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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介绍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介绍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06 19:12:58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介绍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一】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二】

在我的家里有不少书:漫画类、少儿读物、小说类,还有关于名人故事的书我都有。它们都统一摆放在我的书柜里。虽然我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小英雄与芭蕾公主》。

《小英雄与芭蕾公主》的作者是杨红樱,这位女作者写过不少书。《笑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是她的杰作。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截肢的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大家照顾着,还有一个手臂受了伤的小男孩。透过题目和封面,我知道了受了伤的小男孩是小英雄,而截肢的小女孩应该就是芭蕾公主了。他们都是一副急忙要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它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串串问题要问:受了伤的小男孩要去哪?他为什么受了伤?为什么大家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为什么小女孩要坐在轮椅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原来,马小跳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了大地震 。马小跳在那里的小伙伴”小非洲“在学校崩塌的时候,舍己救人。小英雄就是他了,他还上了电视、登了报纸呢!

这场大地震不仅让小英雄失去了右手,还让他失去了以前上学的学校。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还跟马小跳做了同班同学,并且成了同桌。

他们和一个叫夏林果的`中队长帮助了一个热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女孩走出了抑郁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芭蕾梦,得到了”芭蕾公主“的称号。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封面,喜欢它感人的故事,喜欢它的优美词句。如果你感兴趣,也去读一读,你会有新的发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三】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四】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五】

我最喜爱的物品是圆梦奥运双枚纪念章,那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套纪念章一共分为两枚,一枚是铜质镀金,一枚是铜质镀银的,两枚纪念章的直径大约为40毫米。两块纪念币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面的图案分为三部分,最中间刻着29届奥运会的会徽,这徽章既像一个文化的文,又像一个正在体育场上奔跑的运动员。在会徽的另一面,还刻着国家体育场——鸟巢的图案,它刻得栩栩如生,仿佛真的矗立在我们的面前。会徽外面的一圈刻有火炬上的祥云图案,一朵朵祥云,仿佛在空中飘来飘去,最外面的一部分上刻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中文和英文,纪念币的背面,有一朵花,花的中心部分,刻着福娃一字的中文和英文。在五片花瓣上画着奥运会祥物——福娃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妮妮。其中欢欢是他们中间的老大,象征着火炬。把他们名字中间去掉一个字就是“北京欢迎您。”

这套纪念币不仅工艺精美,还有一定的收藏价值,我要好好地保存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六】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话题作文【七】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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