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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七年级作文500字带题目的)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七年级作文500字带题目的)

更新时间:2024-03-01 00:51:20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七年级作文500字带题目的)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一】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二】

凡卡把信寄出去后,就天天盼望爷爷来接他,可是,一天天过去了,始终不见爷爷来,但是,他还是等待。

一天,他在鞋店工作的时候,看见了希望、看到了光明。一位大伯来鞋店买鞋,正好他是凡卡乡下家的邻居,凡卡向他的邻居走去,说:“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凡卡。”大伯先是吃了一惊说:“你是……凡卡?怎么瘦了这么多?”凡卡正想发话,却被伙计扯了过去,他们不让凡卡过去。大伯走了,凡卡的希望又破灭了。

这件事被老板知道了,老板把凡卡拖到院子,拿皮带揍了他一顿,而且这次打了很久才收手,凡卡全身都被打肿了,凡卡痛苦极了。

第二天下午,伙计们打发凡卡去酒店打酒,正好在去酒店的路上,凡卡又碰到了他的邻居,“大伯,你能带我回乡下吗?”凡卡带着乞求的神情说。

“嗯,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的钱只够一个人回去,还差一点钱才能再买一张票。”

“还差多少?”凡卡兴奋的问。

“差6元,你有钱?”“嗯,我有还多了4元呢!”“好极了,那我去买票了,你也跟着来吧!”……

凡卡和大伯上了车,正好要开车了,凡卡开心极了,因为可以回家了。

伙计们不见凡卡回来,都急了,他们出去找呀找,最终还是找不到凡卡,因为凡卡回家乡了,没有人可以在欺负他,不过,乡村生活也是不太好,但是,比这莫斯科这里好多了。

凡卡回到家了,不见爷爷在,就去树林了,因为今天是圣诞节前一天,所以现在爷爷一定在砍圣诞树。

凡卡走进树林,果然爷爷正在砍圣诞树,忽然凡卡不小心踢到了石头,摔倒了,呀!如果在这个树林摔倒是要没命的,因为这是个在悬崖边上的小树林,爷爷听见了摔倒声,回头一看,是凡卡。

随着“啊”的一声叫后,传来的是一阵哭声……

凡卡上了天堂,上帝问他:“你回到乡下,只见了你爷爷一眼,就了,值得吗?”凡卡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值得。”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三】

凡卡梦见爷爷正在读信,泥鳅摇着尾巴。一阵喊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是老板和老板娘做完礼拜回来了。只见老板怒气冲冲,瞪着眼睛;老板娘怒发冲冠,双手叉着腰。老板开始破口大骂:“你这小兔崽子,我们不在的时候,你就不干活,偷懒,整天给你吃的,还不满足!”说完,老板扇了凡卡一巴掌,凡卡的眼泪夺眶而出,老板娘一见眼泪,气就不打一出来,生气地喊:“你有什么好哭的,偷懒是你不对,委屈什么!”经过老板娘的一番火上浇油,老板打得更厉害了,伙计们在旁边幸灾乐祸。老板娘也在那儿说:“再用力打!”

老板揪着凡卡的头发,把他拖到院子里,拿出惯用东西——皮带,让他见了怕得腿发抖的东西,老板拿着皮带用力地抽打着凡卡,他咬着牙,忍受着,他心里明白,自己越是反抗,老板就打得更用力,每一次抽打,都是遍体鳞伤,这次,也不例外,凡卡被打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他疼得泪流满面,心里想:爷爷,您快点带我走吧!我快要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了。

接下来的日子,凡卡心里想着他给爷爷写的信寄到没有?爷爷看了没有?会不会决定带我离开这儿?做工时,常常走思了,伙计们看见了,就向老板告状,说凡卡偷懒,每逢这时,老板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揍一顿。他强忍着痛,不敢大喊,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滴,心里十分绝望,那些伤让他无法忍受了,求饶着:“老板,求求您,我再也不敢了。”老板又打了几下,狠狠地扔下一句话:“这次就饶了你,再让我发现你偷懒,不信打不你!”伙计们看着凡卡那惨不忍睹的样子,竟哈哈大笑,说:“凡卡,你真是活该!”

凡卡常常幻想到他和爷爷团聚了,离开了黑暗的城市,回到了美丽的乡下,爷爷继续做守夜人,他和爷爷一起砍圣诞树,和小伙伴一起玩。可是,但他没想到,那是一封无法收到的信。

凡卡在以后的日子里,想念着亲爱的爷爷,常常受老板的虐待,长期疲劳,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再加上过度的想念,最后,离开了人间,摆脱了黑暗的折磨,悲惨地去。

他的爷爷不久以后也在一天夜里打更时,不幸倒下,被饥寒夺走了生命,临前嘴里还叫着孙子的名字……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四】

凡卡沉沉的入睡了,在梦里他看见了爷爷正在急急忙忙的赶过来,他们来到老板家,把他接走了,他们在乡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美丽的梦。

但是,老板也在这时回来了,老板看看桌子上空的墨水瓶和那支生了锈的钢笔,顿时火冒三丈,去寻找被他留下看家的凡卡,不一会儿老板就找到呼呼大睡的凡卡,老板看着睡得不亦乐乎的凡卡,不禁怒发冲冠,拿起皮带,狠狠地抽在凡卡身上,凡卡被身上火辣辣的痛感,疼醒了,闪电般的睁开了双眼,看见老板怒气冲冲的脸,马上站了起来。他心虚地看了看老板,开口说道:“老板,你回来了。”老板冷笑道:“我再不回来,我店里的东西恐怕都成空的了!”凡卡心里一惊,双眼顿时充满恐惧,像惊慌失措的兔子看着凶狠如豺豹的老板,说:“老板,我不是故意的……”凡卡的话还没说完,老板就扬起手上的皮鞭朝凡卡的身上抽去,边抽边说:“不是故意的,墨水已经用完了,看我不打你。”“啪啪”的声音回荡在房子中……

短暂的十几分钟对凡卡来说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老板打累了,便回屋了,但他不准凡卡睡觉,要他看着他的孩子。可怜的凡卡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走到摇篮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摇篮。疼痛让凡卡没了睡意,思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到了清晨,凡卡浑身上下都是伤痕,一点力气都没有,老板走到他身边,高声的说:“别磨磨蹭蹭的,去,去把衣服洗了,再把桌子统统抹干净,快去!”凡卡看看那满满一盆衣服和灰尘厚厚的桌子,叹了一口气。吃力地干起活来。

凡卡想到:爷爷,您快点来吧!我受不了了,求求您了,你再不来,我就要了……

而凡卡不知道,他那封充满希望的信,由于写的不完整,被遗弃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五】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七年级作文500字初一【六】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