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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叙事类作文700(初中作文700字万能叙事文)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初中作文700字万能叙事文)

更新时间:2024-06-19 22:26:56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初中作文700字万能叙事文)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一】

小学时,我一向很向往初中。那时候渴望长大,渴望自由。小时候,是年少不知愁滋味,总觉得,每一天快乐的生活过于平淡。所以,不珍惜旧时柔软时光,进入了初中。

我觉得,初中,让我成长。让我明白: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会生活是个大染缸,是复杂的。我不再是个孩子,我再也不逃避职责。磨去了我的棱角,留下了我的骄傲。

初中,成长了我的坚持。一向以来,我便不算很有恒心。所以,有些事,我根本坚持不下去。经历了初一的背叛,经历了初二的磨练,经历了友情的洗涤,工作的锤炼,生活的变却,我想,我最后能够笑对人生了。我一向都忘不了,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时的感受。当时到底是怎样回事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传荡:从这天起,你再也不是人物的中心,从这天起,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从那之后,我好像再也没有抬头看过。不仅仅仅是人际、成绩、工作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漏洞。那时候真的是想过离开算了。离开这儿,换个环境说不定会好过些。然而还是坚持下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只是在别人问起时,嘴角是上翘的,鼻子是酸涩的。灾难不仅仅是灾难,它还意味着一场磨练。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不是么?时间是一场盛宴,亦是一支长箭。许多时候,我们不是输给灾难,而是输给时间。我坚持,固我胜。我胜过了时间,固我学会坚持。

初中生活,教我学会了淡然。你对的时候,别人不会记得你对过;你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所以,我笑对人生。听铉断,断三千痴绵;坠花湮,湮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指尖?即便不能完全做到,也要接近那份心境。

生活是真实的。它不光有快乐,亦有痛苦。命运将我们推向前,岁月的轮碾过,留下一圈圈年华的影子。是谁说过,不能回到从前?我们已经长大,根本不可能在那般无虑的过活。

人需要成长,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成长中度过。我们才刚刚步入这个不太复杂的小社会,若处理事情都不能得心应手,又何提以后?

我感谢我的初中的生活,它让我明白了很多,成长了很多。同时,我亦恶厌它,怕它给我带来的伤痛。但我明白,此刻我学会的东西,必须会受用一辈子。虽然我还不够自己,但我坚信: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斜倚云端千壶掩寂寞,纵使他人空笑。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二】

拿起老爸的书溜进厕所,坐在马桶上看着,我的心情随着老爸的找书声上下跌落。有脚步声!我不知把书藏在哪,有了!我打开柜子,把书用洗脸盆遮住,关上柜门,跑出厕所。几天后去看,咦?书呢,一定是被老爸找到了吧。

这就是我家的三书虫,每天都打闹着读书的三书虫。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三】

——题记

好几年来,我一向喝一种药。医生说我务必坚持!于是,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很乖违地喝下一杯杯装在咖啡杯里的药水!

味道——微苦!

我喜欢喝药的时候,眼望着窗外,哪怕是漆黑的夜里,在一种很深邃的黑暗中!然后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多年来,我一向用左手端咖啡杯,我想滕出自己的右手,因为它承载了太多不必要的负担。

我用右手画画,虽然我一腔热诚,虽然努力尝试,但结果,一张张扭曲的怪异画卷开始不断让自己恶心,我丢掉画笔,逃离即将对我永远关掉的艺术殿堂!右手,我的右手,第一次去!只留下一段辛酸的回忆!

然后,右手笔尖里滚出的一个个方块字,也同样扭曲,同样丑陋,我开始怀疑这不是一个女生的右手!我拒绝写字,我不想侮辱我聪明的祖先!

之后,有了以下一幕:

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宣布由于我连续一星期未交小字练习作业而罚抄全册汉字的决定!那一刻,小小的我蜷缩在墙角,我不停地看着自己的右手!不停地问:“你为什么这样不争气!”更让我难过的是,这一次,我将愧对祖先,因为在我的右手里,将诞生一本写满“丑陋”的我也不认识的“方块字”!

我的右手——我的心痛!

因为太多太多,我务必用我的右手写字!我用我的右手翻书,我用右手打球,但我决不会用右手端起苦苦的药水,往自己的胃里灌!

因为:苦·苦=苦2……

之后,最后有一次,我发现右手的光环!我能用它写出一篇篇我喜欢的文章,我微笑,回忆那个端咖啡杯的动作,我的眼角慢慢地浸出了眼泪,一种晶莹的闪动!——因为成长,因为自己的右手!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四】

“今年暑假我一定制定一个锻炼计划,”我心里这样想,“再这样下去,我就废了。”

进入初中以来,我的体重是一个劲的往上涨,繁重的学习,使我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再加上学校的伙食又好,想不长肉都不行。我现在比妈妈还要重,这可不是好事,一个姑娘家长这么彪悍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今年暑假我一定要下一下决心,减减胖。

我要早上6点起床,到小区里跑上3圈,这样就差不多3公里,可以消耗掉一两千个卡路里。晚上再出去散散步,又可以消灭掉肚子里的一小块脂肪。另外我每天可以少吃两个鸡排,少喝一瓶碳酸饮料,把我的饮食控制好,到暑假结束以后,我不就变成了一个淑女了。对,我的决心已定,就这么办!

放暑假的那天,我的小学同学打电话说要聚一聚。我们已经一年没见了。自从小学毕了业,大家都各奔东西,去了不同的学校。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了,还挺想他们的。

时间就定在下午五点,地点是东大街的港湾餐厅。除了几个买了晚上的火车票,要旅游的同学以外,其它的人差不多都去了。大家在一起聊呀,唱呀跳呀,一直嗨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家。看来早上是起不早了,我需要睡个囫囵觉了,弥补一下。

计划从第三天正式开始。我要把表定在早上五点五十。只要它一响我就起床,下去跑步。

闹钟响了,我偷偷地穿上衣服,开了门,出去了。虽然是早上,天还是出奇的热。刚跑没多远,汗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噼里啪啦的向下掉。我才不管它呢,坚持下去,不能让爸爸说我做事虎头蛇尾。

我圆满的完成了我制定的目标,我高兴极了。

“小雨,你要把你的T恤衫洗一洗,出来汗不洗会臭的。”妈妈这样说。

“没问题。”我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为我的胜利沾沾自喜。

第二天早上,我又按时起了床。到楼下的时候,就觉得我的腿有的发酸发软。这肯定是昨天运动量大。没关系,坚持坚持就好了。我心里这样想,便开始跑起来。

第三天早上,当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我看了看,想起床,可是我实在是有点累。还不到六点。再过十几分钟起床也不晚。

刚一进入梦乡,闹钟又响了。十分一响,真是烦人。算了,我还是起床吧。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把表定到六点十分,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多睡二十分钟了。

这样又过了三天,我觉得时间有点不合理,六点二十还是有点早,再往后推十分钟就恰当了。这样跑步回来正好吃饭。

对,把表定到六点半。

我的计划实行了不到一个星期,我开始把闹钟定到五点五十,又改到六点十分,再改到六点半,最后我实在是困得不行,无论起床铃声怎样的响,我就是不想起床了。迷迷糊糊之中就听到妈妈在喊:“都七点多了,你还去不去?”

“今天我就不起来了,晚上我会多跑两圈圈,把早上少跑的补回来的。”我一翻身就又睡了。

闹钟总是在早上六点半响起,你说烦人不烦人。反正我是主意一定,无论你怎样的响,我就是不起床。

暑假过去了一大半,眼看就要开学了,可我的体重一点都没少,反而增加了两三斤,你说烦人不烦人。这都怨那个恼人的闹钟,把我折腾地睡不好觉,又没锻炼好我的身体,你说是不是?

初一叙事类作文700【五】

夏意渐浓,忆十载沐浴书香,如过往飞鸿,萌然心动。书虽不是生活的全部,却是我灵魂的根基。

城市总是霓虹耀眼,人喧车闹,紧张的节奏,忙碌的人群。随着学业的紧张,与书在一起的时间越发少了,但只要走进书房,看着满架的书籍,再次倾听翻合书页的旋律,倏然察觉――书,还在。

清芳傲梅凌寒生

“看到光明就是快乐”,如果说读书难,我想没有人能比上海伦凯勒,八岁那年,无意间从母亲书架中翻出一本陈旧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从翻折的书页,卷边的封面可以看出,母亲显然读过很多遍。在好奇心的促使下,我与海伦结下了一段不解的尘缘。初读不由为海伦鼓掌,为她不向命运低头,不向挫折颔首的竖毅鼓掌;十岁,复读,只觉心随海伦在无边的希望原野上畅游,虽然海伦听不到,可她却用笔尖渲然出清晨林间潺潺溪水细流之声,万千飞鸟苏醒嘤嘤争鸣之韵;虽然海伦看不到,可她却用文字刻画出纷纷暮雪飞下,散落枝头银装之素美;茫茫表浪翻腾,农民欣喜收获之丰饶。不由为其精妙的文采折服。十三岁,再读,我看到海伦光辉背后,默默为她付出心的人――莎莉文老师,一个教会海伦识字,说话,陪伴海伦成长的良师益友,或许当莎莉文第一次见到海伦时,就注定要背负那不平凡的使命。当她无私教诲海伦时,莎莉文是幸福的;当海伦第一次发出声音时,莎莉文是伟大的。她用毕生心,灌溉出了一个文学史上不朽的奇葩――海伦凯勒。因为有书,让一个独处黑暗中摸索的女孩看到了生命的美好;也是因为有书,使一个徘徊寂静环境中孤独的女孩呐喊出自己心灵不羁的灵魂;也正因为有书,让海伦突破困难,不完美的身体却绽放出最美最灿烂的人生。

过隙白驹催木成

大家可还记得斜阳下那个看骆驼的小女孩吗?她就是英子,林海音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中的主人公。离开海伦凯勒恢弘笔触,英子仿佛带着我回到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回到她那自然、清丽的`童年时光。

清风和煦,一个梳着四角齐发型,带着小毡帽的小女孩同父母来到了北京,从此,开始了一段不同寻常的童年经历,一段走向成熟的心路历程。在孩子的眼中,世界没有黑暗,没有污秽,只有美好与纯洁。疯女人秀贞果真那么可怕吗?草丛中的厚唇男人难道那么可憎吗?斜阳依旧,一件件事,一个个人都默默地离开了英子,同时带走的,还有英子幼稚的内心――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也再不是小孩子,可我相信,待英子蓦然回首之时,她仍会选择感激,感激过往的那些人,在她美丽的年代给她最美好的记忆;感激经历的那些事,让她含着成长酸涩的泪水变得愈发坚强。而伴着英子的故事朦胧间告别了童年,成长的是年龄,不变的是那晚风、斜阳和那胡同里回荡着的清脆笑声……

出淤青莲终迎风

同林海音一样,还有那么一位悠然洒脱的女性,一直打动着我,她就是记忆中永远的三毛。如果说《撒哈拉的故事》让我认识了三毛。不如说是《哭泣的骆驼》让我真正爱上了三毛。一张撒哈拉的照片勾起三毛前尘的记忆,促使她义无反顾的踏上撒哈拉的沙漠,这就是三毛,只因一丝灵感的牵动就可以不惧千里。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带我看尽了人性中的真、善、美:哑奴的感恩,姑卡的善良,以及热情单纯的沙漠人民。当跟着三毛走进《哭泣的骆驼》,却变成令我心情沉重、深思良久的一章,象是突然展开了人性的另一面,愚昧、戮……

风停了,沙落了,一切都结束了,唯有骆驼的悲鸣久久不停……过往匆匆,善恶交织,世事无奈,却推动她的前行。泪,晶莹随风,散落,那无尽的凄情……

漠漠黄沙,塑造那一绝世妙心;滴滴幕幕,练就这一旷世奇女。那个神仙般的女子在一个清晨无声无息的离开了,那个自由的化身却永恒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自然、不羁、天真的三毛啊!那个在撒哈拉茫茫无际的黄沙中,彩裙飘飘向远方奔跑着的三毛,想必已化为撒哈拉上空游荡飘浮的灵魂,永远的守护着那片神圣的土地——那块黑暗笼罩的净土,那让他尝尽世间冷暖的顿悟之地。那个令人无法忘却的三毛,让我学会感激的同时,也更懂得了珍惜。

东风又过,吹来梅花乾坤芬芳;莺啼回响,高踞秀木莞尔歌唱;细雨蒙蒙,装点青莲淡雅云妆;昔日鹰隼,终成雄鹰长空翱翔。

抬眼窗外,已是夕阳余晖,马路上又传来人声鼎沸,都市霓虹竟相闪烁,而我这一刻却心静如水。

书,真的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