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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触动心灵的瞬间100字作文)

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触动心灵的瞬间1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2-10-30 05:59:04
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触动心灵的瞬间100字作文)

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一】

在美国的一座平凡的城市,有一个平凡的母亲和他的儿子。

一天,儿子正在过马路,一辆正在形式的轿车正在距离儿子不到一米处,眼看就要撞上了。这一刻,正好被母亲看见了,母亲什么也不顾冲到了马路中间,用肩膀扛起了那辆轿车。最后,儿子平安无事,母亲只有肩部受了伤。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吧!由于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没有目击者用相机记录下来这一瞬间,但是那一瞬间,证明了母爱的'的伟大,那是永恒的爱!

美好的瞬间有时是有形的,有时是无形的,但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总是美好的。我希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创造美好的瞬间,成为永恒的瞬间。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充满美好的瞬间!

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二】

那一夜,你隐晦的爱,已永远刻入我的心间。

——题记

从小便觉得自己被母亲当做了“累赘”,比起母爱,更觉得的是母亲对我的无奈和一丝丝的嫌弃。直到那日,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母亲那深藏于似是冷漠面容背后的深深爱意。

那是个初秋的傍晚,母亲忙碌的时候,由于无暇照顾我这个麻烦多事还多嘴的孩子,无奈只好将我先送回家,才能继续工作。

也许由于是小城的缘故,还一路驶于路为偏僻的小道,一路看到的,只有那飘落于地的梧桐叶,昏暗的路灯无精打采地晕染这寂寥的夜。一路无言,车缓缓地停靠在小巷前,被夜色压抑了的巷口吞蚀了灯光,墨色般浓郁的黑暗充饰着一切。怕黑的我,将指甲深深嵌入掌心,钝钝的痛意却仍无法驱散内心对黑暗的`恐惧,僵持了片刻,仍是迟疑地喊了一声“妈……”话音未落的时刻,便听见驾驶座上的母亲不耐烦的声音:“自己走,这么大了害怕黑,丢不丢脸”丢脸,丢脸,我就只会丢你的脸!莫名的怒意涌上了头脑,愤愤地下了车,随手使尽力气碰上了车门,融入了黑暗,闷重的声音回荡于小巷。

借怒而来的胆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步步摇曳于巷道中,踢蹋的脚步声与喘息也成了不祥的预兆,终于忍不住回了头去寻找一丝光线,却被莫名耀眼的灯光刺疼了双眼微微眯起双眼,愕然间却发现那是母亲车上的远光灯,立身车外的她因是看到了久立不动的我,挥起手,示意我快走。

暮然间我开始后悔,为两分钟前对母亲不敬后悔。逆光而立的母亲在眼中不断模糊,脸颊上淌过一道温热的泪痕,我想我终于懂了母亲那无言的爱意——漫长而无声的等候。

一个个瘦尽灯花夜晚的催促与等待,一个个悲伤压抑时的拥抱与爱抚,每一日每一晚的牵挂与担忧……瞬间在脑海中回放一点一滴的涌现、凝聚,结成一串串晶莹的泪花,那一刻我仿佛无数次地再度穿梭于自己十四岁的生命。那一瞬间我看见了永恒。

记得龙应台曾说过“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她的背影渐行渐远”装作不经意地拭去泪花,朝母亲挥了挥手,示意她走,望着担心后悔的一瞥和缓缓驶离得车影,我想说:每一个被爱的瞬间都是永恒,哪怕母亲离开,但相处被爱的每一滴时光都不会被磨灭只因我们的心已在一起,那也是永恒。

如果说母爱的终点是一个句号,那么母亲会用谱写满整个宇宙的文字来表达,也不含画那个圈。如果说我对母亲的爱与感激是一颗星辰,那么我想,我会燃烧亿万年直至永恒。

那一瞬间,我懂了母爱,那一瞬间,已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

瞬间与永恒作文100字【三】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