王位时,狼群们则散成扇形,谁也不能上前助阵,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狼群的规矩,这必定是场腥风雨的大战。双毛接二连三地朝洛戛的致命部位攻击,洛戛渐渐招架不住。当双毛扑向它的喉管时,它突然反扑一下,对着双毛猛咬一口,双毛长嗥一声,便倒地了。在双毛发动攻击时,看到了洛戛眼中那种镇定与自信的眼神,它怕了,立马像变了只狼的样子,那种自卑的心理被全数激发 ……

最后,紫岚只能将狼王之梦寄托于媚媚为它生的狼孙们了,它也用自己的生命为狼孙们除去灾难,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四】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高一学生关于大学梦的作文【五】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岩石背后,卧着一只母狼,夕阳把她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她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着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这样她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即背风,有居高临下,只要有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她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