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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努力的作文高中议论文)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努力的作文高中议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4 23:08:02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努力的作文高中议论文)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一】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二】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这篇写景抒情散文详细描写了四个季节的雨,春雨缠绵,夏雨粗犷,秋雨的纯净,冬雨的晶莹,一幅幅雨的画面让人流连忘返。文中多运用比喻手法,使语言生动活泼。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三】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四】

“哇噻,太美了!”“好多雪,我们打雪仗吧!”“哇,连叶子上也有雪,扶手上也有,连石头上也有,太美了!”纯净的雪,漫山遍野,让我感觉落入人间仙境。

在龙湾田岙山,雪,落在树上,掉在墓地上。我们一大家前往山上扫墓,可是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风,轻轻吹动树枝,白雪,缓缓落在大家头上。大家眼中只有雪,洁白的雪,美丽的雪,覆盖在那苍翠欲滴的松树上,堆积在那灰色的,一层一层的瓦片上。经过一秒钟的时间后,大家顿时欢呼起来。

漫山遍野的雪,被我们堆起,成为一个个雪人、雪球。我抓起一把雪,用双手把雪按成球形,再用许多的雪,将它们融合成一个大雪球。等待爸爸前来受“雪球之刑”。可没想到,雪球非但没有“爆炸”,反而回到了我的脚上。我不服输,捡起雪球再次“进攻”,爸爸毫不惧怕,竟伸手接住雪球,反过来打我。我四处逃窜,一脸悲催,只好边逃跑边做雪球,不出两分钟,又一个雪球“出炉”了。我转过身一看,两个雪球正朝着我飞来。我弯下腰,一躲,两个雪球擦着我的眼睛划过。正是我反击的时候,雪球大战开始了……

我经过妈妈身边时,发现她正在堆雪人,我大喊道:“我投降!”然后就不管他们,看妈妈做雪人。只见妈妈这捏捏那按按,再将两粒小煤块按上“脸部”,一对活灵活现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卖萌”。妈妈又将一根小树枝当做雪人的嘴巴。还用几片小叶子给小雪人做了头饰和围巾。构成了一个惟妙惟肖的小雪人。妈妈一脸兴奋,拿出手机忙着照相。

就在这时,太阳出来了,雪,慢慢化掉了,小雪人也消失了。大家没雪玩了,可大家并没有伤心,反而开心的笑了起来。雪化了,大家也得回去的。雪,下个冬天,再来吧!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五】

在图书馆借了一本《道德经》,看完后虽然觉得不能完全地读懂老子的思想,但是心中还是感觉一片坦荡,觉得此书对我们深有益处。

《道德经》这部著作是老子所写,但不是介绍老子生平事迹,而是讲道论德,所以叫做《道德经》。《道德经》全书原本分为上下篇共五千多言,上篇一章至三十七章主要讲“道”,下篇三十八章至八十一章主要讲“德”。 老子说的道,是天道,就是自然的规律。我对《道德经》的理解是无为而治和尊重自然规律。

人的一生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有时候人们不能再其中好好的把握自己,以至于身败名裂,不能保全。因此,怎样才能在得意或失意的时候保全自己,是自己的心智足够清醒,不至于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人生的大智慧,而《道德经》就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人在得意的时候,家庭、事业顺风顺水,此时的人容易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狂妄自大。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招人嫉妒,也会树敌太多,甚至招来生之祸。在老子看来,福气来临时,我们要提醒自己祸根也来临了,自己不要那么盛气凌人,要懂得谦恭,否则失意时就会走投无路。还有不能狂妄自大,不要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天下无敌,强中自有强中手,肯定有人比你会更厉害,更出色。但我们达到目标时也不能到出炫耀,不能自负,不能骄傲,要有谦虚之心。

老子说“是以圣人出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夫为弗居,是以不去。”老子认为,我们应该用顺其自然的“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间事务,这就是不言的教导;只有任凭万物生长而不加干涉,而生养的万物又不据为自己所有;为万物的生长尽力而为却不认为是自己的能耐,有功劳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一个人不居功自傲,所以他的功绩总是不会失去,而是永存。

无为是一种心境,是一种修养。假如我们能够做到无为,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的稳定。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许许多多的人在利欲面前迷失自我,假如我们能够做得到无为,那么我们也将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其中道理还得我们亲自阅读才能理会,《道德经》是一部值得永远学习,永远研究的经典之作。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六】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优秀的传统之一。孔子云:“诚者,乃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知其可”;韩非子曰:“巧诈不如拙诚”;陶行知先生也曾说过:“不作假秀才,宁为真白丁”;季布一诺胜过千金,商鞅变法立木求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类似的故事和典故不胜枚举,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在迅速发达的市场经济熏陶下,摒弃了人类最基本的传统和优秀的东西,真是可惜可叹!

诚,就是要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信,就是要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不朝秦暮楚,不朝令夕改。诚信是立业之本,做人的准则,是企业和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其中道理不言而喻。一个企业、一个部门甚至于一个人,如果张口就是谎话连天,如果说话不算数,不守信义,谁还会相信他。那个站在山头上大喊“狼来了!”的小男孩,不就是因为一再说谎,而导致说话无人听,最后被狼吃了吗?其实,吃他的并非是狼,严格地说是他那不诚信的品质。

“无诚则有失,无信则招祸”。那些践踏诚信的人也许能得利于一时,但终将作茧自缚,自食其果;那些制假售假者,或专靠欺蒙诈骗者,则往往在得手一两次后,便会陷入绝境,导致人财两空,有些甚至锒铛入狱。在现代经济社会,即使一个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现代化的机器设备,有誉满

全球的品牌优势,建立了很好的采购和销售网络,并且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高学历的管理者队伍,但如果它在财务报表、在商品、在服务上做假,欺骗商品客户和投资者,丢掉了信用资本,就没有银行愿意给他贷款,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商品就没有人买,合作者和客户没有了,所有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企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并最终在市场中消失。因此,诚信确确实实是做人、立业之本。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我们为人做事的准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绚丽多彩,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诚信是人的一张脸,他写着你的品德和操行。时下很多企业如博士伦、雀巢、光明等很多企业就是缺少这现代物欲横流社会弥足珍贵的品质才大伤元气的。人在职场没有了诚信,或者你的诚信收到怀疑,那么的你将难以融入这个社会和企业,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职场无小事,轻诺必寡信,重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他都是在积累你的品质大厦,有两三块砖头质量不过关,就可能导致大厦将倾的危险。人在职场,七分做人,三分做事,人际关系是职场的根基。否则即使你是靠技术求生存的家伙,没有和团队的精诚合作,孤军奋战,在现代职场想成功是很困难的。大家知道微软的几乎所有的软件和系统都不是某个人的独立作品,都是团队的力量,尽管大家作用不尽相同。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任何本领都是空中楼阁,无法真正创造财富和价值。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七】

我的家乡在句容市白兔镇倪塘村,我们村的旁边有一所果园,它的名字叫做“漫天遍红”

走进院门,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唐老鸭,看上去就像守门神把守在那里儿。仔细一瞧,哈!哦,原来是一个大气球!

一走进果园就能看到果实,在果实是几月撒种,几月结果呢?如果是你一定会问和我一样的问题,走让我们去问问所长。在所长那我知道了。在灿烂的3、4月的时候,有红艳艳桃花,有白银银梨花。到芬芳的5、6月的时候,本是红艳艳的桃花,现在也是又大又红的桃子,本是白银银的梨花,现在变成又黄又大的梨子,哦!还有黄灿灿的杏子。在满人心窝的3、4月的时候播下小小的西瓜种,到炎热7、8月的时候就能吃到红、黑相间的“绿胖子”。在美好的3、4月本是白花花的人参花,到金黄的9、10月就能吃到脆脆的人参果。在美好的3、4月种下一棵棵桔子树,到那寒气逼人的11、12月就能吃到让人当做“取暖炉”的桔子,在人们的嘴中“颠簸”着。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我喜欢后山。落光了叶子的苹果树和梨子树上挂满了毛茸的银条,葡萄架上和桔子树上缀满了蓬松的银球。一丛十分矮的树就像戴上厚重的白帽子,远望去,就像笨重的北极熊。

好一派迷人的风光呀!我爱家乡,也爱果园。

关于高中努力作文【八】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