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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叙事类的作文(经典阅读类的作文)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经典阅读类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14 08:14:53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经典阅读类的作文)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百遍。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有人不爱读书,把读书当作一种痛苦;有人酷爱读书,读起来都会忘记时间。其实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

《恐龙王国大百科》这本书让我惊奇不已,最大的是阿根廷龙,最小的是细鳄龙;非常笨的剑龙和很聪明的伤齿龙……

《大侦探小卡莱》这本书中的主角小卡莱是个大侦探。他从不放过可疑之处,但是有时他仔细过头了。一次他看见窗台上有一些迹,就以为是人案,又仔细观察了3天3夜,最终查出是一个人划破了流出的一些。看到这儿,我不禁捧腹大笑。我还读了很多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

我很爱读书。有一次,妈妈出去了,叫我在家做作业。妈妈前脚出门,我就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时间似流水,直到妈妈回来我依然在看书,作业一字不动,被妈妈臭骂了一顿。

当你遨游在书海里时,你会忘记一切,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人物。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二】

“今年暑假我一定制定一个锻炼计划,”我心里这样想,“再这样下去,我就废了。”

进入初中以来,我的体重是一个劲的往上涨,繁重的学习,使我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再加上学校的伙食又好,想不长肉都不行。我现在比妈妈还要重,这可不是好事,一个姑娘家长这么彪悍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今年暑假我一定要下一下决心,减减胖。

我要早上6点起床,到小区里跑上3圈,这样就差不多3公里,可以消耗掉一两千个卡路里。晚上再出去散散步,又可以消灭掉肚子里的一小块脂肪。另外我每天可以少吃两个鸡排,少喝一瓶碳酸饮料,把我的饮食控制好,到暑假结束以后,我不就变成了一个淑女了。对,我的决心已定,就这么办!

放暑假的那天,我的小学同学打电话说要聚一聚。我们已经一年没见了。自从小学毕了业,大家都各奔东西,去了不同的学校。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了,还挺想他们的。

时间就定在下午五点,地点是东大街的港湾餐厅。除了几个买了晚上的火车票,要旅游的同学以外,其它的人差不多都去了。大家在一起聊呀,唱呀跳呀,一直嗨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家。看来早上是起不早了,我需要睡个囫囵觉了,弥补一下。

计划从第三天正式开始。我要把表定在早上五点五十。只要它一响我就起床,下去跑步。

闹钟响了,我偷偷地穿上衣服,开了门,出去了。虽然是早上,天还是出奇的热。刚跑没多远,汗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噼里啪啦的向下掉。我才不管它呢,坚持下去,不能让爸爸说我做事虎头蛇尾。

我圆满的完成了我制定的目标,我高兴极了。

“小雨,你要把你的T恤衫洗一洗,出来汗不洗会臭的。”妈妈这样说。

“没问题。”我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为我的胜利沾沾自喜。

第二天早上,我又按时起了床。到楼下的时候,就觉得我的腿有的发酸发软。这肯定是昨天运动量大。没关系,坚持坚持就好了。我心里这样想,便开始跑起来。

第三天早上,当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我看了看,想起床,可是我实在是有点累。还不到六点。再过十几分钟起床也不晚。

刚一进入梦乡,闹钟又响了。十分一响,真是烦人。算了,我还是起床吧。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把表定到六点十分,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多睡二十分钟了。

这样又过了三天,我觉得时间有点不合理,六点二十还是有点早,再往后推十分钟就恰当了。这样跑步回来正好吃饭。

对,把表定到六点半。

我的计划实行了不到一个星期,我开始把闹钟定到五点五十,又改到六点十分,再改到六点半,最后我实在是困得不行,无论起床铃声怎样的响,我就是不想起床了。迷迷糊糊之中就听到妈妈在喊:“都七点多了,你还去不去?”

“今天我就不起来了,晚上我会多跑两圈圈,把早上少跑的补回来的。”我一翻身就又睡了。

闹钟总是在早上六点半响起,你说烦人不烦人。反正我是主意一定,无论你怎样的响,我就是不起床。

暑假过去了一大半,眼看就要开学了,可我的体重一点都没少,反而增加了两三斤,你说烦人不烦人。这都怨那个恼人的闹钟,把我折腾地睡不好觉,又没锻炼好我的身体,你说是不是?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三】

此题主要考核学生联系上下文理解的能力高低,第一处的"怦怦直跳",原因就在关键词的后面,简短缩句抄下来即可;第二处的"怦然一动",原因其实也在文章中,联系上下文读后稍加思考,应该可以做出来,前文中提到"十几岁的儿子弗(fú)雷迪(dí)将失去父亲。"后面的歹徒口中念道的"弗雷迪"就是他的儿子,换句话是他的儿子是歹徒之一,他打了自己的儿子。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四】

大手和小手

爸爸有一双大大的手,很有力,也很温暖;我有一双小小的手,很柔弱,但又很敏感。小时候,爸爸的大手总是牵着我的小手一起行走,大手指向哪儿,小手就跟向哪儿。

超市的收银台前,大手拨开长长的排队的人群,插到了队伍的前面,小手也跟着拨呀拨;十字路口,斑马线对面的人行绿灯还没有亮起来,大手拽着小手直冲过去,小手不得不紧紧跟随;公园里的湖边,大手把吃完了的冰淇林的木棍“嗖”的一声扔进了湖中,小手也跟着一扬,木棍在空中划出一道丑陋的弧线……

可是,有一天,小手勇敢地松开了大手。小手从老师那里知道:手是要用来创造文明和美的,而不是用来破坏!小手把这个道理也告诉了大手,大手惭愧地垂下来。

这一次,小手主动拉起了大手。收银台前,他们十指相扣,静静排队等候;地上的果皮,他们抢着拾起扔进了垃圾箱;遇上跌倒的老人,大手和小手搀扶左右……

从此,大手拉着小手,在罗源的街头,文明和爱齐步走!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五】

题目是文章的题眼,关系到文章的中心,所以做这样的问题,一定要教育学生关注文章中心,既要结合文章内容,又要结合文章中心来回答。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要深入文章内部,找到"抓手",抓住关键词,品读文字背后的东西。"垃圾堆"就是这篇文章的"抓手"。建议孩子先在文中找到问题里提到的句子,既"抓手"再读读前文,读读后文,仔细挖掘文字的内涵。

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垃圾堆"旁的,老人遇见的这群歹徒就是社会的垃圾。

阅读叙事类的作文【六】

夏意渐浓,忆十载沐浴书香,如过往飞鸿,萌然心动。书虽不是生活的全部,却是我灵魂的根基。

城市总是霓虹耀眼,人喧车闹,紧张的节奏,忙碌的人群。随着学业的紧张,与书在一起的时间越发少了,但只要走进书房,看着满架的书籍,再次倾听翻合书页的旋律,倏然察觉――书,还在。

清芳傲梅凌寒生

“看到光明就是快乐”,如果说读书难,我想没有人能比上海伦凯勒,八岁那年,无意间从母亲书架中翻出一本陈旧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从翻折的书页,卷边的封面可以看出,母亲显然读过很多遍。在好奇心的促使下,我与海伦结下了一段不解的尘缘。初读不由为海伦鼓掌,为她不向命运低头,不向挫折颔首的竖毅鼓掌;十岁,复读,只觉心随海伦在无边的希望原野上畅游,虽然海伦听不到,可她却用笔尖渲然出清晨林间潺潺溪水细流之声,万千飞鸟苏醒嘤嘤争鸣之韵;虽然海伦看不到,可她却用文字刻画出纷纷暮雪飞下,散落枝头银装之素美;茫茫表浪翻腾,农民欣喜收获之丰饶。不由为其精妙的文采折服。十三岁,再读,我看到海伦光辉背后,默默为她付出心的人――莎莉文老师,一个教会海伦识字,说话,陪伴海伦成长的良师益友,或许当莎莉文第一次见到海伦时,就注定要背负那不平凡的使命。当她无私教诲海伦时,莎莉文是幸福的;当海伦第一次发出声音时,莎莉文是伟大的。她用毕生心,灌溉出了一个文学史上不朽的奇葩――海伦凯勒。因为有书,让一个独处黑暗中摸索的女孩看到了生命的美好;也是因为有书,使一个徘徊寂静环境中孤独的女孩呐喊出自己心灵不羁的灵魂;也正因为有书,让海伦突破困难,不完美的身体却绽放出最美最灿烂的人生。

过隙白驹催木成

大家可还记得斜阳下那个看骆驼的小女孩吗?她就是英子,林海音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中的主人公。离开海伦凯勒恢弘笔触,英子仿佛带着我回到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回到她那自然、清丽的`童年时光。

清风和煦,一个梳着四角齐发型,带着小毡帽的小女孩同父母来到了北京,从此,开始了一段不同寻常的童年经历,一段走向成熟的心路历程。在孩子的眼中,世界没有黑暗,没有污秽,只有美好与纯洁。疯女人秀贞果真那么可怕吗?草丛中的厚唇男人难道那么可憎吗?斜阳依旧,一件件事,一个个人都默默地离开了英子,同时带走的,还有英子幼稚的内心――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也再不是小孩子,可我相信,待英子蓦然回首之时,她仍会选择感激,感激过往的那些人,在她美丽的年代给她最美好的记忆;感激经历的那些事,让她含着成长酸涩的泪水变得愈发坚强。而伴着英子的故事朦胧间告别了童年,成长的是年龄,不变的是那晚风、斜阳和那胡同里回荡着的清脆笑声……

出淤青莲终迎风

同林海音一样,还有那么一位悠然洒脱的女性,一直打动着我,她就是记忆中永远的三毛。如果说《撒哈拉的故事》让我认识了三毛。不如说是《哭泣的骆驼》让我真正爱上了三毛。一张撒哈拉的照片勾起三毛前尘的记忆,促使她义无反顾的踏上撒哈拉的沙漠,这就是三毛,只因一丝灵感的牵动就可以不惧千里。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带我看尽了人性中的真、善、美:哑奴的感恩,姑卡的善良,以及热情单纯的沙漠人民。当跟着三毛走进《哭泣的骆驼》,却变成令我心情沉重、深思良久的一章,象是突然展开了人性的另一面,愚昧、戮……

风停了,沙落了,一切都结束了,唯有骆驼的悲鸣久久不停……过往匆匆,善恶交织,世事无奈,却推动她的前行。泪,晶莹随风,散落,那无尽的凄情……

漠漠黄沙,塑造那一绝世妙心;滴滴幕幕,练就这一旷世奇女。那个神仙般的女子在一个清晨无声无息的离开了,那个自由的化身却永恒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自然、不羁、天真的三毛啊!那个在撒哈拉茫茫无际的黄沙中,彩裙飘飘向远方奔跑着的三毛,想必已化为撒哈拉上空游荡飘浮的灵魂,永远的守护着那片神圣的土地——那块黑暗笼罩的净土,那让他尝尽世间冷暖的顿悟之地。那个令人无法忘却的三毛,让我学会感激的同时,也更懂得了珍惜。

东风又过,吹来梅花乾坤芬芳;莺啼回响,高踞秀木莞尔歌唱;细雨蒙蒙,装点青莲淡雅云妆;昔日鹰隼,终成雄鹰长空翱翔。

抬眼窗外,已是夕阳余晖,马路上又传来人声鼎沸,都市霓虹竟相闪烁,而我这一刻却心静如水。

书,真的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