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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本表格制作(怎么做作文纸表格)

作文本表格制作(怎么做作文纸表格)

更新时间:2023-11-20 10:18:43
作文本表格制作(怎么做作文纸表格)

作文本表格制作【一】

就个人而言,只要是年满18 周岁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应该都可以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是学界通行的观点。但是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存在很多障碍难以克服:

在环境公益诉讼当中,当事人双方的地位和力量是极不平衡的。其一,是法律与鉴定技术明显失衡。环境污染和损害往往需要专业的技术和装备才能进行检测、鉴定和举证,普通公民很少具备这样的举证和鉴定的诉讼能力; 其二,公平与经济利益明显失衡。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和利益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这就有可能产生诉讼中的“搭便车”现象,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不仅要付出金钱和精力,甚至还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而一旦赢得诉讼,本人又并非唯一的受益主体,个人就会因此缺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动力,如果大家都不愿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那么环境公益又该怎么样维护? 由谁维护? 其三,诉讼费用负担沉重。由于环境问题的潜在性、长期性使得损害难以计算,环境的整体性、关联性使得损害的数额如果能计算也是庞大的。原告提起诉讼要预先交纳诉讼费,败诉还要全部承担诉讼费,负担沉重,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公益诉讼的推进。

作文本表格制作【二】

根据《宪法》第11 条和《环境保护法》第26 - 28 条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日常的环境监管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进一步规定,破坏海洋环境并“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其他资源管理部门如土地、森林、草原、水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人的身份,对破坏自然资源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由此不难看出环境保护部门也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之一。因此,有学者建议应当赋予环境行政机关环境公益诉讼权,作为原告对侵害公众或国家环境资源权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维护公共的环境利益。但是,( 1 环保行政部门一般都隶属于地方政府,很难不受政府干预。我国目前很多地方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遏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引起的。( 2 大部分的环境专业鉴定和检测机构均隶属于环境行政部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他们本身可能是当事人,对于他们做出的结论,法院应当如何审查和认定也是建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作文本表格制作【三】

《格列佛游记》讲述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胭国等地的经历。

在小人国里,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长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6英寸。格列佛在那犹如巨人,一顿要吃好几车食物。但格列佛也对小人国心怀感激,帮助小人国取得战争胜利。

而在大人国,一切与小人国恰好相反,居民身高80多英尺,麦子也有40英尺高,格列佛变成一个小小的“宠物”,随时有被踩扁的可能。

但在这些国家里,官员们还为了自己的权位进行无聊的政治斗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慧姻国以后,更是一种荒唐景象。飞岛上的统治者靠搜刮下方财物养活自己,若不服从,国王就把飞岛罩在他们头上,夺取阳光,甚至直接毁了下方。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讽刺。这一切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罪恶。

我想人万不可贪财,要心灵纯净,用自己的良心去做好每一件事。才会赢来赞赏。

作文本表格制作【四】

1. 赞同观点。09 年7 月6 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为我国环保NGO 公益诉讼“破冰”第一案。环境NGO 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优越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展现开来: 一是环保NGO 因其非官方性和独立性特征,当政府不作为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了环境公共利益时,由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行不通,环保NGO 更适合在此情况下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二是与检察机关相比,尽管在环保实践中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可谓不少,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对检察机关能否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还存在诸多争议,而对环保NGO 的原告资格是一致认同的。三是弥补个人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不足。环境私益诉讼面临诉讼证据取证困难和专业技术鉴定困难这两个诉讼瓶颈。而环保NGO 是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非政府组织,1、环保NGO 关心社会公益,志愿加入环保NGO 的成员对环境事业具有强烈使命感,愿为伸张环境正义锲而不舍。2、环保NGO 的很多成员具有环境科学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还可通过与政府、企业等沟通、协作获取更多资源,扭转信息不对称的劣势。3、公益诉讼的着眼点在“维护公益”,环保NGO 的宗旨就是保护环境,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性质相符。

2. 质疑观点。虽然前述的环保NGO 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功立案,但是,环保NGO 环境公益诉讼仍然面临许多障碍: 第一个问题是不具有原告资格。传统的诉权理论认为,实体法没有明确赋予的权益,在诉讼法上就无法为其设立救济的诉权。按照这一理论,环保NGO 要成为原告必须享有一定的环境实体权利,这个权利被学者们称为环境权,当自己的这一权利受侵害或威胁时即可获得诉权,成为适格的原告。而环境权在我国尚处于理论研究之中,而且其关注的对象仅是个体公民或部分群体受损的利益,救济的权益主要是私益,不符合环境公益诉讼对“公益”关注的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社会团体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起诉,但对环境团体能否代表其成员起诉,法律存在欠缺。第二个问题就是现阶段我国公益组织的发达程度。从环保NGO 的设立来看,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占绝大多数,本应作为环保NGO 中坚力量的草根环保组织数量极其有限,且都依附于政府,本身还没有取得完全的独立地位。这些公益组织更多的是用于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往往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在当前我国环保公益体制并不健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民众的自觉性与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来推动公益诉是远远不够的。

3. 学者建议。在欧洲,环保团体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力量,允许符合一定标准的环保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标准主要是一些限制性条件: 被政府认可、成立有一定年限、有法律人格、所提起的案件与其组织目标相关、有良好的信用和以往表现等。对此我国可以结合国内环保团体的发展状况,采取国家认可的方式,赋予少数经过注册,成立已有一定年限,有一定活动范围、人员和资源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以环境公益诉权,在环保组织普遍发展得更为完善后,再将起诉权放宽。

作文本表格制作【五】

不能够否认,在现实生活中,说谎和欺骗可以在短时间之内带给我们一些好处,但与此同时也许我们已经失去了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东西——诚信。

曾记否,“曾子猪”言行一致的故事。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赶集,她的孩子哭着也要跟着去。她的母亲对他说:“你先回家待着,待会儿我回来给你猪吃。”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回来时,就看见曾子要抓猪去。她就劝阻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这可不能开玩笑,孩子并不知道你是在开玩笑。如今你一但欺骗了他,他今后就不会再相信你了。”于是,曾子把猪给了,煮了之后把猪给孩子吃掉了。曾子为孩子兑现了诺言。

曾记否,“徒木建信”一诺千金的故事。商鞅伫立在咸阳城外,在人群中他一次又一次的增加赏金,看是否有人愿意移动柱子。只要移动一根小小的柱子就可以获得巨额的赏金。人群之中人们纷纷开始议论,只要移动木桩就可以拿钱,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就在大家猜疑之中,只见一位壮汉移动了木柱,然后他拿走了赏金。大家感到疑惑和吃惊,但更多的是赞叹。商鞅的一诺千金获得了人们的.信任,使得变法得以推动。

曾记否,李白为友遵守约定。李白与自己的好友一起出游,可是在路上友人由于暴病身亡。李白为好友守丧,就连老虎来了也从不退缩。他依旧坚持拿着好友的骨灰去完成剩余的出游路程。李白为好友重情义,不惧生。

在现实的生活社会中,诚信给与了我们与他人不同的亮色,为我们带来了人格上的魅力。诸子百家的曾子,做到了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商鞅的“移木者赏百金”的诚信许诺为他的变法带来推动;李白面对生命的威胁,依然坚持完成约定。

诚信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织的彩虹。诚信,是远航的船的帆,有了帆,船才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让诚信为人格涂上一层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